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丧尸爆发之全家求生路 > 第一百零四章 悲伤的空巢 (感谢酒馆小妞的皇冠!)
第一百零四章 悲伤的空巢 (感谢酒馆小妞的皇冠!)
推荐阅读:
顶点小说网 www.23wx.info,最快更新丧尸爆发之全家求生路最新章节!
“这回又有了子弹,山谷里那些瘪三得瑟不起来了!”罗汉心情很好,偶尔还玩个飘移避开路上的散尸,惹得金玲和艾米一阵惊叫。
“罗汉,你稳着点开,别没等回山谷,先把我们给废了。”我已经给自己绑上了安全带,也示意后座的金玲几个人绑上,掠夺者的后座都配安全带的。
“朵朵你太小看我了,”罗汉又一次轻松的从一头半身丧尸旁边绕了过去,也不减速,“我以前玩赛车时那才叫惊险……”
“原来你以前是赛车手?”我及时的逮住罗汉的话尾,可他嘿嘿一笑,“业余爱好而已。”
也是,一个赛车手有啥见不得人的?罗汉这个家伙,滴水不露啊!
在高速上我们的心都落了底,中午时光,我们停车休息吃饭加清理库存,可乐虽然太小在路上憋不住尿,但小男孩就是方便,一个空水瓶就能解决,完了拧上盖扔出窗外就是。
大家启了罐头就着压缩饼干和水狼吞虎咽,我特地给小可乐找了一袋牛肉干一块巧克力,还给她娘俩开了个海鱼罐头,见可乐吃得开心,我也心情愉快。
不知帅帅今天吃的什么?妈妈一定尽快赶回去!
马六拿着分给自己的那份蹲在地上吃着,我们并不是忘记这个家伙的本质,也并没决定就此把他带在身边,而是不忍心在高速上扔下他,这高速上没遮没掩的,也没个落脚的地,他如何跟不知疲倦无处不在的丧尸拼脚力?恐怕遇上一头他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小美,你觉得在哪把那家伙放下合适?”我靠在车上咬着一根牛肉干,问身边的张小美。
“平四区。”张小美胸有成竹的回答,“那里丧尸数量远比滨城市区里少,补给也容易,他要是活不了,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我去给他装兜罐头饼干和水,够他支撑几天的,就这么让他空手滚蛋,有点残忍。”我悄声对小美说,他点点头,表示在理。
“给不给他枪?”我犹豫了一下又问。
“不给!枪到了那种人手里是害其他幸存者,让他拿着那把斧头就算咱们仁之义尽了。”张小美回答得很干脆,我明白了。
我将给马六准备的吃食袋子装在雷暴的车上,跟雷暴打了招呼,大家重新启程的时候,雷暴把马六叫了过去跟他一起,马六不敢反抗,就此离开了我们的头车。
进入平四区,雷暴将车开出车队停在路边,将马六和那袋吃的一起赶下了车,然后回到了车队中,我在倒车镜中看到马六抱着那把斧子和食物袋子惶恐的站在路边渐渐缩小的身影,心中一阵恻然,但我深知马六这厮是断断不能留在队伍中的,至少我们这样的队伍容不得他。
“金玲,马六离开了。”我叹口气,看着抱着可乐一脸平静的金玲。
“我早就想离开他了,朵朵,谢谢你们!”金玲甚至都没回头再看一眼,可见她早就想摆脱这人了。
“我不是离了男人不能活的女人,”金玲突然说,“可乐他爸死后,有一阵子我觉得很脆弱,每天都担心可乐被丧尸从我身边夺走,这种心态下我拼命的想依靠一个有力的臂膀来保护我的孩子,你们知道,其他幸存的人都全力保护着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我是指望不上的。马六刚出现的时候我没看出他那么自私,跟了他之后才慢慢发现,可是后悔也晚了,大家都把我们当成了一家子,在那样的环境下,两口子闹矛盾是会遭到别人唾弃的,我又没办法跟所有人解释,只能一直忍着,为了可乐,我是什么窝囊气都能吞下去的。”
“金玲,我们明白,你不用跟我们解释,真的。”我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臂,同为母亲,绝对理解!
趁时间还来得及,我们越过平四区迅速向滨城驶去,今晚肯定得住在滨城了,如果顺利,明天就能杀到安吉城。
我在脑海中掂量着今晚过夜的地方,说真的,我是多么想回家一趟啊,可是去我家需要进入丧尸密集区,这种冒险是没意义的,所以我也只能想想。
其实真回去了,也没什么东西可拿的,帅帅小时候的照片被我们都拷在移动硬盘上带走了,这样的年代,纸质照片是不多的,而他唯一的一本生日相册,我们也带走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值得我们走到哪就带到哪呢?这么一看,人类平时最看重的东西,在末世或许就剩下亲人的照片了。
这么想着,滨城就到了,想起顺着二环走会被丧尸砸头,我们这次决定换个方式,从市区里的小路绕行,尽管小路狭窄,总要下去挪车,但也比脑袋上面下丧尸雨来得舒心一点吧。
看着这个破败的城市,我心戚然,曾经这里是多么的热闹啊,号称东方小巴黎的滨城,姑娘小伙都那么爱美,破烂范的牛仔短裤配黑丝和长皮靴,曾经一度流行,这种穿法很狂野,我也喜欢过,现在想想真是扯淡啊,穿皮靴的季节大腿上只有一层薄薄黑丝是很冷的,虽然冷的只是露在外面的半截大腿。
看看现在的自己,全身户外实用穿戴,不怕雨淋的外套,抗造结实穿着舒适的户外靴子,在这样的末世,无论男女,从穿戴上来看已经模糊了性别,大家把心思全放在了怎么生存上面,美或丑,真的不重要了。
“晚上在哪过夜?朵朵,你是滨城本地人,你决定吧。”对讲机里传来雷暴的声音,我回,“好的,正找着呢,你们也留意着。”
“这片是开发区,我记得有一片带围墙的小别墅区,以前里面住的可都是土豪和高官,咱们去那里找间干净的别墅住吧,也享受一下当高官的感觉如何?”我凭记忆看着周围,高层是不考虑的,单独的别墅才是过夜的不二之选。
需知那些别墅的原主人非富即贵,为了防盗可没少下功夫,但我们有叶刚,什么锁也不用担心。
小别墅区近了,绕了一圈才找到入口,还真是铁门紧锁,院里也很安静,没看到一头丧尸,就这了!
叶刚捅咕开大铁门,将汽车全部开入院内,这院里有个小型停车场,停着几辆落满灰尘的豪车,不是宝马就是辉腾,没一辆便宜货,想必是以前的别墅主人的。
这个院里一共就二十幢别墅,是个袖珍别墅区,以前我就猜测过,究竟得是什么样的富贵之人能住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段呢?恐怕不仅仅是有钱就能得到这里的居住权吧。
别看只有二十幢,每幢面积可不少,方方阔阔的座落在院中,四周都还有独立的小栅栏,可以种花,可以养狗,别墅之间的距离也不近,不会因为邻居的吵架影响睡眠,多么奢侈的居住环境啊。
“我靠,这里还真是个好地方!”雷暴赞道。
“一共二十幢,锁着门的不用管,开着门的清理一遍,也费不了多少事。”罗汉说完率先奔着最近的一幢走去,我们两两一组,四散分开去检查别墅,我是跟在罗汉身后的。
第一幢别墅的门是虚掩的,竟然没锁,罗汉踢开门,懒得吼,用刀把咣咣的敲着防盗门,发出刺耳的响声,这屋里要是有丧尸,铁定狂叫着蹦出来。
不过两分钟过去了,屋里也没有主人和丧尸出来,显然是安全的,他大咧咧的抬脚走了进去,我紧跟其后。
别墅的一楼是个很大的会客厅,看那装修和家俱的风格,别墅的主人应该是上了岁数的老人,哪哪都古香古色的,虽说我不太喜欢此类风格,但能看出这个房间里的东西都价值不菲,别的不说,就那一排红木太师椅,绝对便宜不了。
罗汉推开一楼的几个房门探头瞧瞧,回身直奔二楼,有他冲在前我啥也不怕,跟着就上去了。
二楼的几个房门都关着,静悄悄,我刚说:“这别墅是空的……”罗汉就打开了一间卧室的房门,一股怪臭扑面而来,把我的后半句话给呛回去了。
我看到了一双脚,或者说,是一对脚骨,在卧室的半空静静的垂着,地上倒着一个方凳,散落着一双拖鞋,顺着这具骸骨向上看,一颗满头枯白短发的头骨歪着吊在台灯下面,看头发和破烂睡衣的款式,这具骸骨应该是个老头。
罗汉挠挠下巴,“这老头死于上吊,鉴定完毕。”
这还用你鉴定?我哭笑不得,轻轻关上了这间卧室的门,不想打扰死者的安宁。
罗汉又推开了另外两间门,这两间屋一间是客卧,一间是书房,书架上堆得满满的,是位爱看书的老人家呢。
“怪不得屋里就他自己,老伴早就去世了啊。”罗汉指着墙上的一桢遗照说,黑白照片上是位富态的老太太,应该就是吊灯上那位老头的老伴了。
书桌上摆着一个很大的相框,一对老人和一个中年男子,这男子看年龄肯定是他们的儿子,笑得还很开心,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不与父母住在一起。
我看着照片上的老先生,长相威严,微微的笑着,手搭在儿子的肩膀上,天下的父亲或许都不太会表达情感,但他们的爱是一样的。
而现在那位老先生已经化为一把骨头,正挂在隔壁卧室的吊灯上。
“走吧,这房子里没啥意思。”罗汉无聊的关上书房的门,和我一起退出了第一幢别墅。
我们不知道这老者是什么身份,但能想象得出他在末日时那种孑然一身的绝望和凄苦,外面满是吃人的怪物,唯一的儿子又不知在何处,哪个老人能强大到独活下去呢?
我想到一个词,空巢老人,这是末世前形容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的老人们,当时就觉得他们很可怜,我没当妈妈时,并没有体会到那种对孩子的依恋和思念,而有了帅帅,我觉得自己根本就无法忍受长期见不到他,也因此发誓不会让爸妈成为寂寞的空巢老人。
这世上曾经有多少孤单生活着的老人们,如果身边还有位老伴能陪着说说话,一起吃饭散步逛公园还好,假如象这位老者,老伴去世得早,儿子不在身边,空荡荡的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那漫长的日子该如何打发?
不思念就不寂寞,这句话是在哪首歌里听过的了?这世上如果没有可惦记的人,或许就不会那么难过,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你思念着他(她),却不能时时见到他(她),甚至永远也见不到他(她)。
那是形容爱情的吧?当了父母的人会知道,对孩子的爱远比对爱人的爱更深刻更心甘情愿的付出,而这样去爱过的孩子如果不能时时见到,那是多么痛心的事情。
越想越是难过,站在这幢别墅前,我仿佛看到老者踢翻椅子的时候脸上的泪水,他们的孩子知道吗?
“这回又有了子弹,山谷里那些瘪三得瑟不起来了!”罗汉心情很好,偶尔还玩个飘移避开路上的散尸,惹得金玲和艾米一阵惊叫。
“罗汉,你稳着点开,别没等回山谷,先把我们给废了。”我已经给自己绑上了安全带,也示意后座的金玲几个人绑上,掠夺者的后座都配安全带的。
“朵朵你太小看我了,”罗汉又一次轻松的从一头半身丧尸旁边绕了过去,也不减速,“我以前玩赛车时那才叫惊险……”
“原来你以前是赛车手?”我及时的逮住罗汉的话尾,可他嘿嘿一笑,“业余爱好而已。”
也是,一个赛车手有啥见不得人的?罗汉这个家伙,滴水不露啊!
在高速上我们的心都落了底,中午时光,我们停车休息吃饭加清理库存,可乐虽然太小在路上憋不住尿,但小男孩就是方便,一个空水瓶就能解决,完了拧上盖扔出窗外就是。
大家启了罐头就着压缩饼干和水狼吞虎咽,我特地给小可乐找了一袋牛肉干一块巧克力,还给她娘俩开了个海鱼罐头,见可乐吃得开心,我也心情愉快。
不知帅帅今天吃的什么?妈妈一定尽快赶回去!
马六拿着分给自己的那份蹲在地上吃着,我们并不是忘记这个家伙的本质,也并没决定就此把他带在身边,而是不忍心在高速上扔下他,这高速上没遮没掩的,也没个落脚的地,他如何跟不知疲倦无处不在的丧尸拼脚力?恐怕遇上一头他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小美,你觉得在哪把那家伙放下合适?”我靠在车上咬着一根牛肉干,问身边的张小美。
“平四区。”张小美胸有成竹的回答,“那里丧尸数量远比滨城市区里少,补给也容易,他要是活不了,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我去给他装兜罐头饼干和水,够他支撑几天的,就这么让他空手滚蛋,有点残忍。”我悄声对小美说,他点点头,表示在理。
“给不给他枪?”我犹豫了一下又问。
“不给!枪到了那种人手里是害其他幸存者,让他拿着那把斧头就算咱们仁之义尽了。”张小美回答得很干脆,我明白了。
我将给马六准备的吃食袋子装在雷暴的车上,跟雷暴打了招呼,大家重新启程的时候,雷暴把马六叫了过去跟他一起,马六不敢反抗,就此离开了我们的头车。
进入平四区,雷暴将车开出车队停在路边,将马六和那袋吃的一起赶下了车,然后回到了车队中,我在倒车镜中看到马六抱着那把斧子和食物袋子惶恐的站在路边渐渐缩小的身影,心中一阵恻然,但我深知马六这厮是断断不能留在队伍中的,至少我们这样的队伍容不得他。
“金玲,马六离开了。”我叹口气,看着抱着可乐一脸平静的金玲。
“我早就想离开他了,朵朵,谢谢你们!”金玲甚至都没回头再看一眼,可见她早就想摆脱这人了。
“我不是离了男人不能活的女人,”金玲突然说,“可乐他爸死后,有一阵子我觉得很脆弱,每天都担心可乐被丧尸从我身边夺走,这种心态下我拼命的想依靠一个有力的臂膀来保护我的孩子,你们知道,其他幸存的人都全力保护着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我是指望不上的。马六刚出现的时候我没看出他那么自私,跟了他之后才慢慢发现,可是后悔也晚了,大家都把我们当成了一家子,在那样的环境下,两口子闹矛盾是会遭到别人唾弃的,我又没办法跟所有人解释,只能一直忍着,为了可乐,我是什么窝囊气都能吞下去的。”
“金玲,我们明白,你不用跟我们解释,真的。”我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臂,同为母亲,绝对理解!
趁时间还来得及,我们越过平四区迅速向滨城驶去,今晚肯定得住在滨城了,如果顺利,明天就能杀到安吉城。
我在脑海中掂量着今晚过夜的地方,说真的,我是多么想回家一趟啊,可是去我家需要进入丧尸密集区,这种冒险是没意义的,所以我也只能想想。
其实真回去了,也没什么东西可拿的,帅帅小时候的照片被我们都拷在移动硬盘上带走了,这样的年代,纸质照片是不多的,而他唯一的一本生日相册,我们也带走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值得我们走到哪就带到哪呢?这么一看,人类平时最看重的东西,在末世或许就剩下亲人的照片了。
这么想着,滨城就到了,想起顺着二环走会被丧尸砸头,我们这次决定换个方式,从市区里的小路绕行,尽管小路狭窄,总要下去挪车,但也比脑袋上面下丧尸雨来得舒心一点吧。
看着这个破败的城市,我心戚然,曾经这里是多么的热闹啊,号称东方小巴黎的滨城,姑娘小伙都那么爱美,破烂范的牛仔短裤配黑丝和长皮靴,曾经一度流行,这种穿法很狂野,我也喜欢过,现在想想真是扯淡啊,穿皮靴的季节大腿上只有一层薄薄黑丝是很冷的,虽然冷的只是露在外面的半截大腿。
看看现在的自己,全身户外实用穿戴,不怕雨淋的外套,抗造结实穿着舒适的户外靴子,在这样的末世,无论男女,从穿戴上来看已经模糊了性别,大家把心思全放在了怎么生存上面,美或丑,真的不重要了。
“晚上在哪过夜?朵朵,你是滨城本地人,你决定吧。”对讲机里传来雷暴的声音,我回,“好的,正找着呢,你们也留意着。”
“这片是开发区,我记得有一片带围墙的小别墅区,以前里面住的可都是土豪和高官,咱们去那里找间干净的别墅住吧,也享受一下当高官的感觉如何?”我凭记忆看着周围,高层是不考虑的,单独的别墅才是过夜的不二之选。
需知那些别墅的原主人非富即贵,为了防盗可没少下功夫,但我们有叶刚,什么锁也不用担心。
小别墅区近了,绕了一圈才找到入口,还真是铁门紧锁,院里也很安静,没看到一头丧尸,就这了!
叶刚捅咕开大铁门,将汽车全部开入院内,这院里有个小型停车场,停着几辆落满灰尘的豪车,不是宝马就是辉腾,没一辆便宜货,想必是以前的别墅主人的。
这个院里一共就二十幢别墅,是个袖珍别墅区,以前我就猜测过,究竟得是什么样的富贵之人能住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段呢?恐怕不仅仅是有钱就能得到这里的居住权吧。
别看只有二十幢,每幢面积可不少,方方阔阔的座落在院中,四周都还有独立的小栅栏,可以种花,可以养狗,别墅之间的距离也不近,不会因为邻居的吵架影响睡眠,多么奢侈的居住环境啊。
“我靠,这里还真是个好地方!”雷暴赞道。
“一共二十幢,锁着门的不用管,开着门的清理一遍,也费不了多少事。”罗汉说完率先奔着最近的一幢走去,我们两两一组,四散分开去检查别墅,我是跟在罗汉身后的。
第一幢别墅的门是虚掩的,竟然没锁,罗汉踢开门,懒得吼,用刀把咣咣的敲着防盗门,发出刺耳的响声,这屋里要是有丧尸,铁定狂叫着蹦出来。
不过两分钟过去了,屋里也没有主人和丧尸出来,显然是安全的,他大咧咧的抬脚走了进去,我紧跟其后。
别墅的一楼是个很大的会客厅,看那装修和家俱的风格,别墅的主人应该是上了岁数的老人,哪哪都古香古色的,虽说我不太喜欢此类风格,但能看出这个房间里的东西都价值不菲,别的不说,就那一排红木太师椅,绝对便宜不了。
罗汉推开一楼的几个房门探头瞧瞧,回身直奔二楼,有他冲在前我啥也不怕,跟着就上去了。
二楼的几个房门都关着,静悄悄,我刚说:“这别墅是空的……”罗汉就打开了一间卧室的房门,一股怪臭扑面而来,把我的后半句话给呛回去了。
我看到了一双脚,或者说,是一对脚骨,在卧室的半空静静的垂着,地上倒着一个方凳,散落着一双拖鞋,顺着这具骸骨向上看,一颗满头枯白短发的头骨歪着吊在台灯下面,看头发和破烂睡衣的款式,这具骸骨应该是个老头。
罗汉挠挠下巴,“这老头死于上吊,鉴定完毕。”
这还用你鉴定?我哭笑不得,轻轻关上了这间卧室的门,不想打扰死者的安宁。
罗汉又推开了另外两间门,这两间屋一间是客卧,一间是书房,书架上堆得满满的,是位爱看书的老人家呢。
“怪不得屋里就他自己,老伴早就去世了啊。”罗汉指着墙上的一桢遗照说,黑白照片上是位富态的老太太,应该就是吊灯上那位老头的老伴了。
书桌上摆着一个很大的相框,一对老人和一个中年男子,这男子看年龄肯定是他们的儿子,笑得还很开心,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不与父母住在一起。
我看着照片上的老先生,长相威严,微微的笑着,手搭在儿子的肩膀上,天下的父亲或许都不太会表达情感,但他们的爱是一样的。
而现在那位老先生已经化为一把骨头,正挂在隔壁卧室的吊灯上。
“走吧,这房子里没啥意思。”罗汉无聊的关上书房的门,和我一起退出了第一幢别墅。
我们不知道这老者是什么身份,但能想象得出他在末日时那种孑然一身的绝望和凄苦,外面满是吃人的怪物,唯一的儿子又不知在何处,哪个老人能强大到独活下去呢?
我想到一个词,空巢老人,这是末世前形容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的老人们,当时就觉得他们很可怜,我没当妈妈时,并没有体会到那种对孩子的依恋和思念,而有了帅帅,我觉得自己根本就无法忍受长期见不到他,也因此发誓不会让爸妈成为寂寞的空巢老人。
这世上曾经有多少孤单生活着的老人们,如果身边还有位老伴能陪着说说话,一起吃饭散步逛公园还好,假如象这位老者,老伴去世得早,儿子不在身边,空荡荡的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那漫长的日子该如何打发?
不思念就不寂寞,这句话是在哪首歌里听过的了?这世上如果没有可惦记的人,或许就不会那么难过,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你思念着他(她),却不能时时见到他(她),甚至永远也见不到他(她)。
那是形容爱情的吧?当了父母的人会知道,对孩子的爱远比对爱人的爱更深刻更心甘情愿的付出,而这样去爱过的孩子如果不能时时见到,那是多么痛心的事情。
越想越是难过,站在这幢别墅前,我仿佛看到老者踢翻椅子的时候脸上的泪水,他们的孩子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