第九十一章 太和新制续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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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485年,北魏帝国大臣李安世上书朝廷:“每次遇到灾荒,老百姓就四处逃散,他们的田地大多被豪强贵族们所霸占、掠夺。朝廷应该使土地平均化,使耕者有其田。另外,对于田产纠纷,应限定裁决日期,对于难以明断又拖的太久的田产,一律归现在使用人所有,以杜绝谗佞欺诈。”皇帝赞赏李安世的奏章,于是开始讨论均田方案,并于同年10月,派遣政府官员,深入各州郡,开始会同当地州长、郡守推行“均田政策”。帝国颁布的“均田令”大意如下:
帝国15岁以上男子,每人配给没有种树的农田40亩(露田),女子每人20亩,一头牛可以再得到30亩露田,但以4头牛为限。如果是隔一年才能耕种一次的贫瘠土地,则增加一倍配给;如果是隔两年才能耕种一次的贫瘠土地,则增加两倍配给。老百姓到了年龄就配给土地,年纪衰老或死亡,则政府收回土地。对于奴婢和耕牛,则根据数量多少决定还田还是受田。第一次受田的农户,男子每20亩,允许种桑树50棵,这种“桑田”可以世代经营,不必交还政府。粮食有盈余的农户,可以自由出售余粮。对于地方官员,在官府附近,按照等级,配给一份公田,地方官离职时移交下一任官员,如果私下出售田地,依法定罪。
中国历朝历代,“土地兼并”问题一直就困扰着历届政府,这里面确实有天灾人祸的原因,但很大程度上还是人为因素占主导,土地在一开始分配时就会出现不公平,有权利势力的人自然会拿到优良土地,一般老百姓则没这个福分了。当国家遭遇战争****之后,人口大面积减少,人均可耕地增加之时,上述土地分配不公的矛盾就被“充裕的土地”掩盖了,只要政府不太过“利令智昏”,只要分给人民土地,则养家糊口奔小康则完全没有问题,我们所看到的历史上的“盛世”就出现了;但随着人口增加,人均可耕地的减少,上述矛盾就不断尖锐起来,加之人们对财富无穷尽的渴望,土地兼并日趋严重,许多农民就变成“无地游民”,暴乱起义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暴乱一旦发生,原来有土地的农民也会由于战争不能从事生产而被动成为“流民”,于是战争越来越大,国家混乱,人口又一次大面积减少。之后,随着战乱逐渐平息,国家统一,再重复上面的循环。
看我国记入史册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等,无一不在大的****之后,人民大面积减少,社会矛盾因此减轻,人民渴望和平,同时人均生产资料相对富足的大背景下产生的。
我们并不否定这些盛世当朝皇帝的“英明神武”,但不能否定的是外部环境也给了他们施展抱负的条件。如果脑洞大开,假设唐朝和隋朝的时间顺序颠倒一下,我们的隋炀帝没准也能变成隋太宗,而唐太宗没准也变成了唐炀帝了。时势造英雄真是一点不假啊。
在战火纷飞的魏晋南北朝,在经历了近200年的大混战之后,在北魏颁布“均田制”之时,北中国从社会层面讲已经具备了“盛世”的条件:人口很少,人均生产资料增加,同时战争逐渐平息,国家渐趋稳定。“均田制”的提出也适时的配合了当时社会发展的形势。
不过,北魏帝国施行“均田制”想法很好,可是还是要有自由农民可以“均田”才行。而当时帝国人口很多还在以汉人为主的“世家大族”手里控制着,这也是魏晋时代的一个特色。由于连年战争,老百姓为了生存,就会结“坞堡”自守(参见“新皇登基”),坞堡又叫坞壁,是一种亦耕亦战的准军事组织,老百姓聚居在一起,通常会选出“堡主”,而这些“堡主”通常都是出自当地的“世家大族”。久而久之,这些坞堡组织就变成一个“纳税”单位,帝国收取赋税并不是针对每个农户,而是针对这些个“坞堡”,而依附于这些坞堡的农民,只向坞堡纳税,并不向国家负责,而坞堡主对于农民收取的税赋其实是大大高于国家法定的税收的,史书称之为“宗主督护制”。
可以想见,坞堡主隐藏人口不上报,对“依附农民”进行压榨剥削就在所难免,史书记载,北魏帝国当时户口隐瞒不报的情况十分严重,有时一户中竟然有五十几家居民。于是,当政府派出官员深入州郡推行“均田制”时,一定会受到这些世家大族的抵触和反抗。
为了和这些“世家大族”争夺人口,在北魏帝国推行“均田制”4个月后,即公元486年2月,大臣李冲上书建议:“应该依据古代的方法,五户设立一个邻长,五邻设立一个里长,五里设立一个党长,选派乡中强干而又谨慎的人担任。邻长家免除一个人的差役,里长家免除两个人的差役,党长家则免除三个人的差役。三年之内,没有过失,则加升一级。对于老百姓的户调,一对夫妇征收一匹帛,二石粟米。大体上十匹上缴国库,二匹作为额外追加,三匹作为支付官员俸禄。除此以外还有杂税。老百姓在80岁以上的,可以免除一个儿子的差役。孤儿、孤寡老人、残疾人以及久病不愈者、贫穷无法养活自己的人,要由邻长、里长、党长轮流供养。”
可以想见,李冲奏章所建议的“三长制”就是针对世家大族的“宗主督护制”而来,被侵犯利益的世家大族怎可束手待毙,一场激烈的争论就要在朝堂上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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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485年,北魏帝国大臣李安世上书朝廷:“每次遇到灾荒,老百姓就四处逃散,他们的田地大多被豪强贵族们所霸占、掠夺。朝廷应该使土地平均化,使耕者有其田。另外,对于田产纠纷,应限定裁决日期,对于难以明断又拖的太久的田产,一律归现在使用人所有,以杜绝谗佞欺诈。”皇帝赞赏李安世的奏章,于是开始讨论均田方案,并于同年10月,派遣政府官员,深入各州郡,开始会同当地州长、郡守推行“均田政策”。帝国颁布的“均田令”大意如下:
帝国15岁以上男子,每人配给没有种树的农田40亩(露田),女子每人20亩,一头牛可以再得到30亩露田,但以4头牛为限。如果是隔一年才能耕种一次的贫瘠土地,则增加一倍配给;如果是隔两年才能耕种一次的贫瘠土地,则增加两倍配给。老百姓到了年龄就配给土地,年纪衰老或死亡,则政府收回土地。对于奴婢和耕牛,则根据数量多少决定还田还是受田。第一次受田的农户,男子每20亩,允许种桑树50棵,这种“桑田”可以世代经营,不必交还政府。粮食有盈余的农户,可以自由出售余粮。对于地方官员,在官府附近,按照等级,配给一份公田,地方官离职时移交下一任官员,如果私下出售田地,依法定罪。
中国历朝历代,“土地兼并”问题一直就困扰着历届政府,这里面确实有天灾人祸的原因,但很大程度上还是人为因素占主导,土地在一开始分配时就会出现不公平,有权利势力的人自然会拿到优良土地,一般老百姓则没这个福分了。当国家遭遇战争****之后,人口大面积减少,人均可耕地增加之时,上述土地分配不公的矛盾就被“充裕的土地”掩盖了,只要政府不太过“利令智昏”,只要分给人民土地,则养家糊口奔小康则完全没有问题,我们所看到的历史上的“盛世”就出现了;但随着人口增加,人均可耕地的减少,上述矛盾就不断尖锐起来,加之人们对财富无穷尽的渴望,土地兼并日趋严重,许多农民就变成“无地游民”,暴乱起义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暴乱一旦发生,原来有土地的农民也会由于战争不能从事生产而被动成为“流民”,于是战争越来越大,国家混乱,人口又一次大面积减少。之后,随着战乱逐渐平息,国家统一,再重复上面的循环。
看我国记入史册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等,无一不在大的****之后,人民大面积减少,社会矛盾因此减轻,人民渴望和平,同时人均生产资料相对富足的大背景下产生的。
我们并不否定这些盛世当朝皇帝的“英明神武”,但不能否定的是外部环境也给了他们施展抱负的条件。如果脑洞大开,假设唐朝和隋朝的时间顺序颠倒一下,我们的隋炀帝没准也能变成隋太宗,而唐太宗没准也变成了唐炀帝了。时势造英雄真是一点不假啊。
在战火纷飞的魏晋南北朝,在经历了近200年的大混战之后,在北魏颁布“均田制”之时,北中国从社会层面讲已经具备了“盛世”的条件:人口很少,人均生产资料增加,同时战争逐渐平息,国家渐趋稳定。“均田制”的提出也适时的配合了当时社会发展的形势。
不过,北魏帝国施行“均田制”想法很好,可是还是要有自由农民可以“均田”才行。而当时帝国人口很多还在以汉人为主的“世家大族”手里控制着,这也是魏晋时代的一个特色。由于连年战争,老百姓为了生存,就会结“坞堡”自守(参见“新皇登基”),坞堡又叫坞壁,是一种亦耕亦战的准军事组织,老百姓聚居在一起,通常会选出“堡主”,而这些“堡主”通常都是出自当地的“世家大族”。久而久之,这些坞堡组织就变成一个“纳税”单位,帝国收取赋税并不是针对每个农户,而是针对这些个“坞堡”,而依附于这些坞堡的农民,只向坞堡纳税,并不向国家负责,而坞堡主对于农民收取的税赋其实是大大高于国家法定的税收的,史书称之为“宗主督护制”。
可以想见,坞堡主隐藏人口不上报,对“依附农民”进行压榨剥削就在所难免,史书记载,北魏帝国当时户口隐瞒不报的情况十分严重,有时一户中竟然有五十几家居民。于是,当政府派出官员深入州郡推行“均田制”时,一定会受到这些世家大族的抵触和反抗。
为了和这些“世家大族”争夺人口,在北魏帝国推行“均田制”4个月后,即公元486年2月,大臣李冲上书建议:“应该依据古代的方法,五户设立一个邻长,五邻设立一个里长,五里设立一个党长,选派乡中强干而又谨慎的人担任。邻长家免除一个人的差役,里长家免除两个人的差役,党长家则免除三个人的差役。三年之内,没有过失,则加升一级。对于老百姓的户调,一对夫妇征收一匹帛,二石粟米。大体上十匹上缴国库,二匹作为额外追加,三匹作为支付官员俸禄。除此以外还有杂税。老百姓在80岁以上的,可以免除一个儿子的差役。孤儿、孤寡老人、残疾人以及久病不愈者、贫穷无法养活自己的人,要由邻长、里长、党长轮流供养。”
可以想见,李冲奏章所建议的“三长制”就是针对世家大族的“宗主督护制”而来,被侵犯利益的世家大族怎可束手待毙,一场激烈的争论就要在朝堂上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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