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六章 背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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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小记者不走了,如影随形地跟着自己,林天楚傻眼了,傅洁和沈月飞也是忍俊不禁:想不到鹰国也有小辣椒,脾气泼辣不输川妹子啊。
艾利克斯无视了林天楚郁闷的眼神,看着苔丝气鼓鼓地跟上了上来,他只有开口说道,“苔丝,这件案子太重大,你应该知道规定。等下不管看到什么,还是听到什么,都不许随便报告出来,不要让我难做,知道吗?”
“姐夫,那你答应我,案子破了之后给我一个专访,有什么消息也要让我独家报道。”小记者开出了自己的筹码。
“专访我可以答应你,反正拉斯维加斯我也不是经常来。倒是独家报道,你得向林开口!”艾利克斯摊摊手,朝林天楚努努嘴。
“这个粗鲁的家伙,他不就是力量大了一些吗?蛮牛一样,他能知道什么?”苔丝一脸不屑。
林天楚哭笑不得,看来世界上的女人都是同一副脾气啊,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刚才还说他乡公牛一样强壮,是超人,这会儿成了和蛮牛一样粗鲁。和小女人辩论是一种十分傻x的行为,她们会用女人特有的逻辑,和强大的诡辩经验,毫不留情地打败你,林天楚决定不理会这个傻里傻气地大洋马。
“艾利克斯,爱丽丝是这么跑到这里来的,你们那里有了线索吗?”看着满是血迹的沙地,林天楚走着眉头问道。
比起霍华德,这个现场要“正常”不少,至少没有那么血腥。但论起诡异程度,钉死在十字架上也不输密室杀人。
艾利克斯当然知道林天楚的担心,这个案子的一点太多了。一个女人被钉在十字架上,地上却没有多少血迹,那么这个现场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或者干脆是在城市里杀了人抛尸在这一块的呢?他为什么偏偏选择这个工地,要知道,沙漠广袤,随便选一个地方,爱丽丝说不定数十年都不会被人发现。
“亲爱的林,贝尔小姐不发话,我可不能告诉你任何消息。不过,我的人告诉我,现场没有任何脚印,更别提什么车轮印了。”艾利克斯苦笑着说道。
没有脚印有很多种办法做到,没有车轮印却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凶手不是坐车来的。这个工地离市区并不远,也只有二三十公里的样子,大概半个小时的车程——如果那个人没有坐车,只有一个人背着爱丽丝半夜赶路走上两个小时,这样的情形,想一想就恐怖!
“十字架呢,不是工地的?”林天楚又继续问道。
“这一点可以肯定,绝对不是,这些吸血鬼不是主的门徒。”艾利克斯指着不远处地办公司,小声说道。吸血鬼自然说的就是洛克菲勒这样的大家族。
如果这样,那就是说,那个家伙半夜不止背着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巨大的十字架?那要是一个什么样的背法,还不能让人来人往的64号公路过往的旅客发现?想一想这样的情形就诡异啊。
“你们说那个家伙背着一个十字架?十字架上钉死了一个女人?嘿,知道吗?我听说过一个希腊传说,那就是一个人惨死后,冥王哈迪斯就会派自己属下地背尸人半夜用棺材把他的尸体背回冥界,你们不觉得这很像吗?”不愧是记者,只听了林天楚和艾利克斯几句话,苔丝就猜出了案件的案情,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林天楚不得不承认,这女人的发散思维真是厉害,一下子扯到了希腊神话去了。
“不过,背尸人的背后是银棺,那样才能保持生者生前的相貌,这个家伙用的十字架,有些救赎的问道。不过,我猜这个家伙其它的地方和背尸人是一样的:黑色斗篷,没有人看见过他的样子;沉默寡言,从来不在人前开口;身手敏捷,剑术高超,是个难缠的家伙。”艾利克斯也没有好气的说道。
他说的更夸张,直接把凶徒的特征说了出来,甚至和“救赎”联系了起来。在基督徒的世界里,“救赎”这个词可不是能够随便说出来的,在他们的历史上,上帝救了人类,所以人类才会信仰上帝,成为耶和华的信徒,这就是救赎。传说中,人们只有经历了救赎,死后灵魂才会到天堂,再次沐浴父的荣光。
和上帝相对的,就是各种恶魔鬼怪,他们诋毁人们的信仰,毁灭人类的**,甚至还玷污他们的灵魂,总之是怎么坏怎么来。背尸人就是恶魔的走狗,常见于背景为中世纪的各种骑士小说里——那个时候,大陆战乱,畅游这么一群神秘的家伙行走于各个国度之间:他们黑衣黑袍,背后备着一副巨大的银棺,常常在半夜行走在人迹罕至的道路上。他们要么不说话,要么声音嘶哑,但他们又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出手狠辣,剑术无双,甚至于万千大军中取上将首级也不是问题……他们就是背尸人。
在鹰国,民众的物质生活很丰富,但也诞生了许许多多奇怪的文化,恶魔崇拜就是其中最可怕的一种。某些特殊的文化,或许是不合潮流,但也只是让人膈应,让人不习惯而已,然而恶魔崇拜绝对让人毛骨悚然。艾利克斯身为负责鹰国重案的fbi高官,不知道见过多少恶魔崇拜者,自然知道这类人的可怕,他们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梦想,能干出任何正常人都不敢想的恐怖事情来。
所以,这件事真的是一个恶魔崇拜者做的,一切就解释的通了。那种渣渣,做出什么恶心事艾利克斯都不会觉得奇怪。
艾利克斯说得毛骨悚然,就算傅洁和沈月飞这些没有受过鹰国文化熏陶的女人,都被艾利克斯说得脸色发白,更别提苔丝这样的本地人了。只是林天楚听后直摇头,事情要是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艾利克斯,你把事情想复杂了,这个案子虽然不简单,但绝对不会和背尸人有关系!”
“怎么说?”艾利克斯来了兴趣,他巴不得林天楚说的是真的,让他和那些恶心的家伙打交道,他宁愿大热天地在沙漠里晒日光浴。
“我问你们,那个家伙如果是背尸人,为什么要把十字架放在洛克菲勒的工地上?”林天楚笑着问道。
背尸人低调行事,绝对不会这么大张旗鼓。再说了,十字架也不是银棺,调查和破案可不是写小说,不是只凭想象力牵强附会。
“的确有些不符合那些魔鬼的风格!”苔丝虽然看林天楚不爽,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说的是对的。
“亲爱的林,你把我说糊涂了,如果这件事不是恶魔崇拜者干的,那会是谁?”艾利克斯一脸无语,说不出地郁闷。
林天楚手指着地面,”艾利克斯,你看看这里的地面,这里是黄沙,可是附近都是水泥地。我猜这个家伙昨天晚上破开了水泥地,才能把十字架插在这里,对吗?”
“不错,酒店一定不会直接改在沙漠上,这里的地基加固了的,地面都是水泥的,为什么就是这一块成了沙地——好家伙,林,你一说我就知道,哪个家伙也会功夫对不对?破开了水泥地,也没有用任何工具,这样的家伙不比背尸人差啊!”
“问题不在这里,艾利克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那个家伙宁愿走这么远,冒着这么大的危险,也要把爱丽丝放在这里?他甚至不怕自己在这里被巡逻的保安们发现?”
虽然是工地,还是这里还是有些价值连城的玩意的,所以半夜灯火巡夜是必定不可少的,那个家伙半夜背着十字架走了两个小时,还有精力在巡逻人员未发现的时候就窜到工地里闹出这么一件事,这岂止是一个功夫高手这么简单!
“林,你的意思是?”艾利克斯突然有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他想把洛克菲勒家族拉下水!或者说,他想把事情闹大!拉斯维加斯形势一乱,他就可以浑水摸鱼。或许是美元,或许是权势,虽然不知道摸的是什么鱼,但有一件事我可以肯定:他的图谋,一定不小!”
“拉斯维加斯,要变天了。”
麻辣小记者不走了,如影随形地跟着自己,林天楚傻眼了,傅洁和沈月飞也是忍俊不禁:想不到鹰国也有小辣椒,脾气泼辣不输川妹子啊。
艾利克斯无视了林天楚郁闷的眼神,看着苔丝气鼓鼓地跟上了上来,他只有开口说道,“苔丝,这件案子太重大,你应该知道规定。等下不管看到什么,还是听到什么,都不许随便报告出来,不要让我难做,知道吗?”
“姐夫,那你答应我,案子破了之后给我一个专访,有什么消息也要让我独家报道。”小记者开出了自己的筹码。
“专访我可以答应你,反正拉斯维加斯我也不是经常来。倒是独家报道,你得向林开口!”艾利克斯摊摊手,朝林天楚努努嘴。
“这个粗鲁的家伙,他不就是力量大了一些吗?蛮牛一样,他能知道什么?”苔丝一脸不屑。
林天楚哭笑不得,看来世界上的女人都是同一副脾气啊,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刚才还说他乡公牛一样强壮,是超人,这会儿成了和蛮牛一样粗鲁。和小女人辩论是一种十分傻x的行为,她们会用女人特有的逻辑,和强大的诡辩经验,毫不留情地打败你,林天楚决定不理会这个傻里傻气地大洋马。
“艾利克斯,爱丽丝是这么跑到这里来的,你们那里有了线索吗?”看着满是血迹的沙地,林天楚走着眉头问道。
比起霍华德,这个现场要“正常”不少,至少没有那么血腥。但论起诡异程度,钉死在十字架上也不输密室杀人。
艾利克斯当然知道林天楚的担心,这个案子的一点太多了。一个女人被钉在十字架上,地上却没有多少血迹,那么这个现场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或者干脆是在城市里杀了人抛尸在这一块的呢?他为什么偏偏选择这个工地,要知道,沙漠广袤,随便选一个地方,爱丽丝说不定数十年都不会被人发现。
“亲爱的林,贝尔小姐不发话,我可不能告诉你任何消息。不过,我的人告诉我,现场没有任何脚印,更别提什么车轮印了。”艾利克斯苦笑着说道。
没有脚印有很多种办法做到,没有车轮印却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凶手不是坐车来的。这个工地离市区并不远,也只有二三十公里的样子,大概半个小时的车程——如果那个人没有坐车,只有一个人背着爱丽丝半夜赶路走上两个小时,这样的情形,想一想就恐怖!
“十字架呢,不是工地的?”林天楚又继续问道。
“这一点可以肯定,绝对不是,这些吸血鬼不是主的门徒。”艾利克斯指着不远处地办公司,小声说道。吸血鬼自然说的就是洛克菲勒这样的大家族。
如果这样,那就是说,那个家伙半夜不止背着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巨大的十字架?那要是一个什么样的背法,还不能让人来人往的64号公路过往的旅客发现?想一想这样的情形就诡异啊。
“你们说那个家伙背着一个十字架?十字架上钉死了一个女人?嘿,知道吗?我听说过一个希腊传说,那就是一个人惨死后,冥王哈迪斯就会派自己属下地背尸人半夜用棺材把他的尸体背回冥界,你们不觉得这很像吗?”不愧是记者,只听了林天楚和艾利克斯几句话,苔丝就猜出了案件的案情,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林天楚不得不承认,这女人的发散思维真是厉害,一下子扯到了希腊神话去了。
“不过,背尸人的背后是银棺,那样才能保持生者生前的相貌,这个家伙用的十字架,有些救赎的问道。不过,我猜这个家伙其它的地方和背尸人是一样的:黑色斗篷,没有人看见过他的样子;沉默寡言,从来不在人前开口;身手敏捷,剑术高超,是个难缠的家伙。”艾利克斯也没有好气的说道。
他说的更夸张,直接把凶徒的特征说了出来,甚至和“救赎”联系了起来。在基督徒的世界里,“救赎”这个词可不是能够随便说出来的,在他们的历史上,上帝救了人类,所以人类才会信仰上帝,成为耶和华的信徒,这就是救赎。传说中,人们只有经历了救赎,死后灵魂才会到天堂,再次沐浴父的荣光。
和上帝相对的,就是各种恶魔鬼怪,他们诋毁人们的信仰,毁灭人类的**,甚至还玷污他们的灵魂,总之是怎么坏怎么来。背尸人就是恶魔的走狗,常见于背景为中世纪的各种骑士小说里——那个时候,大陆战乱,畅游这么一群神秘的家伙行走于各个国度之间:他们黑衣黑袍,背后备着一副巨大的银棺,常常在半夜行走在人迹罕至的道路上。他们要么不说话,要么声音嘶哑,但他们又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出手狠辣,剑术无双,甚至于万千大军中取上将首级也不是问题……他们就是背尸人。
在鹰国,民众的物质生活很丰富,但也诞生了许许多多奇怪的文化,恶魔崇拜就是其中最可怕的一种。某些特殊的文化,或许是不合潮流,但也只是让人膈应,让人不习惯而已,然而恶魔崇拜绝对让人毛骨悚然。艾利克斯身为负责鹰国重案的fbi高官,不知道见过多少恶魔崇拜者,自然知道这类人的可怕,他们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梦想,能干出任何正常人都不敢想的恐怖事情来。
所以,这件事真的是一个恶魔崇拜者做的,一切就解释的通了。那种渣渣,做出什么恶心事艾利克斯都不会觉得奇怪。
艾利克斯说得毛骨悚然,就算傅洁和沈月飞这些没有受过鹰国文化熏陶的女人,都被艾利克斯说得脸色发白,更别提苔丝这样的本地人了。只是林天楚听后直摇头,事情要是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艾利克斯,你把事情想复杂了,这个案子虽然不简单,但绝对不会和背尸人有关系!”
“怎么说?”艾利克斯来了兴趣,他巴不得林天楚说的是真的,让他和那些恶心的家伙打交道,他宁愿大热天地在沙漠里晒日光浴。
“我问你们,那个家伙如果是背尸人,为什么要把十字架放在洛克菲勒的工地上?”林天楚笑着问道。
背尸人低调行事,绝对不会这么大张旗鼓。再说了,十字架也不是银棺,调查和破案可不是写小说,不是只凭想象力牵强附会。
“的确有些不符合那些魔鬼的风格!”苔丝虽然看林天楚不爽,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说的是对的。
“亲爱的林,你把我说糊涂了,如果这件事不是恶魔崇拜者干的,那会是谁?”艾利克斯一脸无语,说不出地郁闷。
林天楚手指着地面,”艾利克斯,你看看这里的地面,这里是黄沙,可是附近都是水泥地。我猜这个家伙昨天晚上破开了水泥地,才能把十字架插在这里,对吗?”
“不错,酒店一定不会直接改在沙漠上,这里的地基加固了的,地面都是水泥的,为什么就是这一块成了沙地——好家伙,林,你一说我就知道,哪个家伙也会功夫对不对?破开了水泥地,也没有用任何工具,这样的家伙不比背尸人差啊!”
“问题不在这里,艾利克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那个家伙宁愿走这么远,冒着这么大的危险,也要把爱丽丝放在这里?他甚至不怕自己在这里被巡逻的保安们发现?”
虽然是工地,还是这里还是有些价值连城的玩意的,所以半夜灯火巡夜是必定不可少的,那个家伙半夜背着十字架走了两个小时,还有精力在巡逻人员未发现的时候就窜到工地里闹出这么一件事,这岂止是一个功夫高手这么简单!
“林,你的意思是?”艾利克斯突然有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他想把洛克菲勒家族拉下水!或者说,他想把事情闹大!拉斯维加斯形势一乱,他就可以浑水摸鱼。或许是美元,或许是权势,虽然不知道摸的是什么鱼,但有一件事我可以肯定:他的图谋,一定不小!”
“拉斯维加斯,要变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