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 章 夺花之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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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李作乐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ri清晨,旭ri初升,露珠还停留在叶尖。
他翻身坐起,四下看了看,发现自己躺在化龙镇外的一条小溪流边。溪水哗哗,几尾从未见过的大嘴红鱼在溪中嬉戏,很欢快的样子。
他浑身无力,爬到溪边洗了把脸,又掬水漱了一下口,方才觉得jing神好了些。
“我这是怎么了?”他轻轻拍了拍自己脑袋,试着回想晕厥前的事情。
大约一刻钟以后,他站起身子,将倒在一旁的小背箩拾起,大略检查了一下,发现里面各物均在,只是篮子与芦竹做的钓竿组有些折损。
说起来他在门后的时候,若不是将小背箩先放到了一边,毛自在破门而入的时候,他朝后跌出,一定早将小背箩连带里面的东西压得粉碎。
“你爷爷的,我这身板可够厉害的呀!”他喃喃自语,“我记得老骗子那一掌,可是直接将我震飞,连身后的石壁都给撞破了的,我现在居然没事儿?”
查点一下背箩里的药草,又抬头看了眼身前小溪,他将身上满是血污的破碎衣衫脱下,跳进了小溪流里。
“老骗子竟然没有杀我?还将我带了出来,”他一面清洗着身上的血污,一面注视着破衣服堆里的诡弦变玉简,喃喃道:“他究竟捣什么鬼?难道,我真的误会他了?他是个大好人?”
他想着摇了摇头,颇为的迷惘。
搓去身上血迹、伤痕和一些看上去已经结痂的疮口,他发现疤痕后的皮肤竟是完好的,这些伤痕血污倒像拍电影的时候粘上去的道具。他有些愕然,但是想到醒魂时觉醒的破碎记忆,再想到身体最近的异变,也就见怪不怪了。
少顷,他身上血污疤痕尽去,他又恢复了先前白白嫩嫩的模样。
上岸将破碎衣服拾起,浸入水中清洗一番后,他将衣服晾起,随即提起那柄带链的乌黑断刀,跳入了溪水之中。
他适才照映溪水,发现自己伤疤虽然没有,可是脸se却无比苍白,身上气力也不济,应该是受伤的缘故,气血亏损严重。醒来时看到的那几尾红鱼样子奇特,极是少见,应该就是水赖皮所说的大补元气的虹鱼了。
他饥肠辘辘,背箩里又有了那许多的茯神,一千两银子解决,算是小财主一个了,也不缺那几两银子,所以他决定要吃了那几条虹鱼。
时光在孱孱流水中逝去,一片静谧中,他突地将手中断刀飞出,但见乌光一闪,两条在溪水中嬉戏的五指宽的虹鱼,顿时当胸而断。
他身形晃动,断刀收回,一把将两条肥大的虹鱼捞起,跳上了河岸。
……
太阳渐烈,晾在一旁的衣服也快干了。
清风和缓,他光屁股坐在溪边的青草地上,将最后一口香嫩的烤鱼入口,一阵意得志满,心情舒畅。
毛自在隐身于一株大树之上,透过茂密的枝叶缝隙,看着光溜溜坐在地上,享受阳光美食清风的李作乐,大是羡慕。
“年轻真好。光屁股晒阳光也不怕人看见。我要这么干,非得让人骂老流氓不可。”他有些不平的想。
抬头看天,ri头已近中。
李作乐舔了舔指尖残余的油,到溪边洗了手,穿上那破烂的衣服,浇熄柴火,当即背上小背箩往化龙镇走去。
……
一ri后。
“嘿嘿!小朋友!怎么样?银子都准备好了么?”毛自在摇摇晃晃走近万禾书屋,笑容可掬的说道。当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准备好了老爷爷!”李作乐小眼眯起,笑得花儿一样。也当失忆了,装作什么都不记得。……
就这样,两人在一片欢笑祥和中,达成了交易。
不过毛自在临走时,告诉了李作乐关于融魂玉的事情和修炼诡弦变的一些注意事项。而作为回报,他将李作乐卖茯神换来的一千二百多两银子,一分不剩的刮走了。李作乐——
又变成穷光蛋了!
对此李作乐只能摇头苦笑,最后他给毛自在的评价是——
这老头不坏!
只是世外高人嘛,难免有些小怪癖,比如爱捉弄人、贪财,爱占小便宜。若是雷锋这个大好人打一百分的话,毛自在起码能打八十分。
总之,李作乐对他很感激。他给了李作乐希望,给了他改变的可能。
可事实上,身为李作乐的大伯,毛自在做的远远不够。如果公冶子对李作乐的恩情能打一百分,那么毛自在最多也就三十分,只因他始终无法忘记当年之事。在他看来:“你老爹夺我位子,害我功力尽失,你又三番两次骗我,我不杀了你已经不错了!”
而说来毛自在也算天纵之才,当年凭着过人天赋,二百余年就达到了圣级修为,可他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心胸狭窄、气量狭小,典型的xing格偏激、睚眦必报,加之诡弦变走火入魔后,更是变得荒诞不经、幼稚可笑,常常做一些连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诡异事情,不能不说‘天纵之才,必有一缺’。
总之李作乐得了诡弦变,很开心。看到了光明,看到了前途未来,也看到了回归地球的希望。
然而就在毛自在走后不久,他却忽然接到了一封小叫花送来的信。
信是王大胖写的,说是要想小花无恙,他就得只身到镇西的化粪池,否则就将小花扔进化粪池淹死,若敢告诉第二个人,小花同样得死。
就这样,李作乐愣了愣,在四周找寻不到小花的情况下,放下玉简,随手拿起一块粗布包裹住那柄带链的断刀,简单向柳智明说了几句后,便往镇南走去。
事实上,他以前一直将王大胖看成一个被爸妈宠坏的孩子,没跟他太过计较。可是王大胖现在弦魂觉醒,已经不再是个普通的孩子,若坏起来,一定比许多成年人都要可怕。
他拿刀到不是想杀人什么的,只是为了自保、救人,以防万一。
人命至贵,每一个人都是娘生父母养的,死了一定会有人伤心,会很麻烦的。他有一半的记忆源自王宏,是懂法懂爱,有理智的人。
他爱惜生命、热爱生活,希望世界和平、人人都好。
可是这世界太疯狂,无论是地球或是弦月新星,他能让自己不胡乱害人,却不能让其他人也一样。
当李作乐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ri清晨,旭ri初升,露珠还停留在叶尖。
他翻身坐起,四下看了看,发现自己躺在化龙镇外的一条小溪流边。溪水哗哗,几尾从未见过的大嘴红鱼在溪中嬉戏,很欢快的样子。
他浑身无力,爬到溪边洗了把脸,又掬水漱了一下口,方才觉得jing神好了些。
“我这是怎么了?”他轻轻拍了拍自己脑袋,试着回想晕厥前的事情。
大约一刻钟以后,他站起身子,将倒在一旁的小背箩拾起,大略检查了一下,发现里面各物均在,只是篮子与芦竹做的钓竿组有些折损。
说起来他在门后的时候,若不是将小背箩先放到了一边,毛自在破门而入的时候,他朝后跌出,一定早将小背箩连带里面的东西压得粉碎。
“你爷爷的,我这身板可够厉害的呀!”他喃喃自语,“我记得老骗子那一掌,可是直接将我震飞,连身后的石壁都给撞破了的,我现在居然没事儿?”
查点一下背箩里的药草,又抬头看了眼身前小溪,他将身上满是血污的破碎衣衫脱下,跳进了小溪流里。
“老骗子竟然没有杀我?还将我带了出来,”他一面清洗着身上的血污,一面注视着破衣服堆里的诡弦变玉简,喃喃道:“他究竟捣什么鬼?难道,我真的误会他了?他是个大好人?”
他想着摇了摇头,颇为的迷惘。
搓去身上血迹、伤痕和一些看上去已经结痂的疮口,他发现疤痕后的皮肤竟是完好的,这些伤痕血污倒像拍电影的时候粘上去的道具。他有些愕然,但是想到醒魂时觉醒的破碎记忆,再想到身体最近的异变,也就见怪不怪了。
少顷,他身上血污疤痕尽去,他又恢复了先前白白嫩嫩的模样。
上岸将破碎衣服拾起,浸入水中清洗一番后,他将衣服晾起,随即提起那柄带链的乌黑断刀,跳入了溪水之中。
他适才照映溪水,发现自己伤疤虽然没有,可是脸se却无比苍白,身上气力也不济,应该是受伤的缘故,气血亏损严重。醒来时看到的那几尾红鱼样子奇特,极是少见,应该就是水赖皮所说的大补元气的虹鱼了。
他饥肠辘辘,背箩里又有了那许多的茯神,一千两银子解决,算是小财主一个了,也不缺那几两银子,所以他决定要吃了那几条虹鱼。
时光在孱孱流水中逝去,一片静谧中,他突地将手中断刀飞出,但见乌光一闪,两条在溪水中嬉戏的五指宽的虹鱼,顿时当胸而断。
他身形晃动,断刀收回,一把将两条肥大的虹鱼捞起,跳上了河岸。
……
太阳渐烈,晾在一旁的衣服也快干了。
清风和缓,他光屁股坐在溪边的青草地上,将最后一口香嫩的烤鱼入口,一阵意得志满,心情舒畅。
毛自在隐身于一株大树之上,透过茂密的枝叶缝隙,看着光溜溜坐在地上,享受阳光美食清风的李作乐,大是羡慕。
“年轻真好。光屁股晒阳光也不怕人看见。我要这么干,非得让人骂老流氓不可。”他有些不平的想。
抬头看天,ri头已近中。
李作乐舔了舔指尖残余的油,到溪边洗了手,穿上那破烂的衣服,浇熄柴火,当即背上小背箩往化龙镇走去。
……
一ri后。
“嘿嘿!小朋友!怎么样?银子都准备好了么?”毛自在摇摇晃晃走近万禾书屋,笑容可掬的说道。当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准备好了老爷爷!”李作乐小眼眯起,笑得花儿一样。也当失忆了,装作什么都不记得。……
就这样,两人在一片欢笑祥和中,达成了交易。
不过毛自在临走时,告诉了李作乐关于融魂玉的事情和修炼诡弦变的一些注意事项。而作为回报,他将李作乐卖茯神换来的一千二百多两银子,一分不剩的刮走了。李作乐——
又变成穷光蛋了!
对此李作乐只能摇头苦笑,最后他给毛自在的评价是——
这老头不坏!
只是世外高人嘛,难免有些小怪癖,比如爱捉弄人、贪财,爱占小便宜。若是雷锋这个大好人打一百分的话,毛自在起码能打八十分。
总之,李作乐对他很感激。他给了李作乐希望,给了他改变的可能。
可事实上,身为李作乐的大伯,毛自在做的远远不够。如果公冶子对李作乐的恩情能打一百分,那么毛自在最多也就三十分,只因他始终无法忘记当年之事。在他看来:“你老爹夺我位子,害我功力尽失,你又三番两次骗我,我不杀了你已经不错了!”
而说来毛自在也算天纵之才,当年凭着过人天赋,二百余年就达到了圣级修为,可他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心胸狭窄、气量狭小,典型的xing格偏激、睚眦必报,加之诡弦变走火入魔后,更是变得荒诞不经、幼稚可笑,常常做一些连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诡异事情,不能不说‘天纵之才,必有一缺’。
总之李作乐得了诡弦变,很开心。看到了光明,看到了前途未来,也看到了回归地球的希望。
然而就在毛自在走后不久,他却忽然接到了一封小叫花送来的信。
信是王大胖写的,说是要想小花无恙,他就得只身到镇西的化粪池,否则就将小花扔进化粪池淹死,若敢告诉第二个人,小花同样得死。
就这样,李作乐愣了愣,在四周找寻不到小花的情况下,放下玉简,随手拿起一块粗布包裹住那柄带链的断刀,简单向柳智明说了几句后,便往镇南走去。
事实上,他以前一直将王大胖看成一个被爸妈宠坏的孩子,没跟他太过计较。可是王大胖现在弦魂觉醒,已经不再是个普通的孩子,若坏起来,一定比许多成年人都要可怕。
他拿刀到不是想杀人什么的,只是为了自保、救人,以防万一。
人命至贵,每一个人都是娘生父母养的,死了一定会有人伤心,会很麻烦的。他有一半的记忆源自王宏,是懂法懂爱,有理智的人。
他爱惜生命、热爱生活,希望世界和平、人人都好。
可是这世界太疯狂,无论是地球或是弦月新星,他能让自己不胡乱害人,却不能让其他人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