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章 上巳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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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队是从边城以西过来,谁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来自何方,只是知道在玉都,甚至说在四国之间有着许多来来往往的商队,他们往往拉着载满珠宝药材的骆驼,在各个国家中穿行。自然他们每个人都只是穿着简单的服饰,圣上并不喜欢这些商人,对于商人的入关更是严格,因此大部分的玉都百姓宁可务农也不愿干这不受待见且危险的活。
女子更是不愿家中的夫君去从商,古语有云,“莫作商人妇,金钗当卜钱。朝朝江口望,错认几人船。”谁也不想成为那城门口的望夫石。但这商队入城的时候,却是有不少的百姓悄悄注视着的,尤其是想去瞧瞧平日里见不到的骆驼。
“你瞧那只大骆驼,怎么没有两个驼峰呢?”自然没人注意那些商人长什么样,大多的都在讨论那几只大家伙。
“这你就不懂了,这骆驼有双峰的,也有单峰的。不过这种品种的还真是少见!”
颜宋也凑过拥挤的人潮上前看了看,果真那家伙长得还真是好看,桃核般的双眼,灵动地合上那长长的睫毛,只不过那脖子有些长,还有它身上的货物三三两两地挂在上面,看那家伙的样子也并不费力。
“小姐,打听过了,这些商人会在花雾客栈住下,阿冬已经订好了那边的客房,小姐可以随时过去。”
颜宋点头,脖子向上伸了伸,想要继续看清楚那商队其余人的样貌,想不到这人群一顿挤压,她一时没有找到着力点,身子如同失去重心一般向前倒去。好在此时,有人在后头拉了她一把。
她刚想回头致谢,谁知那人先开口了,“你也不注意点路,差点就要被那大骆驼给踩死了!”
颜宋有些吃惊,那双手依旧用力地拽着她的胳膊,她微微回过神来说道,“许公子,怎么会在这里?”
许漫修依旧是那一身书生打扮,只是这次换成一身的墨色长衫倒让她有些想起玉乾来。
“不是你说此次是为了江南五村的将来,既然是五村的事情,我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再说了,就凭你一个丫头能成事吗?”许漫修说着抱着胸,随即从人群中挤出去。倒是颜宋更在后头,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花雾客栈是整个花城规模最大,但却也是鱼龙混杂之地,据说在花雾客栈的交易每日不会下十笔,因此商队选择在此处歇息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果真,还没等颜宋上前,身旁本是坐在座位上喝茶的客人都一拥而上。
“二哥!您给看看我这宝石坠子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你给我起开!二哥您看看我的,这药材可是世上罕见,仅此一株啊!”
……也不知最后谁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直直就插进了那张木桌上,众人拿着自己的宝物皆后退了一步。
颜宋这才看清,他们不停在喊的二哥是何许人也,约莫着年纪尚青,却被这些个人都称之为二哥,可见在商队中的地位不凡。
“这——难不成就是他们的头领?”颜宋不禁怀疑那毛还没齐的孩子,还是一脸的稚嫩。
许漫修轻出一口气说道,“别看他年纪是有一十六,但这本事可多着呢!这花城里的人都叫他二哥,但他本名叫辰月,与他大哥并不是同母所生,更有人称辰月本是个狼孩,后来被辰家所收养,成了二公子。”
“你从哪儿打听到的消息?”
许漫修嘴角一撇说道,“也就是你,口口声声说着要请商队的人,竟连他们的底细都没有查清。”颜宋微微垂下脑袋,确实,仿佛兴致高涨,反倒忘记了查这些人的背景了。
“那——你方才说到的辰家又是什么?”
“这就更有说头了。”许漫修就如同街头那说书人一般,甩开了折扇说道,“辰家可是圣上唯一钦点的玉都皇室供货商,他们分支发达就连圣上见了也要礼让三分,你说这辰家能不厉害吗?”
“可……也不能让一个毛头小子来干这事啊!”
“辰月才不是什么毛头小子!这里头的人都是领教过他的厉害的,据说他一人能将活生生的一头狼扒皮抽筋,这能是一个十六的孩子做出的事情吗?”颜宋看着众人围着的那个方向,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怎可能能将一头狼杀死,但他方才也的确将那把匕首插入了木桌之中,还丝毫不费吹灰之力。
事情,仿佛并没有颜宋想的那样简单,因为这个商队的头领,实在让她出乎意料。
等到了晚上,这来拜访辰家二少的人也逐渐少了一些,辰月似乎有些乏了,撑着手靠在一旁打盹。而颜宋他们几人则还是坐在原来那桌等着晚膳,只不过,这客栈内的气氛仿佛与方才不同。
不知从何时开始,颜宋突然觉得这客栈的气流像是相冲,两方抵抗着像是随时都可能崩裂一般。果真,没过多久,身后的那一桌子人拍桌而起,随即从腰间掏出白晃晃的刀子,朝着打盹的少年刺去。
她根本来不及反应,这刚才从位置上站起,谁料那人的刀已经落在辰月的眼前。迅雷不及掩耳之间,那少年指尖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那把刀竟然就停在他的眼眸处,丝毫动弹不得。
行刺之人想要将刀抽出,却发觉这少年力大无穷,根本已经被牵制住了。随即一个转身,刺客手中的大刀突然哐当落地,发出刺耳的响声同时,他的手指已经落在他的喉咙处。而此时,另一侧的人也围了上来,颜宋这才明白,这分明是预谋好的刺杀,目的是要将辰月杀死。
可就在此时,少年并未露出慌色,而是将手中那人一击打晕之后,接着桌子的力,随即一个飞脚将来者踢出好几米远。这怎么可能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能够使出的力气?更像是江湖中的高手,果真,如同许漫修所说,这个辰月不是等闲之辈。
辰月身边本就有着三五个护卫,但他仿佛有了必胜的决心,示意他们都不要出手。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比拼,因为那些个刺客即便是合起来也打不过这样一个辰家二少。果真除了那个被击晕的以外,其余的都倒地惨叫,随后则立刻吞药自尽。看来,是些死士,可谁会买通这些死士来杀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辰月的眼和狼的很相似,虽然颜宋没有见过狼,但被他注视到的那一刻,她突然觉得全身的汗毛抖擞起来,像是被一只野兽给盯上,而那野兽手中的血一滴滴的从指尖滑落。而她只是站在原地,一步也不敢动弹。
商队是从边城以西过来,谁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来自何方,只是知道在玉都,甚至说在四国之间有着许多来来往往的商队,他们往往拉着载满珠宝药材的骆驼,在各个国家中穿行。自然他们每个人都只是穿着简单的服饰,圣上并不喜欢这些商人,对于商人的入关更是严格,因此大部分的玉都百姓宁可务农也不愿干这不受待见且危险的活。
女子更是不愿家中的夫君去从商,古语有云,“莫作商人妇,金钗当卜钱。朝朝江口望,错认几人船。”谁也不想成为那城门口的望夫石。但这商队入城的时候,却是有不少的百姓悄悄注视着的,尤其是想去瞧瞧平日里见不到的骆驼。
“你瞧那只大骆驼,怎么没有两个驼峰呢?”自然没人注意那些商人长什么样,大多的都在讨论那几只大家伙。
“这你就不懂了,这骆驼有双峰的,也有单峰的。不过这种品种的还真是少见!”
颜宋也凑过拥挤的人潮上前看了看,果真那家伙长得还真是好看,桃核般的双眼,灵动地合上那长长的睫毛,只不过那脖子有些长,还有它身上的货物三三两两地挂在上面,看那家伙的样子也并不费力。
“小姐,打听过了,这些商人会在花雾客栈住下,阿冬已经订好了那边的客房,小姐可以随时过去。”
颜宋点头,脖子向上伸了伸,想要继续看清楚那商队其余人的样貌,想不到这人群一顿挤压,她一时没有找到着力点,身子如同失去重心一般向前倒去。好在此时,有人在后头拉了她一把。
她刚想回头致谢,谁知那人先开口了,“你也不注意点路,差点就要被那大骆驼给踩死了!”
颜宋有些吃惊,那双手依旧用力地拽着她的胳膊,她微微回过神来说道,“许公子,怎么会在这里?”
许漫修依旧是那一身书生打扮,只是这次换成一身的墨色长衫倒让她有些想起玉乾来。
“不是你说此次是为了江南五村的将来,既然是五村的事情,我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再说了,就凭你一个丫头能成事吗?”许漫修说着抱着胸,随即从人群中挤出去。倒是颜宋更在后头,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花雾客栈是整个花城规模最大,但却也是鱼龙混杂之地,据说在花雾客栈的交易每日不会下十笔,因此商队选择在此处歇息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果真,还没等颜宋上前,身旁本是坐在座位上喝茶的客人都一拥而上。
“二哥!您给看看我这宝石坠子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你给我起开!二哥您看看我的,这药材可是世上罕见,仅此一株啊!”
……也不知最后谁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直直就插进了那张木桌上,众人拿着自己的宝物皆后退了一步。
颜宋这才看清,他们不停在喊的二哥是何许人也,约莫着年纪尚青,却被这些个人都称之为二哥,可见在商队中的地位不凡。
“这——难不成就是他们的头领?”颜宋不禁怀疑那毛还没齐的孩子,还是一脸的稚嫩。
许漫修轻出一口气说道,“别看他年纪是有一十六,但这本事可多着呢!这花城里的人都叫他二哥,但他本名叫辰月,与他大哥并不是同母所生,更有人称辰月本是个狼孩,后来被辰家所收养,成了二公子。”
“你从哪儿打听到的消息?”
许漫修嘴角一撇说道,“也就是你,口口声声说着要请商队的人,竟连他们的底细都没有查清。”颜宋微微垂下脑袋,确实,仿佛兴致高涨,反倒忘记了查这些人的背景了。
“那——你方才说到的辰家又是什么?”
“这就更有说头了。”许漫修就如同街头那说书人一般,甩开了折扇说道,“辰家可是圣上唯一钦点的玉都皇室供货商,他们分支发达就连圣上见了也要礼让三分,你说这辰家能不厉害吗?”
“可……也不能让一个毛头小子来干这事啊!”
“辰月才不是什么毛头小子!这里头的人都是领教过他的厉害的,据说他一人能将活生生的一头狼扒皮抽筋,这能是一个十六的孩子做出的事情吗?”颜宋看着众人围着的那个方向,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怎可能能将一头狼杀死,但他方才也的确将那把匕首插入了木桌之中,还丝毫不费吹灰之力。
事情,仿佛并没有颜宋想的那样简单,因为这个商队的头领,实在让她出乎意料。
等到了晚上,这来拜访辰家二少的人也逐渐少了一些,辰月似乎有些乏了,撑着手靠在一旁打盹。而颜宋他们几人则还是坐在原来那桌等着晚膳,只不过,这客栈内的气氛仿佛与方才不同。
不知从何时开始,颜宋突然觉得这客栈的气流像是相冲,两方抵抗着像是随时都可能崩裂一般。果真,没过多久,身后的那一桌子人拍桌而起,随即从腰间掏出白晃晃的刀子,朝着打盹的少年刺去。
她根本来不及反应,这刚才从位置上站起,谁料那人的刀已经落在辰月的眼前。迅雷不及掩耳之间,那少年指尖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那把刀竟然就停在他的眼眸处,丝毫动弹不得。
行刺之人想要将刀抽出,却发觉这少年力大无穷,根本已经被牵制住了。随即一个转身,刺客手中的大刀突然哐当落地,发出刺耳的响声同时,他的手指已经落在他的喉咙处。而此时,另一侧的人也围了上来,颜宋这才明白,这分明是预谋好的刺杀,目的是要将辰月杀死。
可就在此时,少年并未露出慌色,而是将手中那人一击打晕之后,接着桌子的力,随即一个飞脚将来者踢出好几米远。这怎么可能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能够使出的力气?更像是江湖中的高手,果真,如同许漫修所说,这个辰月不是等闲之辈。
辰月身边本就有着三五个护卫,但他仿佛有了必胜的决心,示意他们都不要出手。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比拼,因为那些个刺客即便是合起来也打不过这样一个辰家二少。果真除了那个被击晕的以外,其余的都倒地惨叫,随后则立刻吞药自尽。看来,是些死士,可谁会买通这些死士来杀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辰月的眼和狼的很相似,虽然颜宋没有见过狼,但被他注视到的那一刻,她突然觉得全身的汗毛抖擞起来,像是被一只野兽给盯上,而那野兽手中的血一滴滴的从指尖滑落。而她只是站在原地,一步也不敢动弹。