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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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远的记忆有多远,三百年,还是四百年,娜莎对时间的记忆已有些模糊,浮现在脑海中的那张英俊面庞却从未模糊过。
他真的很像他。
娜莎盯着缓缓向后倒下的沈浩,眼神变得痴迷,轻轻抬脚一迈,整个人化为一道虚影,瞬间移位十几米,刚好扶住差点摔在地板上的沈浩。
惊魂未定的其他人瞠目结舌,在他们眼中,娜莎带起的那道虚影根本不存在,就是从车厢最前端直接变到沈浩身边。
是人是鬼?
人们噤若寒蝉瞅着娜莎。
原本要将这些年轻男女斩尽杀绝的娜莎却没有多瞧他们哪怕半眼,抱起几乎没有了呼吸的沈浩,幽幽一叹,凭空消失一般离开了。
车厢里的男女逐渐意识到危险可能远去,有人嚎啕大哭,有人仍表情僵滞,瑟瑟发抖,唯独露丝心急如焚,惦记着沈浩。
明月照亮的山巅,娜莎把沈浩放在草地上,低头凝视那张几近完美的英俊面庞许久,才停止对往事的追忆,察看沈浩伤势。
遭受重创的心脉已丧失生机。
人类的医疗技术不可能救活他。
“你遇到了我,是你命好,还是我幸运?”娜莎喃喃自语,像问沈浩,又像问自己,说沈浩命好,不为过。
吸血鬼的初拥有起死回生之效。
娜莎却不打算这么做,痴情三百年的她已将眼前人视为那个人的转世,那个人最讨厌吸血鬼,她怎能把转世的他变为吸血鬼。
爱人,后裔。
娜莎只需要前者,凝视着沈浩,金色短发无风自动,掌心向上的右手好似虚握着一样东西,伸到沈浩胸腹伤口的上方,而后一滴血在她右手中凝结,浮在掌心与五指之间,越来越亮,宛若一颗有光透出的红宝石。
原血。
血族生命本源。
身为始祖直系后裔的娜莎,只能凝结出两滴,而她的大多数同类,血脉里仅有微弱的一丝,更无法凝结成形。
随着这滴原血的凝结,娜莎身子开始颤抖,脸色苍白的吓人,可以说,她手中虚握着自己半条命,却毫不犹豫翻转自己的手,将这滴原血滴入沈浩伤口,之后虚脱般跌坐在沈浩身边。
奇迹也在这一刻出现,沈浩受伤的部位,由内到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弥合、复原,最后血迹斑斑的衣服成了沈浩受过伤的唯一痕迹。
娜莎满意的笑了,轻轻抚摸沈浩的脸,爱意绵绵,直至天边出现一丝曙光,才费力站起来,依依不舍一步一回头走下山巅,这时候走,并非如传说那样吸血鬼怕光,虚弱的她是不想撞见寻找沈浩的人,而且她和沈浩处于不同阵营,离开是对彼此最好的保护。
天亮了。
在明媚阳光照耀下,沈浩悠悠转醒,略带恍惚的望着飘着朵朵白云的天空,画面美如天堂。
自己杀那么多人,没入地狱?
沈浩疑惑,下意识坐起来,皱着眉头左瞧右看,打量着周围环境,确定还活在人世,不禁一愣,低头看遭受重创的胸腹,大吃一惊。
梦,一定是梦。
 
以为在做梦的沈浩狠狠掐自己大腿,有痛感,显然不在梦境中,那自己身体的变化该如何解释?
沈浩百思不得其解,很纳闷儿的深吸口气,嗅到了残留在空气中的一丝幽香,这味道他熟悉。
是她?
沈浩愈发迷茫。
一小时后,一架直升机飞临山巅,接走了沈浩。
属于王室的豪华列车遇袭,伤亡惨重,却没有任何相关报道,也没有一丁半点流言传出,似乎这件事从未发生。
济世会对世界的掌控和影响,令被送回圣堂总部做全面体检的沈浩感慨万千,同时依然被自己身体复原之谜困扰。
有一点已确定,他丧失意识后,是娜莎抱着他离开列车,离开后发生了什么,也只有娜莎清楚。
他甚至担心被初拥,经过一系列检查,排除了这种可能性,所以他死而复生成为难解的谜。
空旷庄园草坪上,沈浩推着轮椅,轮椅上,即使残废仍能牢牢掌控圣堂的李乐天遥望远方天际,貌似心事重重。
“师兄,想啥呢?”沈浩笑着问李乐天。
“我在想,未来你的会是什么样。”李乐天的话意味深长。
“未来的我……”沈浩沉吟一下,缓缓道:“未来无法想象,我只希望跟师兄一样,轰轰烈烈活一回。”
“你比我强,强太多太多,所以对你的未来,我很感兴趣。”李乐天说着话回头瞥了眼沈浩,眼中有期待,还有一丝忧虑。
沈浩的体检报告,他动过手脚,为沈浩体检的医疗小组发现沈浩身体细胞已经具有一种特殊的自愈能力。
自愈,并不稀奇。
人和动物都具备的一种能力。
这便是很多小伤小病不必刻意治疗的原因。
可沈浩的自愈能力强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医疗小组评估结果是,心脏受伤,亦能快速自愈。
这结论一旦被公布或泄露,必定引发轩然大波,举世震惊,那时候,在某些人眼中,沈浩的研究价值恐怕会大过执掌圣堂的价值。
跟沈浩一样,习惯把事情想到最坏的李乐天,不得不对检查报告动手脚,为沈浩体检的医疗小组也在他秘密运作下永远消失,目前为止,除了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沈浩的真实情况。
他不想中意的接班人沦为实验室里的“小白鼠”,虽然现在的沈浩已经很强,很难被轻易控制,但人类卑鄙龌龊的手段太多,必须谨慎,再谨慎,除非有一天,沈浩强大到令所有人畏惧。
“师兄,你夸的我都不好意思了。”沈浩笑着调侃李乐天,放眼整个圣堂,只有他敢在李乐天面前嬉皮笑脸。
“你小子也有不好意思的时候?”李乐天反讽沈浩。
沈浩赧然,逐渐收敛笑意,道:“未来嘛,谁也说不准,我呢,竭尽所能不让师兄失望就好。”
李乐天微微点头。
沈浩想了想,皱眉道:“对了师兄,瓦伦堡家族那位雅各布少爷死了,上头准备怎么处理我?”
“能怎么处理?”李乐天脸上泛起冷笑,鄙夷道:“孬种一个,
遇到危险拿女人做挡箭牌,死了活该。”
“确实活该。”沈浩深以为然点头,雅各布在车上向露丝献殷勤时,俨然风度翩翩的君子,关键时刻原形毕露。
伪君子。
比真小人更可耻。
“你豁出命救那么多人,没功劳也有苦劳,上面那些老头子谁说三道四,我去找他理论。”李乐天霸气十足,哪怕坐在轮椅上,久居高位那种气势未减分毫。
沈浩感动,这么多年,师兄一直待他如亲弟弟,没有师兄,他哪能从穷孩子蜕变成圣堂最大分堂的堂主。
“你不必急着返回分堂,有个人非常非常想见你,我觉得你应该去nweyork见见她,或许对你的未来有帮助。”李乐天回头凝视沈浩。
沈浩好奇问:“谁?”
李乐天笑意深沉道:“露丝。”
沈浩一愣,旋即明白师兄的用意,苦笑起来。
一天后,沈浩乘专机抵达肯尼迪国际机场,再次来到美利坚最繁华的城市,世界的金融中心,举世闻名的newyork。
机场大厅外。
三辆车等候在路边。
两辆全尺寸雪佛兰suv夹着一辆加长凯迪拉克轿车,车里的人见沈浩现身,迫不及待推门下车,几乎同一时间,两辆雪佛兰越野车上的八名暗藏枪支的黑衣猛男,快速下车,将走过来的人驱离。
这一幕,引起机场大厅外不少人注意,不过人们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凯迪拉克加长轿车下来的女孩。
露丝·内森·罗斯柴尔德。
老罗斯柴尔德最疼爱的孙女。
“终于见到你了。”露丝迎向沈浩,尽量让自己笑的温婉矜持,还是无法掩盖内心的激动。
沈浩微笑点头,按照西方礼节,优雅握住露丝的手,吻了一下,对此应该习以为常的露丝竟然面红耳赤,搞得沈浩以为自己整错路子,有些不知所措。
“没,没,你没做错,是我,我。”露丝语无伦次解释,心里又急又窘,自己这是怎么啦,好丢人!
不知该怎么接话的沈浩尴尬的笑了笑。
“快上车。”方寸大乱的露丝慌手慌脚为沈浩拉开车门,等沈浩钻入加长凯迪拉克,她才红着脸上车。
三辆车风驰电掣驶离机场。
凯迪拉克封闭的长长后座尽显奢华,露丝从小吧台取下水晶高脚杯,又从酒柜中取出瓶红酒,倒半杯酒,递给沈浩。
沈浩抿一小口红酒,点头说不错。
2003年份的拉菲,市面上已经没有。
82年的拉菲最火,殊不知03年和82年一样是波尔多地区的好年份,这两个年份产的红酒都是极品,董酒的人,只会选前者。
因为红酒最佳窖藏时间十五年,过了十五年,就陈了,红酒如人,有生命力,被称为“活酒”,一旦超过最佳窖藏期,口感越来越差,酒质越来越浑浊。
82年到现在多少年?
国内暴发户动不动嚷嚷要82年的拉菲,属实可笑。
久远的记忆有多远,三百年,还是四百年,娜莎对时间的记忆已有些模糊,浮现在脑海中的那张英俊面庞却从未模糊过。
他真的很像他。
娜莎盯着缓缓向后倒下的沈浩,眼神变得痴迷,轻轻抬脚一迈,整个人化为一道虚影,瞬间移位十几米,刚好扶住差点摔在地板上的沈浩。
惊魂未定的其他人瞠目结舌,在他们眼中,娜莎带起的那道虚影根本不存在,就是从车厢最前端直接变到沈浩身边。
是人是鬼?
人们噤若寒蝉瞅着娜莎。
原本要将这些年轻男女斩尽杀绝的娜莎却没有多瞧他们哪怕半眼,抱起几乎没有了呼吸的沈浩,幽幽一叹,凭空消失一般离开了。
车厢里的男女逐渐意识到危险可能远去,有人嚎啕大哭,有人仍表情僵滞,瑟瑟发抖,唯独露丝心急如焚,惦记着沈浩。
明月照亮的山巅,娜莎把沈浩放在草地上,低头凝视那张几近完美的英俊面庞许久,才停止对往事的追忆,察看沈浩伤势。
遭受重创的心脉已丧失生机。
人类的医疗技术不可能救活他。
“你遇到了我,是你命好,还是我幸运?”娜莎喃喃自语,像问沈浩,又像问自己,说沈浩命好,不为过。
吸血鬼的初拥有起死回生之效。
娜莎却不打算这么做,痴情三百年的她已将眼前人视为那个人的转世,那个人最讨厌吸血鬼,她怎能把转世的他变为吸血鬼。
爱人,后裔。
娜莎只需要前者,凝视着沈浩,金色短发无风自动,掌心向上的右手好似虚握着一样东西,伸到沈浩胸腹伤口的上方,而后一滴血在她右手中凝结,浮在掌心与五指之间,越来越亮,宛若一颗有光透出的红宝石。
原血。
血族生命本源。
身为始祖直系后裔的娜莎,只能凝结出两滴,而她的大多数同类,血脉里仅有微弱的一丝,更无法凝结成形。
随着这滴原血的凝结,娜莎身子开始颤抖,脸色苍白的吓人,可以说,她手中虚握着自己半条命,却毫不犹豫翻转自己的手,将这滴原血滴入沈浩伤口,之后虚脱般跌坐在沈浩身边。
奇迹也在这一刻出现,沈浩受伤的部位,由内到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弥合、复原,最后血迹斑斑的衣服成了沈浩受过伤的唯一痕迹。
娜莎满意的笑了,轻轻抚摸沈浩的脸,爱意绵绵,直至天边出现一丝曙光,才费力站起来,依依不舍一步一回头走下山巅,这时候走,并非如传说那样吸血鬼怕光,虚弱的她是不想撞见寻找沈浩的人,而且她和沈浩处于不同阵营,离开是对彼此最好的保护。
天亮了。
在明媚阳光照耀下,沈浩悠悠转醒,略带恍惚的望着飘着朵朵白云的天空,画面美如天堂。
自己杀那么多人,没入地狱?
沈浩疑惑,下意识坐起来,皱着眉头左瞧右看,打量着周围环境,确定还活在人世,不禁一愣,低头看遭受重创的胸腹,大吃一惊。
梦,一定是梦。
 
以为在做梦的沈浩狠狠掐自己大腿,有痛感,显然不在梦境中,那自己身体的变化该如何解释?
沈浩百思不得其解,很纳闷儿的深吸口气,嗅到了残留在空气中的一丝幽香,这味道他熟悉。
是她?
沈浩愈发迷茫。
一小时后,一架直升机飞临山巅,接走了沈浩。
属于王室的豪华列车遇袭,伤亡惨重,却没有任何相关报道,也没有一丁半点流言传出,似乎这件事从未发生。
济世会对世界的掌控和影响,令被送回圣堂总部做全面体检的沈浩感慨万千,同时依然被自己身体复原之谜困扰。
有一点已确定,他丧失意识后,是娜莎抱着他离开列车,离开后发生了什么,也只有娜莎清楚。
他甚至担心被初拥,经过一系列检查,排除了这种可能性,所以他死而复生成为难解的谜。
空旷庄园草坪上,沈浩推着轮椅,轮椅上,即使残废仍能牢牢掌控圣堂的李乐天遥望远方天际,貌似心事重重。
“师兄,想啥呢?”沈浩笑着问李乐天。
“我在想,未来你的会是什么样。”李乐天的话意味深长。
“未来的我……”沈浩沉吟一下,缓缓道:“未来无法想象,我只希望跟师兄一样,轰轰烈烈活一回。”
“你比我强,强太多太多,所以对你的未来,我很感兴趣。”李乐天说着话回头瞥了眼沈浩,眼中有期待,还有一丝忧虑。
沈浩的体检报告,他动过手脚,为沈浩体检的医疗小组发现沈浩身体细胞已经具有一种特殊的自愈能力。
自愈,并不稀奇。
人和动物都具备的一种能力。
这便是很多小伤小病不必刻意治疗的原因。
可沈浩的自愈能力强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医疗小组评估结果是,心脏受伤,亦能快速自愈。
这结论一旦被公布或泄露,必定引发轩然大波,举世震惊,那时候,在某些人眼中,沈浩的研究价值恐怕会大过执掌圣堂的价值。
跟沈浩一样,习惯把事情想到最坏的李乐天,不得不对检查报告动手脚,为沈浩体检的医疗小组也在他秘密运作下永远消失,目前为止,除了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沈浩的真实情况。
他不想中意的接班人沦为实验室里的“小白鼠”,虽然现在的沈浩已经很强,很难被轻易控制,但人类卑鄙龌龊的手段太多,必须谨慎,再谨慎,除非有一天,沈浩强大到令所有人畏惧。
“师兄,你夸的我都不好意思了。”沈浩笑着调侃李乐天,放眼整个圣堂,只有他敢在李乐天面前嬉皮笑脸。
“你小子也有不好意思的时候?”李乐天反讽沈浩。
沈浩赧然,逐渐收敛笑意,道:“未来嘛,谁也说不准,我呢,竭尽所能不让师兄失望就好。”
李乐天微微点头。
沈浩想了想,皱眉道:“对了师兄,瓦伦堡家族那位雅各布少爷死了,上头准备怎么处理我?”
“能怎么处理?”李乐天脸上泛起冷笑,鄙夷道:“孬种一个,
遇到危险拿女人做挡箭牌,死了活该。”
“确实活该。”沈浩深以为然点头,雅各布在车上向露丝献殷勤时,俨然风度翩翩的君子,关键时刻原形毕露。
伪君子。
比真小人更可耻。
“你豁出命救那么多人,没功劳也有苦劳,上面那些老头子谁说三道四,我去找他理论。”李乐天霸气十足,哪怕坐在轮椅上,久居高位那种气势未减分毫。
沈浩感动,这么多年,师兄一直待他如亲弟弟,没有师兄,他哪能从穷孩子蜕变成圣堂最大分堂的堂主。
“你不必急着返回分堂,有个人非常非常想见你,我觉得你应该去nweyork见见她,或许对你的未来有帮助。”李乐天回头凝视沈浩。
沈浩好奇问:“谁?”
李乐天笑意深沉道:“露丝。”
沈浩一愣,旋即明白师兄的用意,苦笑起来。
一天后,沈浩乘专机抵达肯尼迪国际机场,再次来到美利坚最繁华的城市,世界的金融中心,举世闻名的newyork。
机场大厅外。
三辆车等候在路边。
两辆全尺寸雪佛兰suv夹着一辆加长凯迪拉克轿车,车里的人见沈浩现身,迫不及待推门下车,几乎同一时间,两辆雪佛兰越野车上的八名暗藏枪支的黑衣猛男,快速下车,将走过来的人驱离。
这一幕,引起机场大厅外不少人注意,不过人们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凯迪拉克加长轿车下来的女孩。
露丝·内森·罗斯柴尔德。
老罗斯柴尔德最疼爱的孙女。
“终于见到你了。”露丝迎向沈浩,尽量让自己笑的温婉矜持,还是无法掩盖内心的激动。
沈浩微笑点头,按照西方礼节,优雅握住露丝的手,吻了一下,对此应该习以为常的露丝竟然面红耳赤,搞得沈浩以为自己整错路子,有些不知所措。
“没,没,你没做错,是我,我。”露丝语无伦次解释,心里又急又窘,自己这是怎么啦,好丢人!
不知该怎么接话的沈浩尴尬的笑了笑。
“快上车。”方寸大乱的露丝慌手慌脚为沈浩拉开车门,等沈浩钻入加长凯迪拉克,她才红着脸上车。
三辆车风驰电掣驶离机场。
凯迪拉克封闭的长长后座尽显奢华,露丝从小吧台取下水晶高脚杯,又从酒柜中取出瓶红酒,倒半杯酒,递给沈浩。
沈浩抿一小口红酒,点头说不错。
2003年份的拉菲,市面上已经没有。
82年的拉菲最火,殊不知03年和82年一样是波尔多地区的好年份,这两个年份产的红酒都是极品,董酒的人,只会选前者。
因为红酒最佳窖藏时间十五年,过了十五年,就陈了,红酒如人,有生命力,被称为“活酒”,一旦超过最佳窖藏期,口感越来越差,酒质越来越浑浊。
82年到现在多少年?
国内暴发户动不动嚷嚷要82年的拉菲,属实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