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变态狂:恋尸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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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西方的着装,让男子的身上透露着一股深不可色的渊博感。
一见到敖腾的衣着,男子的眼神闪过一丝惊愕之后,便笑着将两个人引进宝斋当铺的最深内间,也就是隔音全方位的安全地带。
“想必二位是宫内人士,如果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尽管说。”男子也不卖关子,关门便直接问道。
凌枭对眼前的男子薛辰风还是有一些了解的,他是五岁开始就和家父远渡夕阳,行走过五十几个不同地域的男人,可谓是见多识广,也因此是宝斋当铺的首席鉴定师。
“典老板,我们是来询问你们所知道的以为贵客,是一位紫衣姑娘,听说你们也在找他们,不想,她是我们的朋友,但是已经失踪了。所以我们便来此询问一下线索。”凌枭不失典雅和王子气质,单手背后,严肃的说道。
“哦?是二位的朋友?”薛辰风的眉毛微微一挑,深不可测的眸子里,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既然知道我们是公众人士,就请你配合。”敖腾张口间多了一份肃杀之气,不怒而威的气势,将空间变冷。
他已经没有耐性了,他胸口发闷,不知道为什么如此不安,他一定要找到叶飞儿。
“找人是可以,不过二位如果是来带走那姑娘送来当的宝物,恕我不能。”薛辰风的眼中最在意的不是人,一是宝贝,二是信誉。
要知道每一件不可多得的稀世珍宝,都可能会引来异常巨大的灾难,而王者更是那灾难的源头。
“好,你只要提供线索,找到她就行了,因为我们今天奉旨离京,所以必须找到她。”凌枭也不多隐藏,和薛辰风直言道。
“哦?”薛辰风这才点点头,只要不是冲着宝贝来的,他就愿意。
而敖腾和凌枭偷偷的对望一眼,心中却对薛辰风所担忧的那个宝物充满了好奇。
叶飞儿,哪里来的宝物,为什么薛辰风这样的鉴定师这么在乎?
“说到这里我也是头痛,我们的小二看见了带走她的那个人,所以我为了寻找那个贵客,便叫了画师照着小二所说的样子画出那个人,可是那个人,我并没有见过,所以,才陷入了迷茫之地。”薛辰风无谓的耸耸肩而后转身开门,对着门外的小二耳语几句。
不多时,小二便麻利的带来一卷画轴。
薛辰风为凌枭和敖腾打开。
三个男人的视线同时落在画卷上,而只有凌枭道出一声“是他?”
“王叔,他是什么人?”敖腾眸子一沉见凌枭有些吃惊,心里已经有了数,投去视线,犀利的望着凌枭,让他揭晓答案。
“他是孟半天,是蒙江国最大的戏班子梦蝶轩的班主。”凌枭冷冷说道,眸子绽放出一丝杀气。
怪不得叶飞儿没了踪迹,竟然是孟半天所谓。
“既然二位已经认出了是谁,那么期望你们早点找到那位姑娘,并且转告她,宝物我会一直留着,直到她来,如果她真的要卖,我薛辰风,随时欢迎。”薛辰风的眼中释放出一种苍狼的贪婪,而后邪笑着转身离开。
让敖腾的心里更加的疑惑,叶飞儿到底带着的是什么。
但是无暇多想,敖腾便和凌枭快马加鞭的离开宝斋当铺。
半路上,两人分头行事,凌枭去召集人马,而敖腾则是直逼梦蝶轩,生怕去的晚了,那丫头没了性命。
一路策马奔腾,而枣红马背上的男子,是满心的愤怒。
凭什么,每次这个不要他管的臭丫头失踪,都是他来找呢?
可是已经无暇抱怨,他只能飞快的去解救她。
天边日头开始夕阳西斜。
叶飞儿已经感觉到了腹空,身体的虚弱感让她艰难的靠在床榻上。但是身体还是动不了,为什么就好像电视里经常看见的那种催眠术,让她动弹不得。
吱呀。
门扉推开,叶飞儿看见了最不想看见的人。
“彩月丫头,真是没想到啊,我今生还有机会能够遇见你,呵呵呵。”狐媚的笑声,眼前阳刚中带着妖娆的男性,掩嘴而笑,笑的叶飞儿满身都是鸡皮疙瘩。
“你!你带我来这里干嘛?我不叫彩月,我也不是你梦蝶轩的人,我要离开这里!”叶飞儿虽然身体不能动,但是嘴巴还能说,她只能过过嘴瘾了。
“呵呵,你说不是就不是了?你想不是就不是呀?这可不是你说的算的。你别忘了,你可是我梦蝶轩的人”孟半天的眼中充满了阴毒,他可是天天朝思暮想的等候着这个将来能够为他赚大钱的台柱子,可是她竟然一去了无痕,动用势力在京城找都找不到。
“彩月,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对你如此执着。”
孟半天的口吻,忽然柔和下来,柔和的让叶飞儿有些错觉,迷茫间感觉他似乎就是一个女人,他的身子不断的前倾,发丝都低垂到叶飞儿的膝间,让她越发的向后靠,想要远离这个浑身散发着危险气息的男人。
“你,你是变态!”叶飞儿又气又怕,连牙都有些打寒战。今天的孟半天,和初识有太大的不同了。
他竟然有控制人的异能,让她大庭广众之下走向他,而且,还能够控制她的身体,而他的眼神,竟然比她出逃那夜还要阴狠,仿佛要将她剥皮抽骨。
叶飞儿不由得缩了缩身子,恐惧的望着如此骇人的孟半天。
天啊,不要再靠近她了,那种头皮发麻的恐惧感已经让她快要疯掉了。
“是,我是不正常,你知道吗?以前,我的几个当家花旦,也都是翅膀硬了,就要飞了。不过——她们却没有一个走出过这里。”阴寒的声音,渗透骨髓,让叶飞儿脊背发毛。
“她们,都失踪了,不是吗?”叶飞儿惊愕的看着他,回答他的话。
“哈哈,失踪?你真的以为那么简单吗?不过,你现在就会知道她们在哪里了。”孟半天的笑声,回荡在阴森森的房间里,他的笑意,那笑容让人发寒。
下一秒,叶飞儿就被他揪着头发,从床上硬生生扯到地上。
“痛!”叶飞儿痛呼,精致的小脸皱成一团,孟半天看起来阴柔无骨,可是力气却大得惊人,仿佛要把她的发丝从头皮上都扯下来。
“你要带我去哪里?”叶飞儿惊愕,眼睁睁看着孟半天拖着她走向房间里,那挂着一幅巨大花旦画像的墙壁。
“你很快就知道了。”孟半天的眸子中已经阴沉的看不到人性的理智,只有一种病态的痴迷。
右手扯着身体不得动弹的叶飞儿,左手拉动了画框旁书架上的的一本书。
轰隆隆。
一阵墙面移开的声音响起,叶飞儿眼睁睁的看见面前的画框逆转,而后开启隐藏在画框后面的暗门。
孟半天不再说任何的话,扯着叶飞儿走进暗道之中。
叶飞儿感受着光芒距离自己越来越远,身后的门扉沉重的关上,将她丢入绝望的深渊。
不知道走了多久,她感觉发丝都麻痹了。忽然,听见咔呛一声小小的响动,整个空间亮了起来。
紧接着,她感觉背后一痛,整个人就被甩开在一块大理石上,头晕眼花的仰望着室内唯一的光源,是一站掉在棚顶的油灯。
光辉摇曳,阴寒窒息,这是一间密室,叶飞儿从晕眩中清醒,却猛然看见这密室墙壁上挂着的一幅幅躯体,仿佛某个博物馆陈列的标本。
“天啊!!”当她逆着灯光看清那一幅幅躯体的时候,她失声尖叫。
整个房间里,被从脖颈处的绳子勒住挂在迷失四周的数十幅躯体,竟然通通都是绝美女性的容颜,很明显,她们都已经死了,可是她们的肌肤却依然白皙,明亮,更加恐怖的是她们的脸上都挂着诡异的微笑,眼中绽放着如同活人的光芒。
这数十个女人,身上都穿着不同的华丽花旦戏服,有的甚至还上着上场前的戏装,红妆粉黛,美丽绝伦。
可是从她们身体有些僵硬的姿态可以看出,她们一定死了很长时间。
“看见了吗?她们因为要离开我,所以,我把她们都杀了,可是她们的身体,我都要留着,那么美丽,不见了多可惜。你说呢?”
孟半天望着整间地下密室里自己的杰作,表情中竟然全都是满满的柔情和愉悦。
他是疯子,他是一个精神分裂病人!是一个喜欢收藏女性尸体的恋尸癖患者!!
叶飞儿想大叫,但是心魂都已经因为这周遭的一切,而恐惧的嘴巴都说不出话来。
她从来没有见过死人,也没有见过如此“栩栩如生”的标本。
“彩月丫头,你比她们都美,你的骨架,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完美比例,所以我才想一心教导你成为我的当家花旦,然后——在你最华丽的时候,最美丽的时候,再把你做成标本,让你成为永恒不会腐烂的存在。可你却偏偏不听话。所以……。哎,太遗憾了。只好现在就做了。”
如此西方的着装,让男子的身上透露着一股深不可色的渊博感。
一见到敖腾的衣着,男子的眼神闪过一丝惊愕之后,便笑着将两个人引进宝斋当铺的最深内间,也就是隔音全方位的安全地带。
“想必二位是宫内人士,如果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尽管说。”男子也不卖关子,关门便直接问道。
凌枭对眼前的男子薛辰风还是有一些了解的,他是五岁开始就和家父远渡夕阳,行走过五十几个不同地域的男人,可谓是见多识广,也因此是宝斋当铺的首席鉴定师。
“典老板,我们是来询问你们所知道的以为贵客,是一位紫衣姑娘,听说你们也在找他们,不想,她是我们的朋友,但是已经失踪了。所以我们便来此询问一下线索。”凌枭不失典雅和王子气质,单手背后,严肃的说道。
“哦?是二位的朋友?”薛辰风的眉毛微微一挑,深不可测的眸子里,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既然知道我们是公众人士,就请你配合。”敖腾张口间多了一份肃杀之气,不怒而威的气势,将空间变冷。
他已经没有耐性了,他胸口发闷,不知道为什么如此不安,他一定要找到叶飞儿。
“找人是可以,不过二位如果是来带走那姑娘送来当的宝物,恕我不能。”薛辰风的眼中最在意的不是人,一是宝贝,二是信誉。
要知道每一件不可多得的稀世珍宝,都可能会引来异常巨大的灾难,而王者更是那灾难的源头。
“好,你只要提供线索,找到她就行了,因为我们今天奉旨离京,所以必须找到她。”凌枭也不多隐藏,和薛辰风直言道。
“哦?”薛辰风这才点点头,只要不是冲着宝贝来的,他就愿意。
而敖腾和凌枭偷偷的对望一眼,心中却对薛辰风所担忧的那个宝物充满了好奇。
叶飞儿,哪里来的宝物,为什么薛辰风这样的鉴定师这么在乎?
“说到这里我也是头痛,我们的小二看见了带走她的那个人,所以我为了寻找那个贵客,便叫了画师照着小二所说的样子画出那个人,可是那个人,我并没有见过,所以,才陷入了迷茫之地。”薛辰风无谓的耸耸肩而后转身开门,对着门外的小二耳语几句。
不多时,小二便麻利的带来一卷画轴。
薛辰风为凌枭和敖腾打开。
三个男人的视线同时落在画卷上,而只有凌枭道出一声“是他?”
“王叔,他是什么人?”敖腾眸子一沉见凌枭有些吃惊,心里已经有了数,投去视线,犀利的望着凌枭,让他揭晓答案。
“他是孟半天,是蒙江国最大的戏班子梦蝶轩的班主。”凌枭冷冷说道,眸子绽放出一丝杀气。
怪不得叶飞儿没了踪迹,竟然是孟半天所谓。
“既然二位已经认出了是谁,那么期望你们早点找到那位姑娘,并且转告她,宝物我会一直留着,直到她来,如果她真的要卖,我薛辰风,随时欢迎。”薛辰风的眼中释放出一种苍狼的贪婪,而后邪笑着转身离开。
让敖腾的心里更加的疑惑,叶飞儿到底带着的是什么。
但是无暇多想,敖腾便和凌枭快马加鞭的离开宝斋当铺。
半路上,两人分头行事,凌枭去召集人马,而敖腾则是直逼梦蝶轩,生怕去的晚了,那丫头没了性命。
一路策马奔腾,而枣红马背上的男子,是满心的愤怒。
凭什么,每次这个不要他管的臭丫头失踪,都是他来找呢?
可是已经无暇抱怨,他只能飞快的去解救她。
天边日头开始夕阳西斜。
叶飞儿已经感觉到了腹空,身体的虚弱感让她艰难的靠在床榻上。但是身体还是动不了,为什么就好像电视里经常看见的那种催眠术,让她动弹不得。
吱呀。
门扉推开,叶飞儿看见了最不想看见的人。
“彩月丫头,真是没想到啊,我今生还有机会能够遇见你,呵呵呵。”狐媚的笑声,眼前阳刚中带着妖娆的男性,掩嘴而笑,笑的叶飞儿满身都是鸡皮疙瘩。
“你!你带我来这里干嘛?我不叫彩月,我也不是你梦蝶轩的人,我要离开这里!”叶飞儿虽然身体不能动,但是嘴巴还能说,她只能过过嘴瘾了。
“呵呵,你说不是就不是了?你想不是就不是呀?这可不是你说的算的。你别忘了,你可是我梦蝶轩的人”孟半天的眼中充满了阴毒,他可是天天朝思暮想的等候着这个将来能够为他赚大钱的台柱子,可是她竟然一去了无痕,动用势力在京城找都找不到。
“彩月,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对你如此执着。”
孟半天的口吻,忽然柔和下来,柔和的让叶飞儿有些错觉,迷茫间感觉他似乎就是一个女人,他的身子不断的前倾,发丝都低垂到叶飞儿的膝间,让她越发的向后靠,想要远离这个浑身散发着危险气息的男人。
“你,你是变态!”叶飞儿又气又怕,连牙都有些打寒战。今天的孟半天,和初识有太大的不同了。
他竟然有控制人的异能,让她大庭广众之下走向他,而且,还能够控制她的身体,而他的眼神,竟然比她出逃那夜还要阴狠,仿佛要将她剥皮抽骨。
叶飞儿不由得缩了缩身子,恐惧的望着如此骇人的孟半天。
天啊,不要再靠近她了,那种头皮发麻的恐惧感已经让她快要疯掉了。
“是,我是不正常,你知道吗?以前,我的几个当家花旦,也都是翅膀硬了,就要飞了。不过——她们却没有一个走出过这里。”阴寒的声音,渗透骨髓,让叶飞儿脊背发毛。
“她们,都失踪了,不是吗?”叶飞儿惊愕的看着他,回答他的话。
“哈哈,失踪?你真的以为那么简单吗?不过,你现在就会知道她们在哪里了。”孟半天的笑声,回荡在阴森森的房间里,他的笑意,那笑容让人发寒。
下一秒,叶飞儿就被他揪着头发,从床上硬生生扯到地上。
“痛!”叶飞儿痛呼,精致的小脸皱成一团,孟半天看起来阴柔无骨,可是力气却大得惊人,仿佛要把她的发丝从头皮上都扯下来。
“你要带我去哪里?”叶飞儿惊愕,眼睁睁看着孟半天拖着她走向房间里,那挂着一幅巨大花旦画像的墙壁。
“你很快就知道了。”孟半天的眸子中已经阴沉的看不到人性的理智,只有一种病态的痴迷。
右手扯着身体不得动弹的叶飞儿,左手拉动了画框旁书架上的的一本书。
轰隆隆。
一阵墙面移开的声音响起,叶飞儿眼睁睁的看见面前的画框逆转,而后开启隐藏在画框后面的暗门。
孟半天不再说任何的话,扯着叶飞儿走进暗道之中。
叶飞儿感受着光芒距离自己越来越远,身后的门扉沉重的关上,将她丢入绝望的深渊。
不知道走了多久,她感觉发丝都麻痹了。忽然,听见咔呛一声小小的响动,整个空间亮了起来。
紧接着,她感觉背后一痛,整个人就被甩开在一块大理石上,头晕眼花的仰望着室内唯一的光源,是一站掉在棚顶的油灯。
光辉摇曳,阴寒窒息,这是一间密室,叶飞儿从晕眩中清醒,却猛然看见这密室墙壁上挂着的一幅幅躯体,仿佛某个博物馆陈列的标本。
“天啊!!”当她逆着灯光看清那一幅幅躯体的时候,她失声尖叫。
整个房间里,被从脖颈处的绳子勒住挂在迷失四周的数十幅躯体,竟然通通都是绝美女性的容颜,很明显,她们都已经死了,可是她们的肌肤却依然白皙,明亮,更加恐怖的是她们的脸上都挂着诡异的微笑,眼中绽放着如同活人的光芒。
这数十个女人,身上都穿着不同的华丽花旦戏服,有的甚至还上着上场前的戏装,红妆粉黛,美丽绝伦。
可是从她们身体有些僵硬的姿态可以看出,她们一定死了很长时间。
“看见了吗?她们因为要离开我,所以,我把她们都杀了,可是她们的身体,我都要留着,那么美丽,不见了多可惜。你说呢?”
孟半天望着整间地下密室里自己的杰作,表情中竟然全都是满满的柔情和愉悦。
他是疯子,他是一个精神分裂病人!是一个喜欢收藏女性尸体的恋尸癖患者!!
叶飞儿想大叫,但是心魂都已经因为这周遭的一切,而恐惧的嘴巴都说不出话来。
她从来没有见过死人,也没有见过如此“栩栩如生”的标本。
“彩月丫头,你比她们都美,你的骨架,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完美比例,所以我才想一心教导你成为我的当家花旦,然后——在你最华丽的时候,最美丽的时候,再把你做成标本,让你成为永恒不会腐烂的存在。可你却偏偏不听话。所以……。哎,太遗憾了。只好现在就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