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比生命还重要(二更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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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流淌在大漠的湍急河流旁绿树成荫,成群结队的野生黄羊聚集在河边饮水。
忽然,黄羊们竖起耳朵,惊慌的打量四周,动物的本能告诉它们,即将有不可预知的危险正在靠近,空气里回荡着令人不安的信号。
刹那间,大地轰鸣,雷声四起。
黄羊们夺路奔逃,湿地旁成片的鸟类扑棱棱飞起。
一支由千人组成的匈奴骑兵缓缓出现在视野的尽头,他们一人双马身披皮甲,挎刀背弓全副武装,带头的千骑长身披铁甲,手握锋利的铁刀,相隔甚远就让动物受惊逃窜。
巴图森,右贤王帐下排名第一的千骑长,身高八尺五,身体魁梧力量惊人。
二十岁时,以菜鸟百骑长的身份挑战并击败头上的千骑长,随后名声鹊起成为右贤王帐下众多千骑长之一,其后五年的时间,巴图森把右贤王帐下的所有千骑长全击败,气焰嚣张到跑到左贤王帐下挑战,被左贤王帐下的万骑长虐一了顿狼狈回来,这几年老实许多。
他的弓术并不出色,刨掉万骑长不算,在右贤王帐下的千骑长里只能排在前五名,若在整个匈奴计算排名只怕连前一百名都挤不进去,主要特点是近战非常强大,仗着身强体壮只要被近身就难逃他的长刀,许多箭术强大的千骑长都被他近身放倒在地。
“你说什么?车师王用500匹健壮的母马换了100石食盐?已经离开整整一个月了?”
匈奴武士铁打不动的脸色略微一沉。
从祁连山脚下的尹吾山谷折返右贤王庭,再从右贤王庭发兵追击而来。一来一回耽误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假如对方以轻骑逃窜,想追上那支商队可就不太容易了。
“他们怎么走的那么快?难道全部换成战马前进。”
“之前的线报,说他们行动迟缓,从河西走到尹吾用了半年的时间,突然加速有点异乎寻常。”
“好用说,小月氏王沙利勒在背后指点。他们把坐骑换成母马毫不奇怪。”
“又是那只大漠之狐!自从小月氏连死两个王,那只狡诈的狐狸登位以来,就和咱们玩了十几年捉迷藏,去年龙城大会上被左贤王帐下的混球嘲讽,想想我就忍不住捏死那群废物。”
“哼!左贤王有什么了不起的,坐拥十二万骑却连残废的鲜卑、乌桓都受不了,弓卢水的草场年年被乌桓人骚扰。我要是左贤王早就一头撞死了。”
巴图森一抬手立即噤声,他在队伍里就是绝对的权威,一千人就是任他驱策的狼犬,纵横捭阖于草原大漠上称雄一时。
上古时代,满足最崇拜强者。只有强者才能带领部族活下去。
巴图森就是匈奴冉冉升起的新星,右贤王最器重的勇士,给他配备的一千人队精挑细选个个战力非凡,气势惊人。
无论训练装备士气还是战力都要甩开普通匈奴骑兵几条街。只有这群骑兵才配的上匈奴的百战精锐的威名。
匈奴骑士们怀着敬畏之心望着还不到三十岁的强者,他才刚刚触摸到巅峰的边角而已。以匈奴最精妙的保养术至少可以维持十五年巅峰期,越往后体力不衰技艺磨练的更加精湛,草原上能斗过他的人就屈指可数了。
巴图森沉吟道:“通知乌孙昆莫,就告诉他右贤王希望他协助拦截匈奴的叛徒。我们只需要带走人,战马和物资全部给乌孙昆莫,务必要把人抓到。”
“明白!”
“追上去,把他们擒住带回王庭,右贤王对那个万骑长很感兴趣,记住右贤王吩咐一定要抓活的!”
“是!”
匈奴骑士士气大振。
管他相差一个月还是两个月,相隔一千里还是两千里,在大匈奴的狼旗之下,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目标抓回来。
匈奴人是马背上的民族,可以在马背上吃饭、睡觉甚至行房,不用说精锐骑兵对日夜不停的追击毫无压力,普通匈奴牧民也可以一日一夜行进150里。
一千余精锐的匈奴骑兵稍作休整,就沿着车师古道直奔西南方向追击。
与此同时,黄沙漫漫的的戈壁沙漠,这里就是最著名的死亡之海边缘地区,二千年后此地被称作塔克拉玛干沙漠,横穿大漠的河流就是塔里木河,此时它的名字叫河水。
温宿国(阿克苏)国境边缘,三百多名骑士驱赶2000匹战马,100多只狼犬在大漠上缓缓前进。
“呸呸呸!这什么鬼地方,怪风裹着沙子专往我的嘴里钻。”吕横眯着眼气愤地骂道。
“知道有沙子还说话,吕头的脑袋进水了吧?嘿嘿……”
“你小子也不聪明,老子喝风沙,你小子就不喝风沙?脑袋进水的混球。”
两人互相嘲讽彼此的狼狈模样,除了几个精力充沛的人以外,几乎没人愿意多说一句话,长时间在沙漠边缘跋涉的痛苦把他们的力气折磨光了。
气温上升,带来的不仅是干热和高温,还有讨厌的东南季风和更讨厌的风沙,即使在沙漠边缘也要忍受昼夜极大的温差,每天夜晚接近冰点的寒冷依然是痛苦的折磨。
春天悄然无声的到来,意味着大漠进入沙漠风暴多发季节,在沙漠边缘也可以看到一股股气旋带着风沙满天飞,最可怕的沙暴不会出现在边缘地带,但是时不时来一阵裹着砂石的强风依然是莫大的折磨,有些坐骑不小心被强风裹挟的砂石打伤,还要进行简单的治疗。上上下下都敢到非常不便。
为了躲避风沙,全员换上西域出产的亚麻布衣裳,带上小圆帽辛苦的抵御时而刮来的强劲风沙。
甘父的胡须被封杀吹的乱七八糟,只得用一块布绑在脸颊上,转过头鼓励疲惫的队员:“再过些日子风沙没那么厉害,大伙再忍一忍就过去了。”
闷头前行半个时辰。挂在前面的探马赶回来。
赵顺大笑道:“兄弟们听着,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们想听哪个消息?”
“好消息!”
“坏消息!”
赵顺嘿嘿一笑:“坏消息是前面发现大股马贼向咱们靠拢,这支马贼跟着咱们半个多月终于要动手了,比前些日子三百骑有所增加,估计至少有五百骑!好消息是兄弟们又可以大开杀戒啦!”
“哈哈,老子早就想砍几个脑袋出口气,兄弟们准备手里的家伙去砍蛮族的脑袋了。”
三百余骑快速前进。两刻钟时间来到斥候探好的战场,此处是一片地势平坦视野开阔的草场,野生动物见到大队马群四散奔逃,几个首领各自指挥属下就地整队,做好战斗准备。
骑兵排成紧密的纵列。
“角弓上弦!弯刀和箭袋全部绑在马鞍上。头上扎好一块白布以标示身份,冲阵的时候别把队友当敌人给砍了,谁敢误伤队友别怪军法不客气!”
三百余骑掏出弓弦熟练的上弦,一路上遇到类似的战斗有上百次。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是军功章。
大部分马匹被驱赶到附近的树林,牧羊狼犬负责看管这些脾气温顺的母马。
耐心的等待近半个时辰。视野的尽头出现大片黑点,那就是游荡在沙漠附近的西域马贼,他们有个臭名昭著的名字,沙盗。
沙盗并非某群马贼的名字。而是一大群游荡在大漠边缘的马贼,他们如以食腐喜欢四处游荡的豺,偷偷摸摸专抢落单的商旅,只有少数大号沙盗才会干起抢掠大型商团的无本买卖。
“注意,他们已经发现我们了!”
他们没料到这群肥羊的反应,几个头领疑惑的交流一阵子,似乎商量好对策派出一个沙盗缓缓策马过来。
这沙盗神色倨傲:“高贵的乌尔王说,今天他的心情非常愉快,准许你们活着返回温宿国,限定你们立刻下马步行离开,勇士们的耐心是有限的,走慢了锋利的屠刀就会砍下你们的脑袋。”
甘父笑了,帕格玛笑了,迦呼罗也笑了,他们并不是在嘲笑沙盗的天真和傲慢,看似愚蠢的手段恰恰是狡猾的沙盗们最擅长的把戏。
沙盗是群欺软怕硬的家伙,小商队当然是毫不留行的抢光杀光为止,碰到不好惹的硬茬他们会远远的躲开,当遇到有六七分把握吞下的商队,就会换上看起来很笨拙的劝降手段。
看似笨拙的劝降法,用在突然遭遇沙盗的商旅往往会有奇效,六神无主的商旅们下意识的反应是放弃抵抗换取生存的机会,当他们按照要求真的下马步行离开的时候,等待他们的将是一场真正的屠杀。
狡诈凶残的沙盗会杀光有反抗的人,捕捉温顺的商人作为奴隶,他们既抢钱也贩人,有必要时还会客串黑吃黑,言而无信背信弃义更是他们最擅长的手段,西域诸国形容这群人仿佛是西域的疥疮,里面流淌着丑陋和恶毒。
他们是草原上最令人厌恶的事情之首,远比遇到沙漠的豺狼虎豹毒虫猛兽还要愤怒与恼火,当他们选定目标,就会阴魂不散的纠缠着你,不远不近的吊着你,直到有机可乘的时候痛下杀手,典型的食肉动物狩猎套路,野蛮狡诈却有非常高的成功率。
“乌尔王是什么东西?一个待宰的羔羊吗?大言不惭的要求我们步行离开。”
“你回去告诉那个老家伙,我们今天的心情也不错,限定所有沙盗立即下马步行离开,在慢一点我们的屠刀就砍下你们乌尔王的狗头。”
沙盗们万万没想到,这支商队压根不是普通商人,队伍汉人是凶悍的马贼游侠,生戎羌人是高原羌塘的佼佼者,熟戎小月氏人个个是身手不凡的勇士。商队里里外外没一丁点商人血统,说他们是商队到不如说是群凶狠的马贼,只不过这群马贼不劫商旅赚钱,专劫打家劫舍的马贼发财。
众人哈哈大笑的嘲讽下,那沙盗带着愤怒和不解急匆匆的打马回头,刚走几步被一支利矢射中后颈。脑袋一歪重重的摔下马,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死掉了。
冯寿手中的战弓还在轻轻颤动,弓弦努力挣扎几下才停止回弹,汉人对此毫无反应,仿佛杀死的只是个无足轻重的野兔,而不是沙盗派来的使者。
帕格玛和迦呼罗对视一眼,惊愕地说道:“他已经转身离开。你为什么还要下手杀死他,你们不知道杀死使者是非常不好的行为吗?”
“他把该说的话说完,使命完成就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提早杀了他省得我们的人多一分受伤的危险,再说我说过不杀他了吗?我承认他是沙盗的使者了吗?我的眼里他们只是群会走路的牲畜。杀了就杀了。”冯寿笑嘻嘻的仿佛吃饭喝水一样轻巧。
“杀的挺好,我刚才也想杀他来着,大家看我的脸是什么意思?”日达木摸摸脸颊似乎没有脏东西,回头发现羌人同胞一脸懵懂无知。他的脑袋突然有些发懵,生戎还以草木枯荣来计算一年又一年的变化。比起早早就有文明的小月氏人差出不知多少。
甘父眉头一皱:“杀了就杀了吧!这群沙盗本来就该死光,我们不和卑鄙愚昧的蛮族讲礼仪,只有同等文明的人才配的上礼仪,不要分神!沙盗准备发动进攻了。”
所有人回过神屏息凝视。十几个呼吸心情就恢复平静。
沙盗的首领暴跳如雷,大吼一声率领三百多骑沙盗发疯似的冲过来,左右两翼的沙盗首领略作迟疑也立刻跟上,五百骑一动顿时蹄声隆隆尘土飞扬,胆小点的人看到这阵势就要手脚酸软,这又是沙盗另一手绝活。
“三百步,二百四十步,一百八十步……放箭!”
疾驰的沙盗猝不及防摔落下马,顿时被后来的战马踩死,沙盗悍不畏死的取出弓矢对射,两轮箭雨过去对面没几个人倒下,自己已经损失了三十多号人马。
沙盗首领们都急了,收起弓矢硬着头皮想扎进密集的马阵,没想到相距不到五十步时,商队的马阵突然左右分开,放开中间的开阔地任由沙盗们冲过去,冲过头的沙盗们傻了眼,减速兜圈子浪费了大把时间,期间又有几十个沙盗死在箭雨之下。
还没等到重整旗鼓再冲一次,沙盗的阵形正在逐步向外崩散,无论沙盗首领多么努力维持也没用。
他们是狡诈凶残的马贼,卑鄙无耻的人贩子,言而无信的商人,唯独不是勇猛强悍的勇士,士气是靠一次次占便宜掠夺积累下来的,当他们碰到草原上真正的勇士,就像一群丧家败犬毫无招架之力,战场上沙盗的损失累计超过百分之十,士气一路跳水直到几乎崩溃。
“沙盗要逃跑!立刻追击!”
马队调转马头就势发起一轮冲锋,沙盗们立即发现商队的进攻苗头,原本正在逐步崩解的阵形完全崩盘,沙盗们疯狂的驱策战马没命的逃跑,这个时候什么阵形,什么抵抗全是屁话,逃命最重要。
沙盗首领见大势已去,慌忙掉转马头逃跑,还没逃出多远就被一支箭射中后心,重重的跌下马哼了一声死掉。
失去首领的沙盗跑的更快了,可是他们跑的速度又怎么能与商队相比,以逸待劳了好半天无论士气体力都处在巅峰状态,兵分几路的商队追兵撵着败退的沙盗,直追几十里把大部分人斩杀掉,只有少数几十个漏网之鱼逃出去,他们已经无足轻重了。
过了两个时辰,追击的部队陆续返回,赵顺报上战损和收获:“受伤26人,没有人死亡,战马受伤12匹,没有战马损失,缴获健康的战马310匹,伤马130匹,武器金银暂无计算。”
甘父想了想作出决定:“金银分给弟兄们乐呵乐呵吧!武器挑些好的装起来,剩下按照意愿各自分掉了事,伤马挑出容易康复的留着,重伤的尽快处理掉,注意打扫战场不要留下痕迹,咱们走了那么久也是该休整一下,就地扎营明日继续前进。”
简易的营地里架上柴火生火煮水,一路上大战小战打了无数,每个人都会处理伤患的技巧,受伤的人自己咬着牙用热水清洗伤口,滚热的草木灰敷上去止血。
司马谈处理过杂物,顺口问道:“我看到有不少沙盗俘虏,那些受伤的沙盗该如何处理?”
冯寿笑嘻嘻的在脖颈上比划割喉的动作,嘴里比划一个简单的口型:“杀!”
另一边,张骞蹲在奄奄一息的战马面前叹了口气,沙盗们的本领不大,战马质量却丝毫不差,不少良马和西域小国国王的坐骑不相上下,死掉的这匹战马属于某个被杀死的沙盗头领。
“我去看看伤马能不能医治,实在不能医治的再处理也不急,趁此机会搜集点植物种子,发现新鲜的东西立刻告诉我。”
张骞时刻不忘自己的使命,作为汉使负责联络大月氏人对抗匈奴,搜集西域的人文风俗物产种子,记录下眼睛看到耳朵听到的事,最终的目的是走到某个还未可知的国家,他的心里忐忑不安又心怀希望。
“我一定要完成使命,要把日记上的任务全部完成。”张骞按住藏在胸口的日记本,还有包裹好的地图册,那是比性命都重要的东西。(未 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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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间,大地轰鸣,雷声四起。
黄羊们夺路奔逃,湿地旁成片的鸟类扑棱棱飞起。
一支由千人组成的匈奴骑兵缓缓出现在视野的尽头,他们一人双马身披皮甲,挎刀背弓全副武装,带头的千骑长身披铁甲,手握锋利的铁刀,相隔甚远就让动物受惊逃窜。
巴图森,右贤王帐下排名第一的千骑长,身高八尺五,身体魁梧力量惊人。
二十岁时,以菜鸟百骑长的身份挑战并击败头上的千骑长,随后名声鹊起成为右贤王帐下众多千骑长之一,其后五年的时间,巴图森把右贤王帐下的所有千骑长全击败,气焰嚣张到跑到左贤王帐下挑战,被左贤王帐下的万骑长虐一了顿狼狈回来,这几年老实许多。
他的弓术并不出色,刨掉万骑长不算,在右贤王帐下的千骑长里只能排在前五名,若在整个匈奴计算排名只怕连前一百名都挤不进去,主要特点是近战非常强大,仗着身强体壮只要被近身就难逃他的长刀,许多箭术强大的千骑长都被他近身放倒在地。
“你说什么?车师王用500匹健壮的母马换了100石食盐?已经离开整整一个月了?”
匈奴武士铁打不动的脸色略微一沉。
从祁连山脚下的尹吾山谷折返右贤王庭,再从右贤王庭发兵追击而来。一来一回耽误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假如对方以轻骑逃窜,想追上那支商队可就不太容易了。
“他们怎么走的那么快?难道全部换成战马前进。”
“之前的线报,说他们行动迟缓,从河西走到尹吾用了半年的时间,突然加速有点异乎寻常。”
“好用说,小月氏王沙利勒在背后指点。他们把坐骑换成母马毫不奇怪。”
“又是那只大漠之狐!自从小月氏连死两个王,那只狡诈的狐狸登位以来,就和咱们玩了十几年捉迷藏,去年龙城大会上被左贤王帐下的混球嘲讽,想想我就忍不住捏死那群废物。”
“哼!左贤王有什么了不起的,坐拥十二万骑却连残废的鲜卑、乌桓都受不了,弓卢水的草场年年被乌桓人骚扰。我要是左贤王早就一头撞死了。”
巴图森一抬手立即噤声,他在队伍里就是绝对的权威,一千人就是任他驱策的狼犬,纵横捭阖于草原大漠上称雄一时。
上古时代,满足最崇拜强者。只有强者才能带领部族活下去。
巴图森就是匈奴冉冉升起的新星,右贤王最器重的勇士,给他配备的一千人队精挑细选个个战力非凡,气势惊人。
无论训练装备士气还是战力都要甩开普通匈奴骑兵几条街。只有这群骑兵才配的上匈奴的百战精锐的威名。
匈奴骑士们怀着敬畏之心望着还不到三十岁的强者,他才刚刚触摸到巅峰的边角而已。以匈奴最精妙的保养术至少可以维持十五年巅峰期,越往后体力不衰技艺磨练的更加精湛,草原上能斗过他的人就屈指可数了。
巴图森沉吟道:“通知乌孙昆莫,就告诉他右贤王希望他协助拦截匈奴的叛徒。我们只需要带走人,战马和物资全部给乌孙昆莫,务必要把人抓到。”
“明白!”
“追上去,把他们擒住带回王庭,右贤王对那个万骑长很感兴趣,记住右贤王吩咐一定要抓活的!”
“是!”
匈奴骑士士气大振。
管他相差一个月还是两个月,相隔一千里还是两千里,在大匈奴的狼旗之下,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目标抓回来。
匈奴人是马背上的民族,可以在马背上吃饭、睡觉甚至行房,不用说精锐骑兵对日夜不停的追击毫无压力,普通匈奴牧民也可以一日一夜行进150里。
一千余精锐的匈奴骑兵稍作休整,就沿着车师古道直奔西南方向追击。
与此同时,黄沙漫漫的的戈壁沙漠,这里就是最著名的死亡之海边缘地区,二千年后此地被称作塔克拉玛干沙漠,横穿大漠的河流就是塔里木河,此时它的名字叫河水。
温宿国(阿克苏)国境边缘,三百多名骑士驱赶2000匹战马,100多只狼犬在大漠上缓缓前进。
“呸呸呸!这什么鬼地方,怪风裹着沙子专往我的嘴里钻。”吕横眯着眼气愤地骂道。
“知道有沙子还说话,吕头的脑袋进水了吧?嘿嘿……”
“你小子也不聪明,老子喝风沙,你小子就不喝风沙?脑袋进水的混球。”
两人互相嘲讽彼此的狼狈模样,除了几个精力充沛的人以外,几乎没人愿意多说一句话,长时间在沙漠边缘跋涉的痛苦把他们的力气折磨光了。
气温上升,带来的不仅是干热和高温,还有讨厌的东南季风和更讨厌的风沙,即使在沙漠边缘也要忍受昼夜极大的温差,每天夜晚接近冰点的寒冷依然是痛苦的折磨。
春天悄然无声的到来,意味着大漠进入沙漠风暴多发季节,在沙漠边缘也可以看到一股股气旋带着风沙满天飞,最可怕的沙暴不会出现在边缘地带,但是时不时来一阵裹着砂石的强风依然是莫大的折磨,有些坐骑不小心被强风裹挟的砂石打伤,还要进行简单的治疗。上上下下都敢到非常不便。
为了躲避风沙,全员换上西域出产的亚麻布衣裳,带上小圆帽辛苦的抵御时而刮来的强劲风沙。
甘父的胡须被封杀吹的乱七八糟,只得用一块布绑在脸颊上,转过头鼓励疲惫的队员:“再过些日子风沙没那么厉害,大伙再忍一忍就过去了。”
闷头前行半个时辰。挂在前面的探马赶回来。
赵顺大笑道:“兄弟们听着,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们想听哪个消息?”
“好消息!”
“坏消息!”
赵顺嘿嘿一笑:“坏消息是前面发现大股马贼向咱们靠拢,这支马贼跟着咱们半个多月终于要动手了,比前些日子三百骑有所增加,估计至少有五百骑!好消息是兄弟们又可以大开杀戒啦!”
“哈哈,老子早就想砍几个脑袋出口气,兄弟们准备手里的家伙去砍蛮族的脑袋了。”
三百余骑快速前进。两刻钟时间来到斥候探好的战场,此处是一片地势平坦视野开阔的草场,野生动物见到大队马群四散奔逃,几个首领各自指挥属下就地整队,做好战斗准备。
骑兵排成紧密的纵列。
“角弓上弦!弯刀和箭袋全部绑在马鞍上。头上扎好一块白布以标示身份,冲阵的时候别把队友当敌人给砍了,谁敢误伤队友别怪军法不客气!”
三百余骑掏出弓弦熟练的上弦,一路上遇到类似的战斗有上百次。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是军功章。
大部分马匹被驱赶到附近的树林,牧羊狼犬负责看管这些脾气温顺的母马。
耐心的等待近半个时辰。视野的尽头出现大片黑点,那就是游荡在沙漠附近的西域马贼,他们有个臭名昭著的名字,沙盗。
沙盗并非某群马贼的名字。而是一大群游荡在大漠边缘的马贼,他们如以食腐喜欢四处游荡的豺,偷偷摸摸专抢落单的商旅,只有少数大号沙盗才会干起抢掠大型商团的无本买卖。
“注意,他们已经发现我们了!”
他们没料到这群肥羊的反应,几个头领疑惑的交流一阵子,似乎商量好对策派出一个沙盗缓缓策马过来。
这沙盗神色倨傲:“高贵的乌尔王说,今天他的心情非常愉快,准许你们活着返回温宿国,限定你们立刻下马步行离开,勇士们的耐心是有限的,走慢了锋利的屠刀就会砍下你们的脑袋。”
甘父笑了,帕格玛笑了,迦呼罗也笑了,他们并不是在嘲笑沙盗的天真和傲慢,看似愚蠢的手段恰恰是狡猾的沙盗们最擅长的把戏。
沙盗是群欺软怕硬的家伙,小商队当然是毫不留行的抢光杀光为止,碰到不好惹的硬茬他们会远远的躲开,当遇到有六七分把握吞下的商队,就会换上看起来很笨拙的劝降手段。
看似笨拙的劝降法,用在突然遭遇沙盗的商旅往往会有奇效,六神无主的商旅们下意识的反应是放弃抵抗换取生存的机会,当他们按照要求真的下马步行离开的时候,等待他们的将是一场真正的屠杀。
狡诈凶残的沙盗会杀光有反抗的人,捕捉温顺的商人作为奴隶,他们既抢钱也贩人,有必要时还会客串黑吃黑,言而无信背信弃义更是他们最擅长的手段,西域诸国形容这群人仿佛是西域的疥疮,里面流淌着丑陋和恶毒。
他们是草原上最令人厌恶的事情之首,远比遇到沙漠的豺狼虎豹毒虫猛兽还要愤怒与恼火,当他们选定目标,就会阴魂不散的纠缠着你,不远不近的吊着你,直到有机可乘的时候痛下杀手,典型的食肉动物狩猎套路,野蛮狡诈却有非常高的成功率。
“乌尔王是什么东西?一个待宰的羔羊吗?大言不惭的要求我们步行离开。”
“你回去告诉那个老家伙,我们今天的心情也不错,限定所有沙盗立即下马步行离开,在慢一点我们的屠刀就砍下你们乌尔王的狗头。”
沙盗们万万没想到,这支商队压根不是普通商人,队伍汉人是凶悍的马贼游侠,生戎羌人是高原羌塘的佼佼者,熟戎小月氏人个个是身手不凡的勇士。商队里里外外没一丁点商人血统,说他们是商队到不如说是群凶狠的马贼,只不过这群马贼不劫商旅赚钱,专劫打家劫舍的马贼发财。
众人哈哈大笑的嘲讽下,那沙盗带着愤怒和不解急匆匆的打马回头,刚走几步被一支利矢射中后颈。脑袋一歪重重的摔下马,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死掉了。
冯寿手中的战弓还在轻轻颤动,弓弦努力挣扎几下才停止回弹,汉人对此毫无反应,仿佛杀死的只是个无足轻重的野兔,而不是沙盗派来的使者。
帕格玛和迦呼罗对视一眼,惊愕地说道:“他已经转身离开。你为什么还要下手杀死他,你们不知道杀死使者是非常不好的行为吗?”
“他把该说的话说完,使命完成就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提早杀了他省得我们的人多一分受伤的危险,再说我说过不杀他了吗?我承认他是沙盗的使者了吗?我的眼里他们只是群会走路的牲畜。杀了就杀了。”冯寿笑嘻嘻的仿佛吃饭喝水一样轻巧。
“杀的挺好,我刚才也想杀他来着,大家看我的脸是什么意思?”日达木摸摸脸颊似乎没有脏东西,回头发现羌人同胞一脸懵懂无知。他的脑袋突然有些发懵,生戎还以草木枯荣来计算一年又一年的变化。比起早早就有文明的小月氏人差出不知多少。
甘父眉头一皱:“杀了就杀了吧!这群沙盗本来就该死光,我们不和卑鄙愚昧的蛮族讲礼仪,只有同等文明的人才配的上礼仪,不要分神!沙盗准备发动进攻了。”
所有人回过神屏息凝视。十几个呼吸心情就恢复平静。
沙盗的首领暴跳如雷,大吼一声率领三百多骑沙盗发疯似的冲过来,左右两翼的沙盗首领略作迟疑也立刻跟上,五百骑一动顿时蹄声隆隆尘土飞扬,胆小点的人看到这阵势就要手脚酸软,这又是沙盗另一手绝活。
“三百步,二百四十步,一百八十步……放箭!”
疾驰的沙盗猝不及防摔落下马,顿时被后来的战马踩死,沙盗悍不畏死的取出弓矢对射,两轮箭雨过去对面没几个人倒下,自己已经损失了三十多号人马。
沙盗首领们都急了,收起弓矢硬着头皮想扎进密集的马阵,没想到相距不到五十步时,商队的马阵突然左右分开,放开中间的开阔地任由沙盗们冲过去,冲过头的沙盗们傻了眼,减速兜圈子浪费了大把时间,期间又有几十个沙盗死在箭雨之下。
还没等到重整旗鼓再冲一次,沙盗的阵形正在逐步向外崩散,无论沙盗首领多么努力维持也没用。
他们是狡诈凶残的马贼,卑鄙无耻的人贩子,言而无信的商人,唯独不是勇猛强悍的勇士,士气是靠一次次占便宜掠夺积累下来的,当他们碰到草原上真正的勇士,就像一群丧家败犬毫无招架之力,战场上沙盗的损失累计超过百分之十,士气一路跳水直到几乎崩溃。
“沙盗要逃跑!立刻追击!”
马队调转马头就势发起一轮冲锋,沙盗们立即发现商队的进攻苗头,原本正在逐步崩解的阵形完全崩盘,沙盗们疯狂的驱策战马没命的逃跑,这个时候什么阵形,什么抵抗全是屁话,逃命最重要。
沙盗首领见大势已去,慌忙掉转马头逃跑,还没逃出多远就被一支箭射中后心,重重的跌下马哼了一声死掉。
失去首领的沙盗跑的更快了,可是他们跑的速度又怎么能与商队相比,以逸待劳了好半天无论士气体力都处在巅峰状态,兵分几路的商队追兵撵着败退的沙盗,直追几十里把大部分人斩杀掉,只有少数几十个漏网之鱼逃出去,他们已经无足轻重了。
过了两个时辰,追击的部队陆续返回,赵顺报上战损和收获:“受伤26人,没有人死亡,战马受伤12匹,没有战马损失,缴获健康的战马310匹,伤马130匹,武器金银暂无计算。”
甘父想了想作出决定:“金银分给弟兄们乐呵乐呵吧!武器挑些好的装起来,剩下按照意愿各自分掉了事,伤马挑出容易康复的留着,重伤的尽快处理掉,注意打扫战场不要留下痕迹,咱们走了那么久也是该休整一下,就地扎营明日继续前进。”
简易的营地里架上柴火生火煮水,一路上大战小战打了无数,每个人都会处理伤患的技巧,受伤的人自己咬着牙用热水清洗伤口,滚热的草木灰敷上去止血。
司马谈处理过杂物,顺口问道:“我看到有不少沙盗俘虏,那些受伤的沙盗该如何处理?”
冯寿笑嘻嘻的在脖颈上比划割喉的动作,嘴里比划一个简单的口型:“杀!”
另一边,张骞蹲在奄奄一息的战马面前叹了口气,沙盗们的本领不大,战马质量却丝毫不差,不少良马和西域小国国王的坐骑不相上下,死掉的这匹战马属于某个被杀死的沙盗头领。
“我去看看伤马能不能医治,实在不能医治的再处理也不急,趁此机会搜集点植物种子,发现新鲜的东西立刻告诉我。”
张骞时刻不忘自己的使命,作为汉使负责联络大月氏人对抗匈奴,搜集西域的人文风俗物产种子,记录下眼睛看到耳朵听到的事,最终的目的是走到某个还未可知的国家,他的心里忐忑不安又心怀希望。
“我一定要完成使命,要把日记上的任务全部完成。”张骞按住藏在胸口的日记本,还有包裹好的地图册,那是比性命都重要的东西。(未 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