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四十、安眠药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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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雅歌脸上的笑冷住了,姨妈又开始翻谈她的人生价值之类的话了,这类话题压的她窒息。论起来,姨妈是她为数不多的亲人之一,母亲温顺,父亲薄情,只有姨妈站在她的身后像一堵坚硬的墙。有时叶雅歌觉得自己亏欠姨妈,她这条命是姨妈给的,应该听姨妈的安排,让姨妈少操心,可骨子里对自由的渴望,像千军万马冲破城墙。
老人就是这样得寸进尺,先盼着你结婚,等结婚了又盼你生孩子,生了一个还不够,最起码生两个,叶雅歌暗自嘟囔着。子衿太太沉浸在多年难得的喜悦里,没留意叶雅歌的表情,摸了摸裙摆,又摸了摸她的胳膊,仿佛对自己创造出的物品相当满意似的。
“雅歌,姨妈帮你盘头发,我有一对限量版的钻石耳坠,待会给你戴上,相信今天在场的女宾谁都比不上你,估计胜群那孩子眼睛要看直了。”
叶雅歌坐在椅子上任由姨妈摆布,她的母亲醒了,也过来帮忙,听说今天是章柳订婚,笑的眼睛跟缝上了似的,屋子里出现了从不曾有过的欢声笑语。她恍惚想起了小时候母亲笑起来的模样,和现在是一样的,不自觉的多想了一会,直至心酸。
八点多钟,高胜群来了,顺便带了外卖打包的清粥、汤包、西式糕点和各式小菜。
子衿太太夸他道:“胜群考虑的真周到,知道我们没吃早饭,买了一大桌子早点。”
叶雅歌的母亲附和道:“这孩子心细,胜群,你快来看看雅歌这么打扮,好看吗?”
高胜群听见叫他,才敢踏进房间,目不斜视的叶雅歌美的像挂在天边的月亮,她在他心目中本是仙女,此刻是盛装打扮的仙女,红唇、娥眉,白玉般灵动的下巴,举手投足尽显芳华。
他老实的说了句,“好看。”
子衿太太扑哧笑了,“雅歌,我刚刚说什么来着。”
叶雅歌应景的笑,瞥了眼高胜群,他拘谨的站在门把手旁,一身无可厚非的黑西装,藏青色领带,中规中矩又无聊的样子。他的衣服上隐隐约约的散发出食物的气味,可能是早饭吃了油炸品,又有可能是他带来的包子馒头在作祟。此刻的人间烟火令叶雅歌恶心,她背过身去,不料子衿太太说:“吃饭吧,快饿坏了,吃好了你们去忙你们的,我们收拾东西准备走人。”
高胜群惊讶的道:“阿姨,你们这么快就走了?”
子衿太太和叶雅歌的母亲相视一笑,说:“没什么放不下的了,等你们想结婚了,我们再过来。”
叶雅歌觉得这个期盼一点都不好笑,从冰箱里拿出冷藏的矿泉水,高胜群几乎是抢过她手里的瓶子,说:“冷的对胃不好,我给你倒杯热水。”
她懒的跟他争,低头目视留有凉意的手掌和指尖,指甲油略显粗燥了,虽没斑驳,但不是那么光洁无瑕了。终于找到一件可以独自做,并且马上做,得以从他们身旁解脱的事,她打开抽屉找出修甲套装,专心致志的打磨平整的指甲。
子衿太太道:“没有热水吧,饮水机的加热功能坏了。”
高胜群脱掉西装,先接了矿泉水放在煤气上烧,然后将饮水机上下仔细检查了一遍,指着打开的加热板块,说:“接触不良,把这根线接上就行了。”
子衿太太点头道:“胜群,你连家电都会修啊。”
“男人嘛,换个灯泡,拧个螺丝总是会的,平常过日子,家俱家电难免出现点小问题,找工人来修还要等,自己动手最快了。”
他的语气流淌着小骄傲,好像是终于发现了自己身上足以和叶雅歌匹配的地方。子衿太太对他赞不绝口,她是有深刻的体会的,在美国和叶雅歌两个人生活,遇到这些小到不能再小的麻烦,往往焦头烂额,对叶雅歌的母亲说道:“你瞧,家里有个男人就是不一样啊。”
叶雅歌的母亲大概被戳到了回忆里的痛处,一时间不大开心的模样,但很快笑开了,“是啊,是啊,雅歌是被我们惯坏了,什么都不会做,切个菜都能切到手。”
高胜群马上接话道:“粗活让我干就行了,雅歌平时还要上班,回到家休息就行,她是新时代的女性,有事业有理想,如果我逼着她天天待在家洗衣做饭,那我也不配做她的男朋友。”
她的母亲格格的笑了,“胜群说的话我爱听,你们领导是不是也喜欢你?”
子衿太太道:“胜群是做事让人舒服,说话也让人舒服,文武双全,高级知识分子。”
她母亲道:“知识分子哪会干体力活啊,你这比喻打的不准确。”
子衿太太道:“好,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她母亲笑的犹如银铃响起,叶雅歌仿佛第一次听到母亲如此悠扬的笑声,忍不住抬起头打量。母亲那苍老的小小的身影因弯腰欢笑而缩成一团,像揉碎的旧报纸,她又急忙低下头。
高胜群修好饮水机,给叶雅歌倒了杯热水,子衿太太和她母亲围在桌边吃早饭,叶雅歌没胃口。
子衿太太道:“你多少吃一点,脸上才有光彩,否则饿的面色发黑,这妆就白化了。”
叶雅歌在跟自己赌气,这两天很奇怪,她的思想脱离了以自我为中心,开始考虑到身边的其他人了,比如子衿太太,比如她的母亲。虽然她仍然不愿意受任何人的指使,但为他人着想的念头已令她大吃一惊,这种感觉相较自私自利,更叫人难受。
子衿太太和她母亲催着,她懒洋洋的道:“刚涂好指甲油,等会吧。”
高胜群见状,道:“我来喂你吧,粥要凉了。”
子衿太太带着笑意道:“胜群你歇会,一直围着雅歌转,我都替你累。”
高胜群说干即干,端起粥碗和勺子举到叶雅歌的嘴边,子衿太太和她母亲甜腻的窃窃私语。鬼使神差的,她乖乖张开了嘴,用极其复杂的情绪配合高胜群完成了极其暧昧的动作。
又精心装饰了一番,高胜群开车载着她去往章柳,不,是林睿的新家。
林睿昨晚被何佩兰折腾到半夜才睡,本来在她的概念里,最亲近的家人知晓他们订婚就行了,可何佩兰非要按照传统仪式来办。规矩是人定的,程序的繁简也是各家有各家的喜好,何佩兰选择了最繁的那一种,三代以外的亲戚也层层叠叠的请了一堆,章柳跟着凑热闹,亲戚、朋友、同事,包括沈教授一家在内的长辈都请了。
好在房子前后有院子,天公也作美,总算能将来客都安置下。何佩兰要大操大办林睿能理解,为什么章柳也这么办,她感觉不可思议,他不是大张旗鼓高调的人。
沐琦声称这是章柳爱林睿的表现,听说叶雅歌也要来,执意准备扬眉吐气一番,不气死叶雅歌不罢休似的,卯足了劲帮林睿拾掇。她和刘澹泊婚后的日子过的相当不错,刘澹泊疼她,出资为她开了一家轻食餐厅,她就将律师协会秘书的工作辞了。
这个世上,包括林睿也未曾想过沐琦是有野心和大梦想的,协会秘书只是一份工作,她要的是一份事业,是刘澹泊成全了她。餐厅装修风格简约,沐琦说这是时下最流行的性冷淡风,轻食也是时下最流行的餐品,生意很不错。大概生活条件好了,追求跟着变化了,大概和刘澹泊这位成功人士在一起久了,餐厅和如今的沐琦整个人一样高雅而具备朝气的品味。
到头来,她好像真的嫁对了人。
林睿见她过的好,打心眼里高兴,坐在镜前打着哈欠任由她描眉抹粉。沐琦发胖了,之前穿的裙子多数嫌小,挑了一件天蓝色露背拖尾的礼服送给林睿,这是沐琦为婚礼购买的,却没轮上穿,衣服多的根本穿不过来。
她做主把章柳为林睿买的红色小洋裙搁置一旁,嫌这裙子不够大气,气场不够大,估计压不过叶雅歌的风头。林睿没意见,此时对她最具吸引力的是睡眠,而不是和叶雅歌一争高下,章柳更没多说什么。
他在院前院后忙忙碌碌招呼客人,把林睿家的亲戚照顾的体贴入微,孟香橼拉着何佩兰的手长短唏嘘,孟香橼爱屋及乌,喜欢林睿,因而对她的家人不作挑剔,何佩兰也争气,在章柳的父母面前巧妙的掩盖了小市民气息。
商陆领着于白薇向父母问好,孟香橼瞥见于白薇的肚子好一阵欣喜,说了不下二十遍让商陆待她好,还说商陆欺负她了,就来找妈妈。于白薇感动的眼泪汪汪的,在感动中不合时宜的掠过一丝内疚,她无法保证腹中的孩子确定无疑是商陆的。
他每次触碰她时,似乎都防备有加,从来没有忘我的激情,从来没有情难自禁,任凭于白薇用生命在挑逗,他的脑子里始终绷着一根理智的弦。这是于白薇不自信的感觉,哪怕错觉也罢,反正令她心神惶惶,退一万步,对于一个现实主义者来说,能怀上孩子才是王道。
叶雅歌脸上的笑冷住了,姨妈又开始翻谈她的人生价值之类的话了,这类话题压的她窒息。论起来,姨妈是她为数不多的亲人之一,母亲温顺,父亲薄情,只有姨妈站在她的身后像一堵坚硬的墙。有时叶雅歌觉得自己亏欠姨妈,她这条命是姨妈给的,应该听姨妈的安排,让姨妈少操心,可骨子里对自由的渴望,像千军万马冲破城墙。
老人就是这样得寸进尺,先盼着你结婚,等结婚了又盼你生孩子,生了一个还不够,最起码生两个,叶雅歌暗自嘟囔着。子衿太太沉浸在多年难得的喜悦里,没留意叶雅歌的表情,摸了摸裙摆,又摸了摸她的胳膊,仿佛对自己创造出的物品相当满意似的。
“雅歌,姨妈帮你盘头发,我有一对限量版的钻石耳坠,待会给你戴上,相信今天在场的女宾谁都比不上你,估计胜群那孩子眼睛要看直了。”
叶雅歌坐在椅子上任由姨妈摆布,她的母亲醒了,也过来帮忙,听说今天是章柳订婚,笑的眼睛跟缝上了似的,屋子里出现了从不曾有过的欢声笑语。她恍惚想起了小时候母亲笑起来的模样,和现在是一样的,不自觉的多想了一会,直至心酸。
八点多钟,高胜群来了,顺便带了外卖打包的清粥、汤包、西式糕点和各式小菜。
子衿太太夸他道:“胜群考虑的真周到,知道我们没吃早饭,买了一大桌子早点。”
叶雅歌的母亲附和道:“这孩子心细,胜群,你快来看看雅歌这么打扮,好看吗?”
高胜群听见叫他,才敢踏进房间,目不斜视的叶雅歌美的像挂在天边的月亮,她在他心目中本是仙女,此刻是盛装打扮的仙女,红唇、娥眉,白玉般灵动的下巴,举手投足尽显芳华。
他老实的说了句,“好看。”
子衿太太扑哧笑了,“雅歌,我刚刚说什么来着。”
叶雅歌应景的笑,瞥了眼高胜群,他拘谨的站在门把手旁,一身无可厚非的黑西装,藏青色领带,中规中矩又无聊的样子。他的衣服上隐隐约约的散发出食物的气味,可能是早饭吃了油炸品,又有可能是他带来的包子馒头在作祟。此刻的人间烟火令叶雅歌恶心,她背过身去,不料子衿太太说:“吃饭吧,快饿坏了,吃好了你们去忙你们的,我们收拾东西准备走人。”
高胜群惊讶的道:“阿姨,你们这么快就走了?”
子衿太太和叶雅歌的母亲相视一笑,说:“没什么放不下的了,等你们想结婚了,我们再过来。”
叶雅歌觉得这个期盼一点都不好笑,从冰箱里拿出冷藏的矿泉水,高胜群几乎是抢过她手里的瓶子,说:“冷的对胃不好,我给你倒杯热水。”
她懒的跟他争,低头目视留有凉意的手掌和指尖,指甲油略显粗燥了,虽没斑驳,但不是那么光洁无瑕了。终于找到一件可以独自做,并且马上做,得以从他们身旁解脱的事,她打开抽屉找出修甲套装,专心致志的打磨平整的指甲。
子衿太太道:“没有热水吧,饮水机的加热功能坏了。”
高胜群脱掉西装,先接了矿泉水放在煤气上烧,然后将饮水机上下仔细检查了一遍,指着打开的加热板块,说:“接触不良,把这根线接上就行了。”
子衿太太点头道:“胜群,你连家电都会修啊。”
“男人嘛,换个灯泡,拧个螺丝总是会的,平常过日子,家俱家电难免出现点小问题,找工人来修还要等,自己动手最快了。”
他的语气流淌着小骄傲,好像是终于发现了自己身上足以和叶雅歌匹配的地方。子衿太太对他赞不绝口,她是有深刻的体会的,在美国和叶雅歌两个人生活,遇到这些小到不能再小的麻烦,往往焦头烂额,对叶雅歌的母亲说道:“你瞧,家里有个男人就是不一样啊。”
叶雅歌的母亲大概被戳到了回忆里的痛处,一时间不大开心的模样,但很快笑开了,“是啊,是啊,雅歌是被我们惯坏了,什么都不会做,切个菜都能切到手。”
高胜群马上接话道:“粗活让我干就行了,雅歌平时还要上班,回到家休息就行,她是新时代的女性,有事业有理想,如果我逼着她天天待在家洗衣做饭,那我也不配做她的男朋友。”
她的母亲格格的笑了,“胜群说的话我爱听,你们领导是不是也喜欢你?”
子衿太太道:“胜群是做事让人舒服,说话也让人舒服,文武双全,高级知识分子。”
她母亲道:“知识分子哪会干体力活啊,你这比喻打的不准确。”
子衿太太道:“好,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她母亲笑的犹如银铃响起,叶雅歌仿佛第一次听到母亲如此悠扬的笑声,忍不住抬起头打量。母亲那苍老的小小的身影因弯腰欢笑而缩成一团,像揉碎的旧报纸,她又急忙低下头。
高胜群修好饮水机,给叶雅歌倒了杯热水,子衿太太和她母亲围在桌边吃早饭,叶雅歌没胃口。
子衿太太道:“你多少吃一点,脸上才有光彩,否则饿的面色发黑,这妆就白化了。”
叶雅歌在跟自己赌气,这两天很奇怪,她的思想脱离了以自我为中心,开始考虑到身边的其他人了,比如子衿太太,比如她的母亲。虽然她仍然不愿意受任何人的指使,但为他人着想的念头已令她大吃一惊,这种感觉相较自私自利,更叫人难受。
子衿太太和她母亲催着,她懒洋洋的道:“刚涂好指甲油,等会吧。”
高胜群见状,道:“我来喂你吧,粥要凉了。”
子衿太太带着笑意道:“胜群你歇会,一直围着雅歌转,我都替你累。”
高胜群说干即干,端起粥碗和勺子举到叶雅歌的嘴边,子衿太太和她母亲甜腻的窃窃私语。鬼使神差的,她乖乖张开了嘴,用极其复杂的情绪配合高胜群完成了极其暧昧的动作。
又精心装饰了一番,高胜群开车载着她去往章柳,不,是林睿的新家。
林睿昨晚被何佩兰折腾到半夜才睡,本来在她的概念里,最亲近的家人知晓他们订婚就行了,可何佩兰非要按照传统仪式来办。规矩是人定的,程序的繁简也是各家有各家的喜好,何佩兰选择了最繁的那一种,三代以外的亲戚也层层叠叠的请了一堆,章柳跟着凑热闹,亲戚、朋友、同事,包括沈教授一家在内的长辈都请了。
好在房子前后有院子,天公也作美,总算能将来客都安置下。何佩兰要大操大办林睿能理解,为什么章柳也这么办,她感觉不可思议,他不是大张旗鼓高调的人。
沐琦声称这是章柳爱林睿的表现,听说叶雅歌也要来,执意准备扬眉吐气一番,不气死叶雅歌不罢休似的,卯足了劲帮林睿拾掇。她和刘澹泊婚后的日子过的相当不错,刘澹泊疼她,出资为她开了一家轻食餐厅,她就将律师协会秘书的工作辞了。
这个世上,包括林睿也未曾想过沐琦是有野心和大梦想的,协会秘书只是一份工作,她要的是一份事业,是刘澹泊成全了她。餐厅装修风格简约,沐琦说这是时下最流行的性冷淡风,轻食也是时下最流行的餐品,生意很不错。大概生活条件好了,追求跟着变化了,大概和刘澹泊这位成功人士在一起久了,餐厅和如今的沐琦整个人一样高雅而具备朝气的品味。
到头来,她好像真的嫁对了人。
林睿见她过的好,打心眼里高兴,坐在镜前打着哈欠任由她描眉抹粉。沐琦发胖了,之前穿的裙子多数嫌小,挑了一件天蓝色露背拖尾的礼服送给林睿,这是沐琦为婚礼购买的,却没轮上穿,衣服多的根本穿不过来。
她做主把章柳为林睿买的红色小洋裙搁置一旁,嫌这裙子不够大气,气场不够大,估计压不过叶雅歌的风头。林睿没意见,此时对她最具吸引力的是睡眠,而不是和叶雅歌一争高下,章柳更没多说什么。
他在院前院后忙忙碌碌招呼客人,把林睿家的亲戚照顾的体贴入微,孟香橼拉着何佩兰的手长短唏嘘,孟香橼爱屋及乌,喜欢林睿,因而对她的家人不作挑剔,何佩兰也争气,在章柳的父母面前巧妙的掩盖了小市民气息。
商陆领着于白薇向父母问好,孟香橼瞥见于白薇的肚子好一阵欣喜,说了不下二十遍让商陆待她好,还说商陆欺负她了,就来找妈妈。于白薇感动的眼泪汪汪的,在感动中不合时宜的掠过一丝内疚,她无法保证腹中的孩子确定无疑是商陆的。
他每次触碰她时,似乎都防备有加,从来没有忘我的激情,从来没有情难自禁,任凭于白薇用生命在挑逗,他的脑子里始终绷着一根理智的弦。这是于白薇不自信的感觉,哪怕错觉也罢,反正令她心神惶惶,退一万步,对于一个现实主义者来说,能怀上孩子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