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五章 斗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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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去了半个多月,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估计那个巫师早就不知道游荡到哪里去了。
在此期间,事实上除了杜月瑶住进了柳家之外,众人的生活节奏并没有多少变化。
沈盈也没有在桐林县常住,只是留了几个桃花天女,然后又回了桃花坪,只是来的频率比以前高了一些而已。
至于陆征,当然是继续咸……继续努力修炼了。
毕竟修为破一切。
等到自己修为足够高,神念一动千万里,就算那元圣教巫师躲在万里之外边缘都能被自己一眼看破随手弄死时,还用这么麻烦吗?
所以……
“只听那洛红衣哀哀怨怨,咿咿呀呀的唱道,最是红颜留不住,只作江水滔滔去……”
“说得好!”
“可恨那黄书生薄情,若是我娶了洛姑娘,必不让红衣姑娘独守空房,哀怨凄凉!”
“赏!”
乐平楼的老板还是有几把刷子的,新请来的说书先生经常能有新故事,有短篇有长篇,故事性还都不错。
因为古代灵气充裕,在古代的修炼速度和冷却速度还是要比在现代更快一筹,所以陆征的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古代这边。
听说书,就是他在这边的娱乐活动之一。
“赏!”
陆老爷葛优瘫着,抬抬手大大方方的召来伙计,在木盘上撒下了一把铜钱。
“谢陆公子赏!”
一位伙计高声谢赏,另一位伙计很有眼色的又给陆征倒茶。
台上的说书先生团团拱手,又专门向陆征这边鞠了半躬,然后手下惊堂木一拍,又开始讲起了另一段故事。
时值中午,陆征缓缓悠悠的从乐平楼里出来,就看到不远处围了一圈,正在斗鸡。
摇了摇头,作为一个鸡都没杀过的和平爱好者,陆征从来不看这么血腥的游戏,所以他并没有凑进去看,而是路过就走。
不过刚刚回头,就感受到人群中一道气息一闪而逝。
“好!”
“诶呀!怎么又输了!”
“这赤天大将军也太厉害了,这都连赢三场了!”
“哈哈,承让承让!”
“李老四,你等着,我今日就去镇里看鸡去,明日咱们继续!”
“我等着!”一个声音笑道,“今日就到这里吧,今日且赢够了,我要和大将军回家了。”
然后陆征就看到一个抱着大公鸡的汉子从人群中挤了出来,揣着一袋钱,得意洋洋往城西而去。
人群里,因为这闲汉离开,又有两家拿着斗鸡上场,庄家则是嚷嚷着开盘,围观人群也是你三十我五十的开始下注。
陆征并没有挤入人群,只是眼神闪烁的看了看那李老四,然后缓步跟上。
一路走过南街,进入城西,绕过了两个小巷。
李老四还回头观察了几眼,却当然看不到已经隐了身的陆征。
“快数数,今天赚了多少?”
来到一处破落的院子,开口说话的却不是李老四,而是那只连赢三场的大公鸡。
“别急别急,我数数。”
李老四放下大公鸡,将钱袋摊在桌子上,一堆铜钱就从口袋里洒了出来。
“赢了三场,赢对面鸡主的是一人一百钱,还有庄家那边的分红抽成,第一场三百多钱,第二场就少很多,第三场又赚了两百钱,一共是九百一十七钱。”
“够给我买百年人参、百年灵芝吗?”大公鸡问道。
“当然……不够啊!”
李老四看着眼前足足将近一贯的铜钱,眼睛都红了,他可从来都没有过这么多钱的时候啊!
“有这钱,我都可以去春风楼住一晚了……”
大公鸡扑扇着翅膀,“那多少钱可以买灵药?”
“怎么着也得十贯八贯吧?”李老四说道。
“那就是还得打十天?”
“难啊,你这么厉害,说不定过几天就没人和你打了呀!”
“那怎么办?”
“不急,先斗着,你也收着点力气,别赢得太轻松。”
“我知道,我都让那几只弱鸡啄了我几根羽毛下来。”
“好好好!”李老四安抚着大公鸡,“等你再多赢几天,县里最爱玩斗鸡的王员外肯定就听说了,他可是有一座鸡场,好几百只斗鸡,到时候咱们能不能吃香的喝辣的,就看那一波了。”
李老四一边说着,一边从米缸里舀了一大勺黄米倒在一只陶碗里放在地上。
那大公鸡就呼扇着翅膀,扑棱棱的跳过去,地头吃米。
“连赢几场,先赢些钱,然后王老爷肯定就会出钱买你,怎么着也得出到五六十贯钱,到时候我就把你卖给他,等到晚上,你就偷偷跑出来,咱们拿着钱远走高飞,到隔壁县城去给你买灵药!”
“咯咯,好!”
陆征,“……”
还以为发现什么动静了,没想到竟然是个意外启灵的妖物,跟人类合起伙来赢钱的故事。
至于说这大公鸡的实力……
也就打打其他大公鸡了,估计就连普通人都打不过,被捏住了脖子就是死,比侯平当年差远了。
也不知道他们两个是怎么遇上的,这可比听说书有意思多了,陆征起了兴致,准备追踪观察一下。
于是……
第二天早上,陆征又来到了之前的街头斗鸡场。
果然李老四和那只大公鸡已经到了,正在场上和另一只看起来颇为雄壮的公鸡搏斗。
一连三场,场场都赢。
只不过相对于昨天到手将近一贯,今天却只赢了五百钱。
没办法,赢太多场,就连庄家都抽不了多少钱,更别说他们的分红了。
而在回去的路上,陆征也弄清楚了他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
李老四是个孤身闲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唯一的财产就是城西贫民窟的一处小院,整日里就是赌博为生,饥一顿饱一顿,没钱了就去城外林子里抓蛐蛐抓野鸡博彩。
几天前他输了个精光,又去城外林子里碰运气,结果正好遇上了正在林子边缘探头探脑的大公鸡。
而这只大公鸡,也不知道是血脉觉醒还是吃了什么天才地宝,反正就是开了灵智,但自身实力却没有一同跟上。
林子里的危险太多了,别说什么老虎豹子,就是山猫和狐狸,都能把它当午餐。
所以它就决定来凡人居住的县城里碰碰运气,哪怕躲起来当一只野鸡慢慢修炼,也比在森林里朝不保夕要强。
所以,两人,不,一人一鸡一拍即合。
斗鸡!赚钱!
李老四仿佛看到了春风楼最俏的姐儿正在冲自己笑。
大公鸡也仿佛看到了自己振翅高飞,一鸣惊人的场景。
然后,在比较熟悉斗鸡这一行当的李老四的建议下,一人一鸡决定了斗鸡提升名气,然后赢王老员外两次钱的计划。
到时候,一百多贯在手,他们就可以安安心心的离开桐林县,再去其他县城继续。
……
果然,没人怀疑那只大公鸡是只开了灵智的妖,还以为李老四是走了狗屎运,无意中找到了一只特别厉害的斗鸡。
一切都按照他们的计划走,在第四天时,他们就被两个一看就是富家仆役的人给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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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董兆基道友、书友20191207221507764道友的百赏
时间过去了半个多月,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估计那个巫师早就不知道游荡到哪里去了。
在此期间,事实上除了杜月瑶住进了柳家之外,众人的生活节奏并没有多少变化。
沈盈也没有在桐林县常住,只是留了几个桃花天女,然后又回了桃花坪,只是来的频率比以前高了一些而已。
至于陆征,当然是继续咸……继续努力修炼了。
毕竟修为破一切。
等到自己修为足够高,神念一动千万里,就算那元圣教巫师躲在万里之外边缘都能被自己一眼看破随手弄死时,还用这么麻烦吗?
所以……
“只听那洛红衣哀哀怨怨,咿咿呀呀的唱道,最是红颜留不住,只作江水滔滔去……”
“说得好!”
“可恨那黄书生薄情,若是我娶了洛姑娘,必不让红衣姑娘独守空房,哀怨凄凉!”
“赏!”
乐平楼的老板还是有几把刷子的,新请来的说书先生经常能有新故事,有短篇有长篇,故事性还都不错。
因为古代灵气充裕,在古代的修炼速度和冷却速度还是要比在现代更快一筹,所以陆征的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古代这边。
听说书,就是他在这边的娱乐活动之一。
“赏!”
陆老爷葛优瘫着,抬抬手大大方方的召来伙计,在木盘上撒下了一把铜钱。
“谢陆公子赏!”
一位伙计高声谢赏,另一位伙计很有眼色的又给陆征倒茶。
台上的说书先生团团拱手,又专门向陆征这边鞠了半躬,然后手下惊堂木一拍,又开始讲起了另一段故事。
时值中午,陆征缓缓悠悠的从乐平楼里出来,就看到不远处围了一圈,正在斗鸡。
摇了摇头,作为一个鸡都没杀过的和平爱好者,陆征从来不看这么血腥的游戏,所以他并没有凑进去看,而是路过就走。
不过刚刚回头,就感受到人群中一道气息一闪而逝。
“好!”
“诶呀!怎么又输了!”
“这赤天大将军也太厉害了,这都连赢三场了!”
“哈哈,承让承让!”
“李老四,你等着,我今日就去镇里看鸡去,明日咱们继续!”
“我等着!”一个声音笑道,“今日就到这里吧,今日且赢够了,我要和大将军回家了。”
然后陆征就看到一个抱着大公鸡的汉子从人群中挤了出来,揣着一袋钱,得意洋洋往城西而去。
人群里,因为这闲汉离开,又有两家拿着斗鸡上场,庄家则是嚷嚷着开盘,围观人群也是你三十我五十的开始下注。
陆征并没有挤入人群,只是眼神闪烁的看了看那李老四,然后缓步跟上。
一路走过南街,进入城西,绕过了两个小巷。
李老四还回头观察了几眼,却当然看不到已经隐了身的陆征。
“快数数,今天赚了多少?”
来到一处破落的院子,开口说话的却不是李老四,而是那只连赢三场的大公鸡。
“别急别急,我数数。”
李老四放下大公鸡,将钱袋摊在桌子上,一堆铜钱就从口袋里洒了出来。
“赢了三场,赢对面鸡主的是一人一百钱,还有庄家那边的分红抽成,第一场三百多钱,第二场就少很多,第三场又赚了两百钱,一共是九百一十七钱。”
“够给我买百年人参、百年灵芝吗?”大公鸡问道。
“当然……不够啊!”
李老四看着眼前足足将近一贯的铜钱,眼睛都红了,他可从来都没有过这么多钱的时候啊!
“有这钱,我都可以去春风楼住一晚了……”
大公鸡扑扇着翅膀,“那多少钱可以买灵药?”
“怎么着也得十贯八贯吧?”李老四说道。
“那就是还得打十天?”
“难啊,你这么厉害,说不定过几天就没人和你打了呀!”
“那怎么办?”
“不急,先斗着,你也收着点力气,别赢得太轻松。”
“我知道,我都让那几只弱鸡啄了我几根羽毛下来。”
“好好好!”李老四安抚着大公鸡,“等你再多赢几天,县里最爱玩斗鸡的王员外肯定就听说了,他可是有一座鸡场,好几百只斗鸡,到时候咱们能不能吃香的喝辣的,就看那一波了。”
李老四一边说着,一边从米缸里舀了一大勺黄米倒在一只陶碗里放在地上。
那大公鸡就呼扇着翅膀,扑棱棱的跳过去,地头吃米。
“连赢几场,先赢些钱,然后王老爷肯定就会出钱买你,怎么着也得出到五六十贯钱,到时候我就把你卖给他,等到晚上,你就偷偷跑出来,咱们拿着钱远走高飞,到隔壁县城去给你买灵药!”
“咯咯,好!”
陆征,“……”
还以为发现什么动静了,没想到竟然是个意外启灵的妖物,跟人类合起伙来赢钱的故事。
至于说这大公鸡的实力……
也就打打其他大公鸡了,估计就连普通人都打不过,被捏住了脖子就是死,比侯平当年差远了。
也不知道他们两个是怎么遇上的,这可比听说书有意思多了,陆征起了兴致,准备追踪观察一下。
于是……
第二天早上,陆征又来到了之前的街头斗鸡场。
果然李老四和那只大公鸡已经到了,正在场上和另一只看起来颇为雄壮的公鸡搏斗。
一连三场,场场都赢。
只不过相对于昨天到手将近一贯,今天却只赢了五百钱。
没办法,赢太多场,就连庄家都抽不了多少钱,更别说他们的分红了。
而在回去的路上,陆征也弄清楚了他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
李老四是个孤身闲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唯一的财产就是城西贫民窟的一处小院,整日里就是赌博为生,饥一顿饱一顿,没钱了就去城外林子里抓蛐蛐抓野鸡博彩。
几天前他输了个精光,又去城外林子里碰运气,结果正好遇上了正在林子边缘探头探脑的大公鸡。
而这只大公鸡,也不知道是血脉觉醒还是吃了什么天才地宝,反正就是开了灵智,但自身实力却没有一同跟上。
林子里的危险太多了,别说什么老虎豹子,就是山猫和狐狸,都能把它当午餐。
所以它就决定来凡人居住的县城里碰碰运气,哪怕躲起来当一只野鸡慢慢修炼,也比在森林里朝不保夕要强。
所以,两人,不,一人一鸡一拍即合。
斗鸡!赚钱!
李老四仿佛看到了春风楼最俏的姐儿正在冲自己笑。
大公鸡也仿佛看到了自己振翅高飞,一鸣惊人的场景。
然后,在比较熟悉斗鸡这一行当的李老四的建议下,一人一鸡决定了斗鸡提升名气,然后赢王老员外两次钱的计划。
到时候,一百多贯在手,他们就可以安安心心的离开桐林县,再去其他县城继续。
……
果然,没人怀疑那只大公鸡是只开了灵智的妖,还以为李老四是走了狗屎运,无意中找到了一只特别厉害的斗鸡。
一切都按照他们的计划走,在第四天时,他们就被两个一看就是富家仆役的人给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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