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八章 饿狼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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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暗,萧风忍不住苦笑起来。白天看着太阳,勉强还能分辨方向,到了晚上,就只能靠身上携带的指南针了。
好在指南针这东西在宋代就已经很接近现代版了,到了元代又得到了很大的改进,郑和下西洋时,船舵上就镶嵌着很精巧的指南针。
萧风掏出身上的指南针,借着星光看了看大概的方向,继续往前走。他得趁着夜晚多走一些路。到了白天一热,就更难走了。
那队骑兵带着俺答汗的尸体回去后,蒙古各部族一定会混乱,群龙无首,以戚继光的能力,控住局面不成问题。
只是戚继光派的人马在这茫茫草原上能不能找到自己,那就很难说,所以自己不能坐以待救,必须继续往大同方向走。
何况,要是那帮骑兵所言非虚,这地方真有野狼群出没,自己最好还是离俺答汗和自己的两匹死马越远越好。
死马的血腥味会引来野狼群的,而野狼群若是规模像那些骑兵说的那么大,那么两匹马很可能不够吃,自己刚好是餐后甜点。
萧风走着走着,就听见身后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了唰唰唰的声音,在风吹草叶的声音中显得格外响亮,让人毛骨悚然。
萧风不敢动了,他伏在草丛中,拿起望远镜,远远地看向后方。
一群灰色的草原狼,像泥石流一样冲倒了一排牧草,奔袭而来,先是在远处的俺答汗的死马旁停下来了。
多少条狼?萧风数不清,但他感觉至少有三百条以上,怪不得那些骑兵如此恐惧。
这样的狼群,别说一百个骑兵,就是三百个,一对一,也未必就能赢。因为这是在半人高的草原上,狼几乎可以算是隐形的。
狼群对付骑兵时其实是忽略马上的骑手的,它们的斗争经验是针对马匹的。野狼群和野马群在远古时期就是天敌。
野马群中的儿马,也就是成年公马,在自然界中几乎是无天敌的存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别说野狼,就是豹子也不是对手。
老虎应该能打赢儿马,但问题是,野马群是草原上的动物,从不会出现在有老虎出没的地方,所以这种假设意义不大。
但狼群会袭击野马群中的小马和母马,它们中的一部分会被踩死,但它们在被踩死前会用钢牙利爪划开野马的肚子,那也是野马最脆弱的部位。
肚子被划开,野马就等于已经死了,它们会在奔跑中踩碎自己的内脏,成为野狼群的美食。
所以每次野狼群捕猎野马群,都会是一场惨烈的厮杀,狼群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它们一定会选择牛羊,而不是野马。
但这种厮杀的记忆,被狼群一代代传承下来,到对付人类骑兵的时候,依然能派上用场。
狼群此时已经将俺答汗的马一扫而光,连细一点的骨头都没有留下,只剩下几根腿骨和头骨。然后它们闻着血腥味又找到了萧风的白马。
吃白马的时候很多野狼受伤了。因为白马被射得像刺猬一样,对狼群来说就像是一条有很多刺的鱼,一不小心就会被扎伤。
但野狼们还是排除了困难,将白马吃得干干净净,几只被断箭扎伤了喉咙的狼每人抢了一大块肉,把断箭往下噎一噎,这是老狼们教的办法,虽然未必正确。
没吃饱的狼群继续嗅着鼻子寻找着,希望找到另一匹不知为何倒下的马匹。但它们闻到了不同的味道。
更香,更嫩,更白,更让群狼兴奋。所以某些犯罪分子被称为色狼,确实是有原因的。
萧风伏在草丛中,看着鼻子嗅地,逐渐逼近的狼群,心里暗暗叫苦。他摸了摸自己怀里的弹药,只剩下十颗左右了。
当初为了演得更像,装子弹的包袱皮都扔掉了,剩下的子弹揣进了怀里,预备着刺杀俺答汗,最多预备着和骑兵们拼命,可真没预备过要对付狼群啊……
狼群越来越近了,领头的狼王猛然停住了脚步,将头抬起来,用鼻子在空中大力地嗅着。
萧风缓缓端起了枪。后现代的狼群是很害怕火药味道和爆炸声的,有时候一枪就能吓走一群狼。
但萧风很怀疑明朝的狼是否对火药有这种自觉性,毕竟后现代的狼有爷爷教他们。
人类有一种棍子,能打出巨大的响声,那玩意很厉害,能把你打死,所以你听见那个响声,闻到那种味道,就跑吧!
但明朝的狼恐怕还没机会得到这种素质教育,它们的爷爷只见识过弓箭和大棒子,它们无知者无畏。
但不管这匹古代狼群的受教育程度如何,萧风都没法再耽搁下去了,因为领头的狼已经发现了他。
隔着草丛,狼王绿油油的小眼睛,发出了色眯眯的光,直盯盯地看着萧风,伸出舌头流着口水,果然和流氓没什么两样。
砰!不等狼王发出兴奋的嚎叫,萧风的枪先响了。狼王像被迎面打了一记重拳,硕大的灰色身体凌空飞起来,重重砸在了地上。
这一声巨响加上火药刺鼻的味道,让狼群陷入了短暂的恐慌。但奈何狼群没文化,对火药没有起码的尊重,发现狼王莫名暴毙后,反而被激怒了。
好几条狼逼了上来,但狼群是比较狡猾的,也比较谨慎,它们并没有一下子就扑上来,这也给了萧风换弹药的时间。
然后萧风端着枪,对准一个最蠢蠢欲动的家伙,又开了一枪。
有一条狼倒下了,狼群的学习能力很快,它们立刻盯住了萧风手里的火枪,萧风的枪口指向哪条狼,哪条狼就连连躲闪。
但这片刻之间,狼群已经把萧风团团围住了。萧风一边上弹药,一边忍不住苦笑。
想不到自己穿越回来的这一世,跌宕起伏,波澜壮阔,斗败了无数强敌,最后竟然在草原上被狼群给吃了!
也不知道自己算是死了几次了,但不管是几次,变成狼粪后再想复活,只怕是难如登天了。
狼群终于按捺不住,扑了上来,萧风一枪撂倒一头狼,然后来不及再上弹药了,左手将枪横过来,挡住了一张流着口水的大嘴。
坚硬锋利的狼牙咬得枪管嘎嘎直响,萧风右手一挥,绣春刀凌空将狼头砍断,狼的身子在地上翻滚,狼头兀自不服气地咬在枪管上。
萧风用火枪当盾牌,绣春刀横砍竖劈,空中血雨纷飞。狼群像灰色的浊浪一般扑击着萧风,萧风就像旋涡中的一叶扁舟,随时会被淹没。
萧风的体内有疑似极乐神功和俞大猷的霸道内力,反应极快,力量大而持久,因此才能勉力支撑。
但饶是如此,小半个时辰后,萧风也已经浑身是汗,气力渐渐衰竭。
因为狼群实在太狡猾了,它们之间的配合极其精妙诡异,丝毫不亚于武林高手摆下的阵法。
萧风的动作越来越慢,身上的伤痕也越来越多,虽然还没被咬倒,但野狼的利爪已经将他身上的青衣抓得一条条的,就像根柳如云徒弟刀下的蓑衣黄瓜。
远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马蹄声,不是一匹,而是一群,但马蹄声中没有任何杂音。
没有旗帜迎风招展的声音,没有马靴和马镫摩擦的声音,也没有马鞍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更没有人的喊声。
这是野马群,它们也被这片长势最好的草地吸引而来。明知这里可能有野狼群,但干旱的草原让它们不得不铤而走险。
此时狼群已经杀红了眼,根本无视远处的野马群。它们大概只有一个念头:几百条狼杀不了一个人,以后在这片草原上不用混了!
萧风的身边横七竖八地躺满了狼尸,群狼也彻底发疯了,它们从来没遇到过这么恐怖的人类,以一己之力单挑整个狼群!
萧风被空中飞溅的狼血迷住了眼睛,两条胳膊也酸软得快抬不起来了。他抬起头来,看着满天的星光,认命地停止了挥刀的动作,发出一声长啸。
这长啸声压住了狼嚎,让群狼为之一震,但仅仅只是一瞬间的停顿,随即更加凶猛的直扑上来!
一道黑影如同离弦之箭般,从野马群的最前面射了出来,直奔萧风和狼群而来。野马群天性使然,毫不犹豫地跟着头马狂奔而至。
狼群虽然没打算去猎杀野马群,但也绝没想到野马群竟然敢主动靠近,毕竟你们是吃草的,老子是吃肉的啊!这简直是倒反天罡!
猝不及防的狼群,被野马群的狂奔的铁蹄踢飞踩扁了很多,但野狼毕竟是最灵活最狡猾的杀手,它们立刻散开到两边,不敢正面阻挡马群的冲锋。
萧风睁大眼睛,看着狂奔而至的野马群,一马当先的头马,骨架粗大,虽然并不肥壮,但高大威猛,铁骨铮铮,一身黄毛在星光下迎风飞舞。
“老黄?你混进野马群了?还混成头马了?”
不等萧风细想,黄骠马已经冲到了面前,连速度都没减,却偏头看向萧风。萧风心领神会,用尽最后的力气腾身跃起。
黄骠马驮着萧风狂奔而去,身后的野马群呼啸而过,铁蹄翻飞,几匹高大强壮的儿马跟随在队伍的最后面,防止狼群的突袭,犹如一阵风般刮过草原,迅速远去了。
损失惨重的狼群一阵愤怒而伤心的嚎叫后,渐渐平静下来。它们没有去追野马,因为没必要。
猎杀野马是为了吃饱肚子,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满地的狼尸足够它们吃饱了。没错,狼虽然不会猎杀同群的伙伴,但当伙伴战死或病死后,它们并不会浪费掉。
吃饱喝足之后,狼群开始了分析总结的会议。会议主要围绕着狼王之死,以及那个人掉落在地上的这根坚硬古怪的大棒子展开。
最后,狼群中最德高望重的七匹老狼发表了看法。
以后凡是遇上拿着这种会发出巨响,会冒出浓烟,会发出刺鼻气味的大棒子的家伙,大家都要躲得远点。
这样的人类是很可怕的,一个人就能干掉我们很多狼。所以这个知识要广而告之其他狼群,并一代代地传下去。
从此,狼群中开始流传关于一个拿着火枪的人类的恐怖传说,并且一代代地流传了下去。
后世没知识的人类,愚蠢的以为狼群怕的是火枪,其实……
萧风趴在黄骠马的背上,因为没有马鞍和马镫,他只好揪着它的鬃毛,防止自己滑落下去。
野马群狂奔不止,萧风擦了擦脸上的狼血,发现指南针也丢了,也不知道现在是往哪个方向跑了。
野马群中间停下了几次,休息、吃草,然后继续奔跑。
这就是草原野马的生活方式,它们一生都在自由的奔跑中度过,没有任何捕猎者能让它们停下奔腾的脚步,直到死亡。
对于头马背上多了个人,成年野马们视若无睹。野马虽然不允许人骑乘,但它们也并不鄙视愿意驮着人奔跑的同类,不会觉得它们是非法运营。
但一些小马很惊奇,它们跑到黄骠马的身边,歪着头看着老大背上的这个人类,不知道为何打架最厉害,跑得最快的老大会愿意驮着这么个玩意儿。
其中一匹小马,有一身桀骜不驯的黄毛,骨架粗大,跑得极快,后背上一样的铁骨铮铮。
休息和奔跑持续了一整夜,天光放亮之际,一道雄伟的城墙出现在远处的天边。大同城,遥遥在望。
野马群在草原的尽头停下了脚步,萧风试探着拍了拍黄骠马的脖子,黄骠马亲热的用头蹭了蹭萧风的手,却一步也不肯再往前走了。
萧风明白了,他翻身下马,轻轻抚摸着黄骠马已经长得很长很长的鬃毛,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黄骠马伸出舌头舔了舔萧风的手,转过头去向草原深处飞奔而去,野马群跟在它身后,踩着海浪一样的草原奔腾而去,像一道远古的传说渐渐消失在光阴之中。
“老黄,你天生就是当野马的料!你要自由自在的活着,要多娶老婆,多生孩子啊!”
当萧风出现在大同城下的时候,城墙上的仇鸾差点掉下城墙去。他连滚带爬地冲下城楼,生怕慢一步萧风就不行了。
不怪仇鸾害怕,实在是萧风的造型太吓人了。他常披的白袍已经不见了,青衣被撕得一绺一绺的,被一层层暗红色的血粘在身上。
脸上的血用袖子抹了两把,勉强让仇鸾认出了他的模样。全身上下还比较完整的就是一根腰带,腰带上斜插着一把没有了刀鞘的绣春刀。
这个造型,和萧风平时倜傥潇洒,仙风道骨的样子实在是天差地别,如果不是仇鸾对他实在太熟悉,换个人都未必敢给他开门。
“萧大人,你这是……这是……打了败仗吗?戚继光呢?他不会是……”
看着仇鸾提心吊胆的样子,萧风挥手制止了他的脑补。
“戚继光打赢了,我跟俺答汗打了个赌,也打赢了。以后草原上没有大汗了,因为到处都是大汗。”
仇鸾松了口气,但萧风的造型和他说的话实在是相去甚远,让仇鸾不得不再追问一句。
“俺答汗同意了?他愿意作为草原上的大汗之一吗?这可是很难得啊……”
萧风点点头:“他死了。先进城吧,我洗个澡,戚继光应该很快就会带着各位大汗来大同了。
他们在草原上找不到我,一定会到大同城来看个究竟的。我在城墙上亮个相,剩下的事儿就交给你们了。”
果然不出萧风所料,当天晚上,戚继光和各部族的首领就来到了大同城下。
部族首领们一路争吵得很厉害。有的认为俺答汗死了,自然打赌就是输了。
而另一派认为打赌中的输赢,只牵涉萧风的生死,与俺答汗死不死没关系。
“萧风若死了,自然是没能回到大同,他自然就输了,与俺答汗死不死无关。若是萧风输了,那么大明以后就不能再干涉草原的事儿!”
“你不想让大明管草原的事儿,粮食怎么办?还有,你是不是对我们的部族有不良之心,想当第二个草原大汗?”
“大明不能干涉草原的事儿,不代表就不能卖给咱们粮食啊!这岂能混为一谈?”
“你倒是想得美,不让人家管你,人家凭什么卖给你粮食?看你长得漂亮吗?”
“我虽然长得漂亮,但这与卖不卖给我粮食无关!”
所有的争吵,在萧风登上大同城墙的那一刻全都停止了。萧风一身青衣白袍,迎风飞舞,风采夺人。
因为距离很远,没有望远镜的城下部族首领们,看不见萧风脸上的疲惫,只能听见他平静的声音。
“各位大汗,我赢了!大家都是对着长生天起过誓的,谁若敢违背誓约,长生天定会降罪!
到时,就别怪大明替天行道,请长生天为我们作证!”
萧风手中扣着的一张符纸在身后轻轻一挥,瞬间烧成了灰烬。他的脸色也苍白了许多。
天空中猛然响起一声晴天霹雳,犹如长生天发出的回应。大明士兵还好,毕竟听萧风的事儿听得多了。
草原各部族首领,却没见过这等阵势。他们见到萧风赢了赌约,大多已经决定认赌服输,一小撮比较顽固的,也被这雷声吓坏了。
长生天,不可欺啊。就算长生天可欺,似乎大明的替天行道也更可怕,所以还是算了吧。
“萧天师,我等愿意遵守誓约,和平共处,以大明为尊!若有人妄图称霸草原,我等当与大明共击之!”
天色渐暗,萧风忍不住苦笑起来。白天看着太阳,勉强还能分辨方向,到了晚上,就只能靠身上携带的指南针了。
好在指南针这东西在宋代就已经很接近现代版了,到了元代又得到了很大的改进,郑和下西洋时,船舵上就镶嵌着很精巧的指南针。
萧风掏出身上的指南针,借着星光看了看大概的方向,继续往前走。他得趁着夜晚多走一些路。到了白天一热,就更难走了。
那队骑兵带着俺答汗的尸体回去后,蒙古各部族一定会混乱,群龙无首,以戚继光的能力,控住局面不成问题。
只是戚继光派的人马在这茫茫草原上能不能找到自己,那就很难说,所以自己不能坐以待救,必须继续往大同方向走。
何况,要是那帮骑兵所言非虚,这地方真有野狼群出没,自己最好还是离俺答汗和自己的两匹死马越远越好。
死马的血腥味会引来野狼群的,而野狼群若是规模像那些骑兵说的那么大,那么两匹马很可能不够吃,自己刚好是餐后甜点。
萧风走着走着,就听见身后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了唰唰唰的声音,在风吹草叶的声音中显得格外响亮,让人毛骨悚然。
萧风不敢动了,他伏在草丛中,拿起望远镜,远远地看向后方。
一群灰色的草原狼,像泥石流一样冲倒了一排牧草,奔袭而来,先是在远处的俺答汗的死马旁停下来了。
多少条狼?萧风数不清,但他感觉至少有三百条以上,怪不得那些骑兵如此恐惧。
这样的狼群,别说一百个骑兵,就是三百个,一对一,也未必就能赢。因为这是在半人高的草原上,狼几乎可以算是隐形的。
狼群对付骑兵时其实是忽略马上的骑手的,它们的斗争经验是针对马匹的。野狼群和野马群在远古时期就是天敌。
野马群中的儿马,也就是成年公马,在自然界中几乎是无天敌的存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别说野狼,就是豹子也不是对手。
老虎应该能打赢儿马,但问题是,野马群是草原上的动物,从不会出现在有老虎出没的地方,所以这种假设意义不大。
但狼群会袭击野马群中的小马和母马,它们中的一部分会被踩死,但它们在被踩死前会用钢牙利爪划开野马的肚子,那也是野马最脆弱的部位。
肚子被划开,野马就等于已经死了,它们会在奔跑中踩碎自己的内脏,成为野狼群的美食。
所以每次野狼群捕猎野马群,都会是一场惨烈的厮杀,狼群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它们一定会选择牛羊,而不是野马。
但这种厮杀的记忆,被狼群一代代传承下来,到对付人类骑兵的时候,依然能派上用场。
狼群此时已经将俺答汗的马一扫而光,连细一点的骨头都没有留下,只剩下几根腿骨和头骨。然后它们闻着血腥味又找到了萧风的白马。
吃白马的时候很多野狼受伤了。因为白马被射得像刺猬一样,对狼群来说就像是一条有很多刺的鱼,一不小心就会被扎伤。
但野狼们还是排除了困难,将白马吃得干干净净,几只被断箭扎伤了喉咙的狼每人抢了一大块肉,把断箭往下噎一噎,这是老狼们教的办法,虽然未必正确。
没吃饱的狼群继续嗅着鼻子寻找着,希望找到另一匹不知为何倒下的马匹。但它们闻到了不同的味道。
更香,更嫩,更白,更让群狼兴奋。所以某些犯罪分子被称为色狼,确实是有原因的。
萧风伏在草丛中,看着鼻子嗅地,逐渐逼近的狼群,心里暗暗叫苦。他摸了摸自己怀里的弹药,只剩下十颗左右了。
当初为了演得更像,装子弹的包袱皮都扔掉了,剩下的子弹揣进了怀里,预备着刺杀俺答汗,最多预备着和骑兵们拼命,可真没预备过要对付狼群啊……
狼群越来越近了,领头的狼王猛然停住了脚步,将头抬起来,用鼻子在空中大力地嗅着。
萧风缓缓端起了枪。后现代的狼群是很害怕火药味道和爆炸声的,有时候一枪就能吓走一群狼。
但萧风很怀疑明朝的狼是否对火药有这种自觉性,毕竟后现代的狼有爷爷教他们。
人类有一种棍子,能打出巨大的响声,那玩意很厉害,能把你打死,所以你听见那个响声,闻到那种味道,就跑吧!
但明朝的狼恐怕还没机会得到这种素质教育,它们的爷爷只见识过弓箭和大棒子,它们无知者无畏。
但不管这匹古代狼群的受教育程度如何,萧风都没法再耽搁下去了,因为领头的狼已经发现了他。
隔着草丛,狼王绿油油的小眼睛,发出了色眯眯的光,直盯盯地看着萧风,伸出舌头流着口水,果然和流氓没什么两样。
砰!不等狼王发出兴奋的嚎叫,萧风的枪先响了。狼王像被迎面打了一记重拳,硕大的灰色身体凌空飞起来,重重砸在了地上。
这一声巨响加上火药刺鼻的味道,让狼群陷入了短暂的恐慌。但奈何狼群没文化,对火药没有起码的尊重,发现狼王莫名暴毙后,反而被激怒了。
好几条狼逼了上来,但狼群是比较狡猾的,也比较谨慎,它们并没有一下子就扑上来,这也给了萧风换弹药的时间。
然后萧风端着枪,对准一个最蠢蠢欲动的家伙,又开了一枪。
有一条狼倒下了,狼群的学习能力很快,它们立刻盯住了萧风手里的火枪,萧风的枪口指向哪条狼,哪条狼就连连躲闪。
但这片刻之间,狼群已经把萧风团团围住了。萧风一边上弹药,一边忍不住苦笑。
想不到自己穿越回来的这一世,跌宕起伏,波澜壮阔,斗败了无数强敌,最后竟然在草原上被狼群给吃了!
也不知道自己算是死了几次了,但不管是几次,变成狼粪后再想复活,只怕是难如登天了。
狼群终于按捺不住,扑了上来,萧风一枪撂倒一头狼,然后来不及再上弹药了,左手将枪横过来,挡住了一张流着口水的大嘴。
坚硬锋利的狼牙咬得枪管嘎嘎直响,萧风右手一挥,绣春刀凌空将狼头砍断,狼的身子在地上翻滚,狼头兀自不服气地咬在枪管上。
萧风用火枪当盾牌,绣春刀横砍竖劈,空中血雨纷飞。狼群像灰色的浊浪一般扑击着萧风,萧风就像旋涡中的一叶扁舟,随时会被淹没。
萧风的体内有疑似极乐神功和俞大猷的霸道内力,反应极快,力量大而持久,因此才能勉力支撑。
但饶是如此,小半个时辰后,萧风也已经浑身是汗,气力渐渐衰竭。
因为狼群实在太狡猾了,它们之间的配合极其精妙诡异,丝毫不亚于武林高手摆下的阵法。
萧风的动作越来越慢,身上的伤痕也越来越多,虽然还没被咬倒,但野狼的利爪已经将他身上的青衣抓得一条条的,就像根柳如云徒弟刀下的蓑衣黄瓜。
远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马蹄声,不是一匹,而是一群,但马蹄声中没有任何杂音。
没有旗帜迎风招展的声音,没有马靴和马镫摩擦的声音,也没有马鞍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更没有人的喊声。
这是野马群,它们也被这片长势最好的草地吸引而来。明知这里可能有野狼群,但干旱的草原让它们不得不铤而走险。
此时狼群已经杀红了眼,根本无视远处的野马群。它们大概只有一个念头:几百条狼杀不了一个人,以后在这片草原上不用混了!
萧风的身边横七竖八地躺满了狼尸,群狼也彻底发疯了,它们从来没遇到过这么恐怖的人类,以一己之力单挑整个狼群!
萧风被空中飞溅的狼血迷住了眼睛,两条胳膊也酸软得快抬不起来了。他抬起头来,看着满天的星光,认命地停止了挥刀的动作,发出一声长啸。
这长啸声压住了狼嚎,让群狼为之一震,但仅仅只是一瞬间的停顿,随即更加凶猛的直扑上来!
一道黑影如同离弦之箭般,从野马群的最前面射了出来,直奔萧风和狼群而来。野马群天性使然,毫不犹豫地跟着头马狂奔而至。
狼群虽然没打算去猎杀野马群,但也绝没想到野马群竟然敢主动靠近,毕竟你们是吃草的,老子是吃肉的啊!这简直是倒反天罡!
猝不及防的狼群,被野马群的狂奔的铁蹄踢飞踩扁了很多,但野狼毕竟是最灵活最狡猾的杀手,它们立刻散开到两边,不敢正面阻挡马群的冲锋。
萧风睁大眼睛,看着狂奔而至的野马群,一马当先的头马,骨架粗大,虽然并不肥壮,但高大威猛,铁骨铮铮,一身黄毛在星光下迎风飞舞。
“老黄?你混进野马群了?还混成头马了?”
不等萧风细想,黄骠马已经冲到了面前,连速度都没减,却偏头看向萧风。萧风心领神会,用尽最后的力气腾身跃起。
黄骠马驮着萧风狂奔而去,身后的野马群呼啸而过,铁蹄翻飞,几匹高大强壮的儿马跟随在队伍的最后面,防止狼群的突袭,犹如一阵风般刮过草原,迅速远去了。
损失惨重的狼群一阵愤怒而伤心的嚎叫后,渐渐平静下来。它们没有去追野马,因为没必要。
猎杀野马是为了吃饱肚子,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满地的狼尸足够它们吃饱了。没错,狼虽然不会猎杀同群的伙伴,但当伙伴战死或病死后,它们并不会浪费掉。
吃饱喝足之后,狼群开始了分析总结的会议。会议主要围绕着狼王之死,以及那个人掉落在地上的这根坚硬古怪的大棒子展开。
最后,狼群中最德高望重的七匹老狼发表了看法。
以后凡是遇上拿着这种会发出巨响,会冒出浓烟,会发出刺鼻气味的大棒子的家伙,大家都要躲得远点。
这样的人类是很可怕的,一个人就能干掉我们很多狼。所以这个知识要广而告之其他狼群,并一代代地传下去。
从此,狼群中开始流传关于一个拿着火枪的人类的恐怖传说,并且一代代地流传了下去。
后世没知识的人类,愚蠢的以为狼群怕的是火枪,其实……
萧风趴在黄骠马的背上,因为没有马鞍和马镫,他只好揪着它的鬃毛,防止自己滑落下去。
野马群狂奔不止,萧风擦了擦脸上的狼血,发现指南针也丢了,也不知道现在是往哪个方向跑了。
野马群中间停下了几次,休息、吃草,然后继续奔跑。
这就是草原野马的生活方式,它们一生都在自由的奔跑中度过,没有任何捕猎者能让它们停下奔腾的脚步,直到死亡。
对于头马背上多了个人,成年野马们视若无睹。野马虽然不允许人骑乘,但它们也并不鄙视愿意驮着人奔跑的同类,不会觉得它们是非法运营。
但一些小马很惊奇,它们跑到黄骠马的身边,歪着头看着老大背上的这个人类,不知道为何打架最厉害,跑得最快的老大会愿意驮着这么个玩意儿。
其中一匹小马,有一身桀骜不驯的黄毛,骨架粗大,跑得极快,后背上一样的铁骨铮铮。
休息和奔跑持续了一整夜,天光放亮之际,一道雄伟的城墙出现在远处的天边。大同城,遥遥在望。
野马群在草原的尽头停下了脚步,萧风试探着拍了拍黄骠马的脖子,黄骠马亲热的用头蹭了蹭萧风的手,却一步也不肯再往前走了。
萧风明白了,他翻身下马,轻轻抚摸着黄骠马已经长得很长很长的鬃毛,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黄骠马伸出舌头舔了舔萧风的手,转过头去向草原深处飞奔而去,野马群跟在它身后,踩着海浪一样的草原奔腾而去,像一道远古的传说渐渐消失在光阴之中。
“老黄,你天生就是当野马的料!你要自由自在的活着,要多娶老婆,多生孩子啊!”
当萧风出现在大同城下的时候,城墙上的仇鸾差点掉下城墙去。他连滚带爬地冲下城楼,生怕慢一步萧风就不行了。
不怪仇鸾害怕,实在是萧风的造型太吓人了。他常披的白袍已经不见了,青衣被撕得一绺一绺的,被一层层暗红色的血粘在身上。
脸上的血用袖子抹了两把,勉强让仇鸾认出了他的模样。全身上下还比较完整的就是一根腰带,腰带上斜插着一把没有了刀鞘的绣春刀。
这个造型,和萧风平时倜傥潇洒,仙风道骨的样子实在是天差地别,如果不是仇鸾对他实在太熟悉,换个人都未必敢给他开门。
“萧大人,你这是……这是……打了败仗吗?戚继光呢?他不会是……”
看着仇鸾提心吊胆的样子,萧风挥手制止了他的脑补。
“戚继光打赢了,我跟俺答汗打了个赌,也打赢了。以后草原上没有大汗了,因为到处都是大汗。”
仇鸾松了口气,但萧风的造型和他说的话实在是相去甚远,让仇鸾不得不再追问一句。
“俺答汗同意了?他愿意作为草原上的大汗之一吗?这可是很难得啊……”
萧风点点头:“他死了。先进城吧,我洗个澡,戚继光应该很快就会带着各位大汗来大同了。
他们在草原上找不到我,一定会到大同城来看个究竟的。我在城墙上亮个相,剩下的事儿就交给你们了。”
果然不出萧风所料,当天晚上,戚继光和各部族的首领就来到了大同城下。
部族首领们一路争吵得很厉害。有的认为俺答汗死了,自然打赌就是输了。
而另一派认为打赌中的输赢,只牵涉萧风的生死,与俺答汗死不死没关系。
“萧风若死了,自然是没能回到大同,他自然就输了,与俺答汗死不死无关。若是萧风输了,那么大明以后就不能再干涉草原的事儿!”
“你不想让大明管草原的事儿,粮食怎么办?还有,你是不是对我们的部族有不良之心,想当第二个草原大汗?”
“大明不能干涉草原的事儿,不代表就不能卖给咱们粮食啊!这岂能混为一谈?”
“你倒是想得美,不让人家管你,人家凭什么卖给你粮食?看你长得漂亮吗?”
“我虽然长得漂亮,但这与卖不卖给我粮食无关!”
所有的争吵,在萧风登上大同城墙的那一刻全都停止了。萧风一身青衣白袍,迎风飞舞,风采夺人。
因为距离很远,没有望远镜的城下部族首领们,看不见萧风脸上的疲惫,只能听见他平静的声音。
“各位大汗,我赢了!大家都是对着长生天起过誓的,谁若敢违背誓约,长生天定会降罪!
到时,就别怪大明替天行道,请长生天为我们作证!”
萧风手中扣着的一张符纸在身后轻轻一挥,瞬间烧成了灰烬。他的脸色也苍白了许多。
天空中猛然响起一声晴天霹雳,犹如长生天发出的回应。大明士兵还好,毕竟听萧风的事儿听得多了。
草原各部族首领,却没见过这等阵势。他们见到萧风赢了赌约,大多已经决定认赌服输,一小撮比较顽固的,也被这雷声吓坏了。
长生天,不可欺啊。就算长生天可欺,似乎大明的替天行道也更可怕,所以还是算了吧。
“萧天师,我等愿意遵守誓约,和平共处,以大明为尊!若有人妄图称霸草原,我等当与大明共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