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上小学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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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宾馆和学校两点一线的一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妈为了我的学习,想了个好方法。那就是在学校附近租房子。
于是乎,五年级开始,我就在学校旁边的老小区的一间不大的房子住了两年。离开了我住了四年的宿舍。说不伤感是不可能的,但是能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冲散了我的伤感。再说我也没什么值得留念的。
那是一个很小的房子,在二楼。厕所、客厅和厨房连在一起,只有一个放得下一张小床和桌子的小房间和一个较大的房间。
记得是一个月的房租就要将近3000,简直不要太贵,可是我妈为了能全家团聚还是狠心租下来了。
租的房子离学校很近,走路也就五分钟。而且我发现有好几个同班男孩子和我一个小区。没过多久,我就和他们打成了一片,每天一起上下学,一起玩耍。
现在还记得我和几个男孩子拿着各种自制的“水枪”,互相喷水玩,比如什么眼药水瓶啊,针筒啊。还专门捡被人丢在地上的烟壳,把烟壳盖叠起来,玩拍烟壳。更有时候一群人跳着脚玩斗鸡。那会可以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了。
有时候还会去他们家串门,写作业。记忆非常深刻的是某一次开学,一大群人围在某个有大院子的同学家里,一起包书皮。那会的我抬起头,下午的阳光刚好照进来,洒在一个一个忙着包书皮的男孩子身上,那一刻,我想啊,如果时光可以停在这一刻就好了。哈哈,不多说了。有些想念那会的时光啦。
哦,对了,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买了一只小狗,是一只三个月的白色比熊。非常的可爱,记得那会是临近圣诞。我的爸爸妈妈让我给他起名字,我想了想说,就叫他铃铛吧。
这个小家伙陪着我们家一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小小的白色的一只被我放在篮子里,和我一起出门给我妈买早餐去。那会早餐店里卖的可便宜了,比现在不知便宜多少。一碗馄饨、豆浆2块钱,拌面、豆腐脑3块,油条、茶叶蛋一块。但我妈不爱吃这些,她喜欢吃咸糯米卷(外面是糯米裹着,里面是油条和榨菜花生)。
因为那会铃铛它才刚刚没几个月,还没有成年,也不会憋尿,经常走到哪想尿了,就尿了。可以说给我们加了很大工作量。每次他尿在被子上,他的小窝上啊,我就会把他抱起来,放在我的小床上,让他面对我坐好了,然后告诉他,下次可不能再尿在床上了。因为那样我妈还要洗它们,很麻烦的。以后要出门才可以尿,在家里不可以尿。之类的话。
好像扯太远了,还是回到正题。
每次上学,几个男生就会在我家楼下叫我一起去。和他们一起来到学校后,一切照旧,不过有个女生似乎是混二次元的,她给我们班好多人都起了个外号。男生的大部分都是什么什么怪,而女生的大部分是什么猫的。当然的,我也有。
一开始是叫宾猫。甚至她还给我编了首歌,不过现在不记得歌词了。有点嘲讽在里面吧。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就变成了病猫。
晚些时候,我妈因为是园林工程师,在城市的更偏远的另一片区域买了一个房子。小区的绿化是我妈自己设计的。房子在一楼,我妈把外公和外婆接到里面住,她们原来的房子给我舅舅他们。而在那所房子里除了一个大卧室,还有一个小房间,是给我和我妹暑假来住准备的(其实也就是客房)。
还记得那会正是qq盛行的时候,我和我妹,趴在一个台式电脑面前,注册着qq号。在看到要取名的地方时,我想都没想的就填了病猫。头像是一只在拜拜的猫。
这个qq名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换过。算是我对小学时光的怀念吧。
扯远了。
因为自屈的事件后,我一直有在听周围人在讨论什么。某天,我听到她们在讨论一本小说。值得一提的是,小学的我非常讨厌看书。但似乎她们所说的小说,并不是很枯燥的样子,好像还很有趣。
我记下了那本书的名字,打算回家用我的大屏三星手机看一眼。
这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巨大的转折点。
可以说我很感谢那本小说。而那本小说就是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为什么说感谢它呢。本就对常识缺失严重的我,在发现了有小说这个东西,可以了解到我所不了解的一切事物。甚至它让我缓缓放下了针对女生的心思。
自那之后,我渐渐开始沉迷小说,晚上睡觉的时候,还会偷偷看看三少今天的更新。我看着霍雨浩的成长,一边过着我的小学生活。
也因为小说,让我爱上了阅读,现在可以说是书不离手也不为过。爱上了阅读的同时,我的写作能力也提高了不少。因为这个,我还被我妈夸说,最近怎么突然写作提升了这么快啊。还喜欢上看书了,好习惯啊。
这就是我对小说这个起兴趣的起源。也是它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门。
在宾馆和学校两点一线的一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妈为了我的学习,想了个好方法。那就是在学校附近租房子。
于是乎,五年级开始,我就在学校旁边的老小区的一间不大的房子住了两年。离开了我住了四年的宿舍。说不伤感是不可能的,但是能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冲散了我的伤感。再说我也没什么值得留念的。
那是一个很小的房子,在二楼。厕所、客厅和厨房连在一起,只有一个放得下一张小床和桌子的小房间和一个较大的房间。
记得是一个月的房租就要将近3000,简直不要太贵,可是我妈为了能全家团聚还是狠心租下来了。
租的房子离学校很近,走路也就五分钟。而且我发现有好几个同班男孩子和我一个小区。没过多久,我就和他们打成了一片,每天一起上下学,一起玩耍。
现在还记得我和几个男孩子拿着各种自制的“水枪”,互相喷水玩,比如什么眼药水瓶啊,针筒啊。还专门捡被人丢在地上的烟壳,把烟壳盖叠起来,玩拍烟壳。更有时候一群人跳着脚玩斗鸡。那会可以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了。
有时候还会去他们家串门,写作业。记忆非常深刻的是某一次开学,一大群人围在某个有大院子的同学家里,一起包书皮。那会的我抬起头,下午的阳光刚好照进来,洒在一个一个忙着包书皮的男孩子身上,那一刻,我想啊,如果时光可以停在这一刻就好了。哈哈,不多说了。有些想念那会的时光啦。
哦,对了,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买了一只小狗,是一只三个月的白色比熊。非常的可爱,记得那会是临近圣诞。我的爸爸妈妈让我给他起名字,我想了想说,就叫他铃铛吧。
这个小家伙陪着我们家一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小小的白色的一只被我放在篮子里,和我一起出门给我妈买早餐去。那会早餐店里卖的可便宜了,比现在不知便宜多少。一碗馄饨、豆浆2块钱,拌面、豆腐脑3块,油条、茶叶蛋一块。但我妈不爱吃这些,她喜欢吃咸糯米卷(外面是糯米裹着,里面是油条和榨菜花生)。
因为那会铃铛它才刚刚没几个月,还没有成年,也不会憋尿,经常走到哪想尿了,就尿了。可以说给我们加了很大工作量。每次他尿在被子上,他的小窝上啊,我就会把他抱起来,放在我的小床上,让他面对我坐好了,然后告诉他,下次可不能再尿在床上了。因为那样我妈还要洗它们,很麻烦的。以后要出门才可以尿,在家里不可以尿。之类的话。
好像扯太远了,还是回到正题。
每次上学,几个男生就会在我家楼下叫我一起去。和他们一起来到学校后,一切照旧,不过有个女生似乎是混二次元的,她给我们班好多人都起了个外号。男生的大部分都是什么什么怪,而女生的大部分是什么猫的。当然的,我也有。
一开始是叫宾猫。甚至她还给我编了首歌,不过现在不记得歌词了。有点嘲讽在里面吧。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就变成了病猫。
晚些时候,我妈因为是园林工程师,在城市的更偏远的另一片区域买了一个房子。小区的绿化是我妈自己设计的。房子在一楼,我妈把外公和外婆接到里面住,她们原来的房子给我舅舅他们。而在那所房子里除了一个大卧室,还有一个小房间,是给我和我妹暑假来住准备的(其实也就是客房)。
还记得那会正是qq盛行的时候,我和我妹,趴在一个台式电脑面前,注册着qq号。在看到要取名的地方时,我想都没想的就填了病猫。头像是一只在拜拜的猫。
这个qq名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换过。算是我对小学时光的怀念吧。
扯远了。
因为自屈的事件后,我一直有在听周围人在讨论什么。某天,我听到她们在讨论一本小说。值得一提的是,小学的我非常讨厌看书。但似乎她们所说的小说,并不是很枯燥的样子,好像还很有趣。
我记下了那本书的名字,打算回家用我的大屏三星手机看一眼。
这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巨大的转折点。
可以说我很感谢那本小说。而那本小说就是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为什么说感谢它呢。本就对常识缺失严重的我,在发现了有小说这个东西,可以了解到我所不了解的一切事物。甚至它让我缓缓放下了针对女生的心思。
自那之后,我渐渐开始沉迷小说,晚上睡觉的时候,还会偷偷看看三少今天的更新。我看着霍雨浩的成长,一边过着我的小学生活。
也因为小说,让我爱上了阅读,现在可以说是书不离手也不为过。爱上了阅读的同时,我的写作能力也提高了不少。因为这个,我还被我妈夸说,最近怎么突然写作提升了这么快啊。还喜欢上看书了,好习惯啊。
这就是我对小说这个起兴趣的起源。也是它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