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一十一章 夹层区 微光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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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起来打开窗,窗外阳光正好,雄壮的雪山像一尊巨人,将白石城揽入怀中。
夏更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穿着粉色轻纱睡衣的女人,眼睛里流露出温暖的爱意,那是他的女人,也是自己儿子的亲生母亲,意外的在下界和梅梅重逢,是夏更一生最大的幸运,令他终于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
七岁的夏笛已经渐渐熟悉了家庭生活,虽然叫母亲的时候还有些羞涩,但他和梅梅的关系由于时间的增长日渐亲密,一家人经常去户外远足,也经常在后花园里享受烛光晚餐。
“啊,你已经起来了,是不是我睡觉的时候太不安分,吵到了你?”梅梅揉着眼睛说道。
夏更坐在床边,温柔的抚摸梅梅长发,他对自己老婆越看越觉得满意,都是做母亲的女人了,梅梅依然会像小女生那样睡觉时候踢被子,或者说些谁也听不懂的可笑梦话,嘴角流着一长串口水,和她在一起的生活,充满了意想不到的乐趣。
“没有,我和大家约好了,要出去拉练,大概三天后回来,至于城里你不用担心,我会留下明珠和炎燕,她们俩很讨厌修炼的,毕竟是龙族啊,哪怕只是龙族的小姑娘,也天生就站在众生之巅,哪怕什么也不做依然会很强。”
“而我们就不同了,天翼的强大,除了天赋,更在于自身的努力,现在家族大部队都在前线,我们作为后援分部,绝不能有丝毫懈怠啊。”夏更说。
梅梅眨了眨眼睛,“我还以为你们要去找夏凡呢,伏魔城传来消息,夏凡失踪了,可你们却一点也不着急,没心没肺的样子。”
夏更呵呵一笑,“找夏凡做什么,他是夏飞的儿子,绝不可能那么容易就死掉,再说,伏魔城也不敢让夏凡出任何意外,否则天翼不会放过他们的,伏魔城现在应该比我们更着急才对,要是夏凡少了一根汗毛,我马上就带兄弟们把伏魔城推平。”
噗呲~
梅梅忍俊不禁,“看到我的老公这么霸道,我就放心了,话说你们这次又准备去哪个部落?”
夏更耸肩,“就是随便转一转而已,演练一下中等规模的交锋,以及兄弟们之间的配合,周围能够威胁到白石城的部落,早就被我们消灭干净了,没有敌人的日子还真是寂寞如雪啊,早知道就留下一点敌人了,也省的现在这么无聊。”
“你这坏人。”
梅梅扑进夏更怀里,搂着他充满肌肉的胸膛。
敌人,必须死,特别是敢威胁自己女人的敌人,绝没有理由留在这个世界上。
所以夏更来到白石城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周围展开大规模清缴,清缴到了什么程度呢,如今白石城的孩子可以随意出没大泽区,在那里过夜家人都不会担心,天翼用自己速度,杀的大泽区血流成河,河里再没有哪怕一只鳄鱼,方圆五千里找不到任何一只食肉动物,梅梅相信,如果再给夏更一些时间,连丛林里的蚊子和水蛭也会被消灭干净。
天翼就是这样一群走到哪里,哪里就寸草不生的家伙啊。
不仅白石城现在安全稳固,周围的几座城市也变的夜不闭户,本来这里靠近结界,是下界最混乱的边境地区,可自从天翼来到之后,这里完全变成了世外桃源。
梅梅说,白石城缺乏能够耕种的土地,食物无法自足,于是,天翼在一夜之间将丛林推成良田,种满水稻和果树。
梅梅说,白石城和周围几座城市被荒野阻隔,没有道路,运输艰难,经济无法发展,于是,一夜之间,群山被劈开,能够并排走二十个人得宽阔道路,将周围的城市连接在一起。
......
两天后。
“成功了,我们终于成功了!你的嗅觉好厉害啊,居然带着我们找到了传说中的圣泉之城!”尼彩喜形于色,拉着夏凡的手臂,眉飞色舞。
夏凡点了点头,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可真是惬意啊,尽管那并不是真正的阳光,而是许多镶嵌在头顶的发光晶石,晶石发出的光芒不具备紫外线效应,所以这座城市的居民看起来都很苍白。
老话说,一白遮三丑,然而圣泉之城的居民却样貌丑陋,他们的鼻孔向上翻起,牙齿和皮肤一样雪白,比人类尖锐狭长,就像是恶狼的牙齿被移植到了人类的口腔。
面颊普遍凹陷,给人一种狡诈的感觉,眼睛进化成了黑色,能够在没有光的环境下,观察很远的地方,还有他们的耳朵,像熊的耳朵那样浑圆,还能够灵活的抽动,很像某种定向雷达装置。
“我去,这就是伏魔城的盟友?怎么感觉这帮家伙不像好人呢,你瞧人家赤炎魔王斯坦利,连一届魔王都仪表堂堂的,而这些人就像电影里的吸血鬼一样,那尖锐的牙齿要是咬在脖子上,一下就能把我们的动脉咬穿,搞不好那些尖牙里面还有吸血的管道呢。”佛游嘟囔。
夏凡皱眉,圣泉城里的人用样貌怪异来形容,都像在夸他们,如果伏魔城里有人长成这样子,恐怕从小就会被小伙伴欺负,长大了讨不到老婆,到处受到别人的嫌弃,连个朋友都交不到吧?
按说不该以貌取人,可作为人类,谁又能逃脱皮囊的诅咒呢?
现实一直如此残酷,假设你有颗一等一的善良心肠,皮囊却仿佛钟楼怪人,那么对不起,你真的会吓哭小姑娘,再好的心肠又有什么用呢?人家姑娘根本不会去了解,看见您的尊荣,就首先把您归类到穷凶极恶之徒的范畴了。
人类这种肤浅的生物,从古至今都在以貌取人,嘴上说一颗善良的心比外貌重要,其实呢,多少心地善良的小伙子被女生婉拒,而拒绝的理由总是那么牵强,“我觉得吧,你是一个很好的人,但咱们俩在一起不合适。”
什么不合适,不就是没有小鲜肉的帅气嘛,当老公不可能,要不一个备胎的自我修养您了解一下?
哎~
这时候,夏凡脑海里传来赛德罗莱长长的叹息。
“你们这些人类啊,千辛万苦找到生泉城,看到微光一族的样子,你们立即就犹豫了。”
“在自然界,从来没有第二个物种像你们人类一样,试图从容貌去分辨一个人的好坏,不得不佩服造物主的智慧啊,他把你们人类设定成自然界最强大的种族之一,却也给了你们很多缺点。”
“假设不是你和佛游有着过命的交情,你能相信向他这种猥琐的胖子,会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家伙?还有尼彩,伏魔城多少男人甘愿为她去死,可他们却看不到,尼彩性格有多么懦弱,她一旦认为某个人是权威,就会盲目去服从,这一路走来,尼彩从来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就因为她觉得你是权威,挑战你的权威不礼貌。”
“真是个被洗脑的傻姑娘啊,之所以她见到圣泉城的时候如此兴奋,就是因为她心里一直在怀疑,可是又不敢把自己的怀疑告诉你,只是盲目在服从你的命令而已,像这种没有性格的女人,我们龙族是绝不会喜欢的,我们喜欢的女人,必须特立独行。”
夏凡皱眉,“好了好了,现在也不是介绍你们龙族爱情观的课程吧?住在圣泉城的微光一族到底什么来头?”
赛德罗莱道:“说起来,他们身上也有龙族的血统,算是介于人类和亚龙族之间的智慧生命吧,像这样的智慧生命夹层区还有很多,微光一族我没怎么接触过,不是很了解,但听说他们的口碑不错。”
“只可惜,丑陋是微光一族的原罪,没有人愿意和他们成为伙伴,所以他们活的挺孤独。”
“伏魔城对微光一族只是想要利用罢了,如果真的对他们好,干嘛不邀请微光一族去城里居住,大陆上有的是空间,随便找一块土地,就足够微光一族耕种了。”
“伏魔军团那帮家伙,就是打算把微光一族当枪使,有需要的时候用一下,没用的时候就仍在地下,眼不见心不烦。”
“你好像对伏魔军团很有怨念啊。”夏凡问他。
“这很正常,我们是骄傲的龙族,除了我们自己,其他任何种族我们都瞧不起。”
“你这条骄傲的老魔龙。”
夏凡挥手,懒的再和赛德罗莱扯皮,究竟微光一族是怎样的存在,他打算亲自试一试。
清晨起来打开窗,窗外阳光正好,雄壮的雪山像一尊巨人,将白石城揽入怀中。
夏更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穿着粉色轻纱睡衣的女人,眼睛里流露出温暖的爱意,那是他的女人,也是自己儿子的亲生母亲,意外的在下界和梅梅重逢,是夏更一生最大的幸运,令他终于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
七岁的夏笛已经渐渐熟悉了家庭生活,虽然叫母亲的时候还有些羞涩,但他和梅梅的关系由于时间的增长日渐亲密,一家人经常去户外远足,也经常在后花园里享受烛光晚餐。
“啊,你已经起来了,是不是我睡觉的时候太不安分,吵到了你?”梅梅揉着眼睛说道。
夏更坐在床边,温柔的抚摸梅梅长发,他对自己老婆越看越觉得满意,都是做母亲的女人了,梅梅依然会像小女生那样睡觉时候踢被子,或者说些谁也听不懂的可笑梦话,嘴角流着一长串口水,和她在一起的生活,充满了意想不到的乐趣。
“没有,我和大家约好了,要出去拉练,大概三天后回来,至于城里你不用担心,我会留下明珠和炎燕,她们俩很讨厌修炼的,毕竟是龙族啊,哪怕只是龙族的小姑娘,也天生就站在众生之巅,哪怕什么也不做依然会很强。”
“而我们就不同了,天翼的强大,除了天赋,更在于自身的努力,现在家族大部队都在前线,我们作为后援分部,绝不能有丝毫懈怠啊。”夏更说。
梅梅眨了眨眼睛,“我还以为你们要去找夏凡呢,伏魔城传来消息,夏凡失踪了,可你们却一点也不着急,没心没肺的样子。”
夏更呵呵一笑,“找夏凡做什么,他是夏飞的儿子,绝不可能那么容易就死掉,再说,伏魔城也不敢让夏凡出任何意外,否则天翼不会放过他们的,伏魔城现在应该比我们更着急才对,要是夏凡少了一根汗毛,我马上就带兄弟们把伏魔城推平。”
噗呲~
梅梅忍俊不禁,“看到我的老公这么霸道,我就放心了,话说你们这次又准备去哪个部落?”
夏更耸肩,“就是随便转一转而已,演练一下中等规模的交锋,以及兄弟们之间的配合,周围能够威胁到白石城的部落,早就被我们消灭干净了,没有敌人的日子还真是寂寞如雪啊,早知道就留下一点敌人了,也省的现在这么无聊。”
“你这坏人。”
梅梅扑进夏更怀里,搂着他充满肌肉的胸膛。
敌人,必须死,特别是敢威胁自己女人的敌人,绝没有理由留在这个世界上。
所以夏更来到白石城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周围展开大规模清缴,清缴到了什么程度呢,如今白石城的孩子可以随意出没大泽区,在那里过夜家人都不会担心,天翼用自己速度,杀的大泽区血流成河,河里再没有哪怕一只鳄鱼,方圆五千里找不到任何一只食肉动物,梅梅相信,如果再给夏更一些时间,连丛林里的蚊子和水蛭也会被消灭干净。
天翼就是这样一群走到哪里,哪里就寸草不生的家伙啊。
不仅白石城现在安全稳固,周围的几座城市也变的夜不闭户,本来这里靠近结界,是下界最混乱的边境地区,可自从天翼来到之后,这里完全变成了世外桃源。
梅梅说,白石城缺乏能够耕种的土地,食物无法自足,于是,天翼在一夜之间将丛林推成良田,种满水稻和果树。
梅梅说,白石城和周围几座城市被荒野阻隔,没有道路,运输艰难,经济无法发展,于是,一夜之间,群山被劈开,能够并排走二十个人得宽阔道路,将周围的城市连接在一起。
......
两天后。
“成功了,我们终于成功了!你的嗅觉好厉害啊,居然带着我们找到了传说中的圣泉之城!”尼彩喜形于色,拉着夏凡的手臂,眉飞色舞。
夏凡点了点头,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可真是惬意啊,尽管那并不是真正的阳光,而是许多镶嵌在头顶的发光晶石,晶石发出的光芒不具备紫外线效应,所以这座城市的居民看起来都很苍白。
老话说,一白遮三丑,然而圣泉之城的居民却样貌丑陋,他们的鼻孔向上翻起,牙齿和皮肤一样雪白,比人类尖锐狭长,就像是恶狼的牙齿被移植到了人类的口腔。
面颊普遍凹陷,给人一种狡诈的感觉,眼睛进化成了黑色,能够在没有光的环境下,观察很远的地方,还有他们的耳朵,像熊的耳朵那样浑圆,还能够灵活的抽动,很像某种定向雷达装置。
“我去,这就是伏魔城的盟友?怎么感觉这帮家伙不像好人呢,你瞧人家赤炎魔王斯坦利,连一届魔王都仪表堂堂的,而这些人就像电影里的吸血鬼一样,那尖锐的牙齿要是咬在脖子上,一下就能把我们的动脉咬穿,搞不好那些尖牙里面还有吸血的管道呢。”佛游嘟囔。
夏凡皱眉,圣泉城里的人用样貌怪异来形容,都像在夸他们,如果伏魔城里有人长成这样子,恐怕从小就会被小伙伴欺负,长大了讨不到老婆,到处受到别人的嫌弃,连个朋友都交不到吧?
按说不该以貌取人,可作为人类,谁又能逃脱皮囊的诅咒呢?
现实一直如此残酷,假设你有颗一等一的善良心肠,皮囊却仿佛钟楼怪人,那么对不起,你真的会吓哭小姑娘,再好的心肠又有什么用呢?人家姑娘根本不会去了解,看见您的尊荣,就首先把您归类到穷凶极恶之徒的范畴了。
人类这种肤浅的生物,从古至今都在以貌取人,嘴上说一颗善良的心比外貌重要,其实呢,多少心地善良的小伙子被女生婉拒,而拒绝的理由总是那么牵强,“我觉得吧,你是一个很好的人,但咱们俩在一起不合适。”
什么不合适,不就是没有小鲜肉的帅气嘛,当老公不可能,要不一个备胎的自我修养您了解一下?
哎~
这时候,夏凡脑海里传来赛德罗莱长长的叹息。
“你们这些人类啊,千辛万苦找到生泉城,看到微光一族的样子,你们立即就犹豫了。”
“在自然界,从来没有第二个物种像你们人类一样,试图从容貌去分辨一个人的好坏,不得不佩服造物主的智慧啊,他把你们人类设定成自然界最强大的种族之一,却也给了你们很多缺点。”
“假设不是你和佛游有着过命的交情,你能相信向他这种猥琐的胖子,会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家伙?还有尼彩,伏魔城多少男人甘愿为她去死,可他们却看不到,尼彩性格有多么懦弱,她一旦认为某个人是权威,就会盲目去服从,这一路走来,尼彩从来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就因为她觉得你是权威,挑战你的权威不礼貌。”
“真是个被洗脑的傻姑娘啊,之所以她见到圣泉城的时候如此兴奋,就是因为她心里一直在怀疑,可是又不敢把自己的怀疑告诉你,只是盲目在服从你的命令而已,像这种没有性格的女人,我们龙族是绝不会喜欢的,我们喜欢的女人,必须特立独行。”
夏凡皱眉,“好了好了,现在也不是介绍你们龙族爱情观的课程吧?住在圣泉城的微光一族到底什么来头?”
赛德罗莱道:“说起来,他们身上也有龙族的血统,算是介于人类和亚龙族之间的智慧生命吧,像这样的智慧生命夹层区还有很多,微光一族我没怎么接触过,不是很了解,但听说他们的口碑不错。”
“只可惜,丑陋是微光一族的原罪,没有人愿意和他们成为伙伴,所以他们活的挺孤独。”
“伏魔城对微光一族只是想要利用罢了,如果真的对他们好,干嘛不邀请微光一族去城里居住,大陆上有的是空间,随便找一块土地,就足够微光一族耕种了。”
“伏魔军团那帮家伙,就是打算把微光一族当枪使,有需要的时候用一下,没用的时候就仍在地下,眼不见心不烦。”
“你好像对伏魔军团很有怨念啊。”夏凡问他。
“这很正常,我们是骄傲的龙族,除了我们自己,其他任何种族我们都瞧不起。”
“你这条骄傲的老魔龙。”
夏凡挥手,懒的再和赛德罗莱扯皮,究竟微光一族是怎样的存在,他打算亲自试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