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二章 逃走,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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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二章 逃走,逃走!
沈柒忽然想起来,以前跟二哥闲聊的时候,二哥曾经告诉过沈柒,当要躲避一群人的时候,其实越危险的地方往往是越安全的地方。
沈柒上下左右分别看了看,一抬头就看到一颗歪脖子老树就在自己前方不远处。
而脚下,就是一片呈六十度倾斜的斜坡。
沈柒休息的差不多,赶紧从脚边的草丛中快速拔了一堆还算葱绿的软藤,顾不得扎伤的手指,快速编了无数的绳子。
算算时间,他们该追上来了,沈柒不再犹豫,脱下自己的鞋子,一只放在坡顶,一只丢在半山坡。
然后转身快速就爬上了树枝。
将刚刚编好的藤蔓一圈一圈的将自己缠起来,往树干上一趴,动也不敢动了。
在沈柒藏好之后不过十分钟,那群人果然追过来了。
好在村里人找人,还不至于带着猎犬。
只是靠人工寻找,沈柒的危险性又大大的下降了几分。
“她不会跑的,她答应了要跟我好好的过的!”黑壮一边走一边还在嘟囔。
阿爹狠狠甩了黑壮一巴掌:“就一晚上,灌了什么米汤?你就信了?”
黑壮委屈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不吭声了。
村里其他人纷纷说道:“你别打黑壮了。他也是看小媳妇太俊俏,才被哄住了!这里这么偏僻,她跑不掉的!等找回去了,好好打一顿,然后看起来就好了。”
黑壮委屈的看看其他人,还在嘟囔:“她说她父亲刚刚去世,才不肯跟我同房的。”
沈柒整个人都缩成了一团,真的是动也不敢动一下,大气不敢出一下。
就靠着自己编织的粗劣的伪装网遮挡身形。
沈柒甚至自己都不敢去想这个后果。
万一被发现的话,自己大概死无葬身之地了吧?
可是她没的选。
好在这个地方地处温带,植被茂盛。
就算是年关,这里的绿植依然到处存在。
这群人也确实不是专业的搜索队员,他们认定一个女人也没多大的本事可以躲过他们的搜索。
反正以前逃走的那些女人都被抓回来了,然后就没一个人再能跑出去。
如此盲目的自信,也让他们真的没有一个人抬头看看树顶上有没有人。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捡起了沈柒的鞋子说道:“看,从这里跳下去了!我们快追!”
有人跳下陡坡,马上找到了另外一只鞋子,说道:“果然是从这边跑了。她鞋子跑丢了,一定走不了多远。我们快追!”
于是,村民一窝蜂的朝着陡坡下冲了下去。
沈柒足足等了十分钟,等他们都跑出去十分钟之后才敢慢慢放松身体。
躲过去了?
竟然真的躲过去了?
沈柒将身上的绳子解了下来,慢慢下了树。
现在丢了鞋子,只怕更走不远了。
果然是一利必有一弊。
沈柒将里面的打底裤脱了下来,撕成两半,绑在脚上,权且当做鞋子,慢慢朝着相反的方向慢慢走了过去。
逸宁,你在哪里啊?
你快来救我啊!
沈柒心里一阵委屈。
为什么这种破事儿都会让自己遇到?
为什么自己的运气差到这个地步?
老天爷到底要开什么玩笑?
沈柒艰难的往前走着,走着走着就真的没有路了。
走累了就歇会儿,饿了就啃一口豆饼,渴了就找个山泉喝一口。
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会不会拉肚子这个问题了,先活下来再说!
沈柒走着走着也分辨不出方向了,现在只能先躲过别人的搜索再说!
在沈柒被追的像条狗似的时候,崇明跟沈禾还是很滋润的。
至少崇明是真的具备满分的求生技能。
崇明带着沈禾挖了红薯,抓了只野兔,还摸了一窝鸟蛋。
回来的时候,还顺手偷了刚才放羊老伯的一壶酒。
回到了临时住所,崇明手脚麻利的就弄好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看着沈禾一脸的崇拜,崇明觉得自己怎么就那么骄傲呢?
“舅妈你i好棒!”沈禾是最不吝啬赞美的人了,一晚上把崇明给夸奖的都要飞上天了!
吃饱了肚子之后,就是睡觉的问题了。
崇明移开火堆,烧过火的地面上暖烘烘的,很舒服。
沈禾主动钻进了崇明的怀中准备睡觉:“舅妈晚安。”
崇明:“.小丫头,你这么主动的钻进一个男人的怀中睡觉真的好吗?”
“如果是别的男人我当然不钻啊!可是你是我舅妈啊!”沈禾理直气壮的回答:“再说了,我才三岁半!我还是幼儿园的小朋友!舅妈你思想太污了!”
崇明:“.”
好好好好,依你依你都依你。小祖宗说什么就是什么。
沈禾忽然抬头看着崇明,说道:“其实是你赚便宜了唉。”
“嗯?”崇明挑高了音调。
“人家都说,像我们这样的小孩子元气是最旺盛的!”沈禾嘟嘟嘴说道:“所以你抱着一个元气值满分的美少女,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崇明:“.”
行行行,你说的都对,小祖宗!
崇明收了收手臂,就真的抱着沈禾入睡了。
沈禾的睡相不太好,小腿就那么搭在了崇明的腰上,流着口水做着梦,梦里不停的呓语:“妈咪.小禾要妈咪.”
听着沈禾的呓语,崇明却是睡不着了。
看着微弱篝火下映照的小脸蛋,崇明陷入了自己的沉思之中。
他从小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正常的家庭。
他更不知道什么叫做亲情爱情友情。
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要活下去,就要杀掉他们。
否则,死的人就是他。
以至于在后来,他遇到的无数人,也只是为了利用而利用,却不曾付出过半分真心。
真心?那是什么东西?
值钱吗?能吃吗?
他只需要杀戮就够了。他的世界一直都是黑暗,从无光明。
他曾经看着站在光明世界的贺逸宁,嗤之以鼻。
光明有什么好的?
还不如黑暗世界来的痛快!
想杀就杀,想生就生。
将别人的生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那是一种何等的畅快淋漓?
光明世界有什么好?
总是处处受制,处处委屈。
可是,这一切从认识了那个人之后,逐渐的发生了改变。
那个男人又小气又吝啬,除了顶着一张倾世容颜之外,哪里哪里都不好。
脾气还坏的很。
可是他就是陷进去了。
第六百三十二章 逃走,逃走!
沈柒忽然想起来,以前跟二哥闲聊的时候,二哥曾经告诉过沈柒,当要躲避一群人的时候,其实越危险的地方往往是越安全的地方。
沈柒上下左右分别看了看,一抬头就看到一颗歪脖子老树就在自己前方不远处。
而脚下,就是一片呈六十度倾斜的斜坡。
沈柒休息的差不多,赶紧从脚边的草丛中快速拔了一堆还算葱绿的软藤,顾不得扎伤的手指,快速编了无数的绳子。
算算时间,他们该追上来了,沈柒不再犹豫,脱下自己的鞋子,一只放在坡顶,一只丢在半山坡。
然后转身快速就爬上了树枝。
将刚刚编好的藤蔓一圈一圈的将自己缠起来,往树干上一趴,动也不敢动了。
在沈柒藏好之后不过十分钟,那群人果然追过来了。
好在村里人找人,还不至于带着猎犬。
只是靠人工寻找,沈柒的危险性又大大的下降了几分。
“她不会跑的,她答应了要跟我好好的过的!”黑壮一边走一边还在嘟囔。
阿爹狠狠甩了黑壮一巴掌:“就一晚上,灌了什么米汤?你就信了?”
黑壮委屈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不吭声了。
村里其他人纷纷说道:“你别打黑壮了。他也是看小媳妇太俊俏,才被哄住了!这里这么偏僻,她跑不掉的!等找回去了,好好打一顿,然后看起来就好了。”
黑壮委屈的看看其他人,还在嘟囔:“她说她父亲刚刚去世,才不肯跟我同房的。”
沈柒整个人都缩成了一团,真的是动也不敢动一下,大气不敢出一下。
就靠着自己编织的粗劣的伪装网遮挡身形。
沈柒甚至自己都不敢去想这个后果。
万一被发现的话,自己大概死无葬身之地了吧?
可是她没的选。
好在这个地方地处温带,植被茂盛。
就算是年关,这里的绿植依然到处存在。
这群人也确实不是专业的搜索队员,他们认定一个女人也没多大的本事可以躲过他们的搜索。
反正以前逃走的那些女人都被抓回来了,然后就没一个人再能跑出去。
如此盲目的自信,也让他们真的没有一个人抬头看看树顶上有没有人。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捡起了沈柒的鞋子说道:“看,从这里跳下去了!我们快追!”
有人跳下陡坡,马上找到了另外一只鞋子,说道:“果然是从这边跑了。她鞋子跑丢了,一定走不了多远。我们快追!”
于是,村民一窝蜂的朝着陡坡下冲了下去。
沈柒足足等了十分钟,等他们都跑出去十分钟之后才敢慢慢放松身体。
躲过去了?
竟然真的躲过去了?
沈柒将身上的绳子解了下来,慢慢下了树。
现在丢了鞋子,只怕更走不远了。
果然是一利必有一弊。
沈柒将里面的打底裤脱了下来,撕成两半,绑在脚上,权且当做鞋子,慢慢朝着相反的方向慢慢走了过去。
逸宁,你在哪里啊?
你快来救我啊!
沈柒心里一阵委屈。
为什么这种破事儿都会让自己遇到?
为什么自己的运气差到这个地步?
老天爷到底要开什么玩笑?
沈柒艰难的往前走着,走着走着就真的没有路了。
走累了就歇会儿,饿了就啃一口豆饼,渴了就找个山泉喝一口。
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会不会拉肚子这个问题了,先活下来再说!
沈柒走着走着也分辨不出方向了,现在只能先躲过别人的搜索再说!
在沈柒被追的像条狗似的时候,崇明跟沈禾还是很滋润的。
至少崇明是真的具备满分的求生技能。
崇明带着沈禾挖了红薯,抓了只野兔,还摸了一窝鸟蛋。
回来的时候,还顺手偷了刚才放羊老伯的一壶酒。
回到了临时住所,崇明手脚麻利的就弄好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看着沈禾一脸的崇拜,崇明觉得自己怎么就那么骄傲呢?
“舅妈你i好棒!”沈禾是最不吝啬赞美的人了,一晚上把崇明给夸奖的都要飞上天了!
吃饱了肚子之后,就是睡觉的问题了。
崇明移开火堆,烧过火的地面上暖烘烘的,很舒服。
沈禾主动钻进了崇明的怀中准备睡觉:“舅妈晚安。”
崇明:“.小丫头,你这么主动的钻进一个男人的怀中睡觉真的好吗?”
“如果是别的男人我当然不钻啊!可是你是我舅妈啊!”沈禾理直气壮的回答:“再说了,我才三岁半!我还是幼儿园的小朋友!舅妈你思想太污了!”
崇明:“.”
好好好好,依你依你都依你。小祖宗说什么就是什么。
沈禾忽然抬头看着崇明,说道:“其实是你赚便宜了唉。”
“嗯?”崇明挑高了音调。
“人家都说,像我们这样的小孩子元气是最旺盛的!”沈禾嘟嘟嘴说道:“所以你抱着一个元气值满分的美少女,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崇明:“.”
行行行,你说的都对,小祖宗!
崇明收了收手臂,就真的抱着沈禾入睡了。
沈禾的睡相不太好,小腿就那么搭在了崇明的腰上,流着口水做着梦,梦里不停的呓语:“妈咪.小禾要妈咪.”
听着沈禾的呓语,崇明却是睡不着了。
看着微弱篝火下映照的小脸蛋,崇明陷入了自己的沉思之中。
他从小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正常的家庭。
他更不知道什么叫做亲情爱情友情。
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要活下去,就要杀掉他们。
否则,死的人就是他。
以至于在后来,他遇到的无数人,也只是为了利用而利用,却不曾付出过半分真心。
真心?那是什么东西?
值钱吗?能吃吗?
他只需要杀戮就够了。他的世界一直都是黑暗,从无光明。
他曾经看着站在光明世界的贺逸宁,嗤之以鼻。
光明有什么好的?
还不如黑暗世界来的痛快!
想杀就杀,想生就生。
将别人的生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那是一种何等的畅快淋漓?
光明世界有什么好?
总是处处受制,处处委屈。
可是,这一切从认识了那个人之后,逐渐的发生了改变。
那个男人又小气又吝啬,除了顶着一张倾世容颜之外,哪里哪里都不好。
脾气还坏的很。
可是他就是陷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